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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高祖劉邦的貨幣戰爭與漢朝前70年的舊制度與大革命

由 劉三解 發表于 人文2021-12-26
簡介不過彭先生可能低估了劉邦爭天下時手段的無恥,恰恰是這種莢錢,才能以300%以上的利潤,帶來民間商賈、豪強瘋狂鑄錢的效果,最重要的是,新興的漢帝國還沒有開收貨幣稅,一刀下去,肯定把項羽治下的國民經濟折騰得五勞七傷了

芻嚼養精思稼穡是什麼動物

作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布衣天子,劉邦得天下的過程非常得艱難,就像他對陸賈所說的,“

乃公居馬上而得之,安事詩書!”

老子策馬揚刀打下來的江山,用得著《詩經》、《尚書》這些鳥玩意兒嗎?

看起來就是個老粗,所以有人說他是農民、遊民、遊俠、流氓,各種各樣的身份,甚至認為他是因人成事,全靠無賴性情和能人相助,其實這忽略了一個最重要的點,就是劉邦對於人性的把握無與倫比,這才是他屌絲逆襲的最大本錢。

而最能測試人性的,無過於“錢”,它從漢帝國的盟友,逐漸變成皇帝的敵人,可謂稱量江山之重的砝碼,更是

把握西漢前70年舊制度與大革命脈絡的密碼。

01

《史記·平準書》記載:

漢興

,接秦之弊,丈夫從軍旅,老弱轉糧饟,作業劇而財匱,自天子不能具鈞駟,而將相或乘牛車,齊民無藏蓋。於是為秦錢重難用,

更令民鑄錢,

一黃金一斤,

約法省禁。

而不軌逐利之民,蓄積餘業以稽市物,物踴騰糶,米至石萬錢,馬一匹則百金。

第一句話最常見,課本里都有,就是國民經濟瀕臨崩潰,後面一句加粗的才是重點,劉邦的經濟政策是允許百姓鑄錢,“約法省禁”,就是減少對商賈限制的法令,

造成的結果就是物價飛漲。

這事兒,如果只看到民生凋敝,可有點不像現代人了啊。

漢高祖劉邦的貨幣戰爭與漢朝前70年的舊制度與大革命

▲電視劇《楚漢傳奇》中的劉邦

《史記·平準書》裡這段記載,咱得研究下時間,就是

“漢興”

,能作為這個節點的,有倆,一個是公元前206年,漢高祖稱漢王,另外一個是稱皇帝,這是在公元前202年,結合書中後面的話來看:

天下已平

,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

“丈夫從軍旅,老弱轉糧饟”的形容,正是《史記·項羽本紀》裡說“楚漢久相持未決”時的形容詞,可見“漢興”應是漢高祖稱漢王,“天下已平”則是平滅項羽、建朝稱帝。

在這之間,正是楚漢戰爭期間

,軍事陣營可以籠統稱為楚漢對峙,在現實的統治版圖上,又是多個諸侯王國並存,比如趙國、齊國、燕國等等。

過往討論漢初貨幣史的學者,常常拿《史記·平準書》裡1石米10000錢的數字來論證漢高祖“令民鑄錢”帶來的危害。但是, 我們必須指出的是,這個極限物價的背景,是漢二年的“關中大飢”,還有戰爭中商賈的囤積居奇,在此條件下往往是“有價無市”,並不值得作為正常經濟條件下的證據。

在戰爭狀態下,

獲取戰爭物資是第一要務,既是壯大自己,也是削弱敵人。

漢高祖採取的“令民鑄錢”與“約法省禁”,

前者其實是人為製造境內的通貨膨脹,後者則是用漢國疆域內的高物價來招引商人販運,

兩者互為表裡,

把秦始皇強制推行的“半兩錢”當做經濟戰的武器來用。

這個策略的效力如何,史書沒有記載, 但是劉邦能以更小的直轄地盤跟項羽拼消耗,其結果按照《史記·項羽本紀》的記載則是:

是時,漢兵盛食多,

項王兵罷食絕。

這才是真正的貨幣戰爭,而之所以能夠執行下去,

劉邦必須要感謝秦始皇。

我們都學過“秦始皇統一貨幣”,全國通行黃金和“半兩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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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半兩

《史記·平準書》的說法是:

及至秦,中一國之幣為等,黃金以鎰名,為上幣;

銅錢識曰半兩,重如其文,為下幣。

“半兩”是一個重量概念,秦制1兩等於24銖,半兩也就是12銖,“重如其文”的意思是

標準的秦半兩錢的重量就應該是12銖。

《史記索隱》引《古今注》的記載直接點明重量,還補充了直徑:

秦錢半兩,

徑一寸二分

,重十二銖。

然而,該說然而了,理論是豐滿的,現實是骨感的。

在秦始皇陵園西側的趙背戶村,發掘刑徒墓32座,其中29號墓出土半兩錢37枚,32號墓出土3枚,直徑最大的3。4釐米,最小的只有2。33釐米,最重的6。01克,

約合秦制9銖,最輕的1.35克,約合秦制2銖。

在陵園北側的魚池村遺址共出土半兩錢540枚,多數錢徑在2。64-2。83釐米之間,重量在2。20克-3。80克之間,

約合秦制3.3-5.7銖。

在兵馬俑1號坑、上焦村秦墓也有半兩錢出土,直徑分別為2。72釐米、2。5釐米,重量分別為4。1克、3。05克,分別

合秦制6.15銖、4.58銖。

重量在3-6銖之間的,可以稱作中型半兩錢,在考古發現中最多,反倒是

達到12銖的卻並不多。

(見《西漢前期貨幣改革新探分析》,作者:王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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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戶律》殘簡

《睡虎地秦墓竹簡·金布律》規定:

官府受錢者,千錢一畚,以丞、令印印。不盈千者,亦封印之。

錢善不善,實雜之

……百姓市用錢,

美惡雜之,勿敢異。

這段秦律提到了兩點,一個是官府收錢,無論錢好還是壞,都要收;另一個是百姓買賣用錢,好壞也要收,不許區別對待。換句話說,

在秦朝法律概念上,3銖重的半兩錢和12銖的半兩錢是一樣的。

漢高祖沿用了這條秦律,卻允許百姓自行鑄錢,也就意味著,這種把1個12銖的半兩錢融了鑄成4個3銖的半兩錢的戲法是合法的……

毛利潤300%。

《漢書·食貨志下》補充了《史記》的說法:

漢興,以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

莢錢。

莢錢因為形如榆莢而得名,重三銖,彭信威先生在《中國貨幣史》中以考古發現為依據,質疑《漢書·食貨志》的記載:

莢錢有輕不到一銖以下的

,劉邦不會叫人民做這種突然的減重。

可見,理論上應重3銖的莢錢在真操作的時候,又減到了不到1銖,不到1克,風吹絕對能跑,上面還寫著倆字“半兩”,

這種的毛利潤,1100%。

不過彭先生可能低估了劉邦爭天下時手段的無恥

,恰恰是這種莢錢,才能以300%以上的利潤,帶來民間商賈、豪強瘋狂鑄錢的效果,

最重要的是,新興的漢帝國還沒有開收貨幣稅,一刀下去,肯定把項羽治下的國民經濟折騰得五勞七傷了。

這種印假鈔折騰對手國民經濟的手法,劉邦絕對是前無古人,後面的來者,甚至要到20世紀才出現。

02

按照我們一般的理解,劉邦的這種人為通貨膨脹應該是

把雙刃劍,既能傷敵也能傷己

,然而,漢朝的歷史卻給出了另一個答案。

漢高祖開放民間鑄錢,如果是在漢元年(前206年),到漢文帝時代結束的後元七年(前157年),總共49年間,只有高後二年(前186年)—文帝五年(前175年)是“禁私鑄錢”的時期,

也就是有38年下放鑄幣權給民間。

《史記·律書》記載了漢文帝時人民安居樂業的景象,

特別點到了糧價

故百姓無內外之繇,得息肩於田畝,

天下殷富,粟至十餘錢

,鳴雞吠狗,煙火萬里,可謂和樂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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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像

也就是說,1石粟10幾個錢就能買到。此時的“行錢”,也就是法定貨幣是“四銖錢”,即4銖重的“半兩錢”,根據出土文物實測,漢文帝時的四銖錢,最輕者竟然有0。2銖(見林德春、陳擎《試論漢代通貨膨脹》)的,這相對於標準秦半兩錢,

重量相差60倍!

就算是標準的四銖錢比標準的秦半兩,

也差3倍,

再看睡虎地秦簡記載秦始皇在位時的米價,

1石也要30錢,

這個計價的可是“秦半兩”。

我們假設秦漢鑄錢的材質相同,以供需決定價格的理論來反推,難道說漢文帝時代糧食產量或者說市場流通量達到了秦始皇時代的

120倍?或者說至少6倍?

肯定不可能!根據葛劍雄《中國人口史》第一卷的研究,秦始皇統一中國時,全國人口應在4000萬左右,漢高祖時,全國人口應在1500萬-1800萬左右,漢文帝時,全國人口應該也就是3000萬左右,還沒有恢復到秦始皇時代的水平,農業生產能力自然不可能有100倍的增長。

這是隔代比較,以漢文帝之前的時代,即呂后《二年律令》裡所見的物價來看,芻,也就是喂牲口的草料,《田律》法定折算是1石15錢,稾,也就是秸稈,折算是1石5錢,

糧食竟然比草料還便宜?

要知道,與我們一般的認知不同,司馬遷雖然是漢朝人,對於呂后這個異姓女主的評價也不是一般地高,他在《史記·高後本紀》裡寫道:

太史公曰:孝惠皇帝、高後之時,黎民得離戰國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無為,故惠帝垂拱,高後女主稱制,

政不出房戶,天下晏然。刑罰罕用,罪人是希。

民務稼穡,衣食滋殖。

也就是說,在惠帝、呂后時代,西漢的經濟已經開始迴歸正軌,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逐步提升。

那麼,到底是什麼導致了漢文帝朝物價的逆增長呢?說好的通貨膨脹哪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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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莢錢

我們還是先看看“私鑄錢”的數量。眾所周知,金屬鑄幣和現在通行的紙幣不一樣,它的發行量直接受制於工藝和規模,還真不是想造多少就造多少。據《漢書·食貨志》記載:

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鑄五銖錢,至平帝元始中,成錢二百八十億萬餘雲。

119年間,鑄錢280億枚,

平均1年鑄造2.35億枚

,看起來不少吧?咱們假設西漢建國以來私鑄的五銖錢每年都有上林三官的產量,38年自由鑄造私錢的週期,

成錢89.3億枚。

看起來挺可怕的吧?還是看資料吧。

《漢書·王嘉傳》載:

孝元皇帝,奉承大業,溫恭少欲。

都內錢四十萬萬,水衡錢二十五萬萬,少府錢十八萬萬。

《太平御覽》卷627引桓譚《新論》雲:

漢宣以來,

百姓賦斂,一歲為四十餘萬萬

,吏俸用其半,餘二十萬萬,藏於都內,為禁錢。

少府所領園池作務之八十三萬萬

,以給宮室供養諸賞賜。

王嘉和桓譚所述的時代類似,漢宣帝、漢元帝兩父子當政時期,算賦、口錢、更賦這三個常項貨幣收入是

40億錢

,據黃今言先生計算,這個數字應該只是上繳大司農的“都內錢”,如果

算上地方郡縣提留的數目,應該有65億之多。

漢高祖統一之初,全國人口約為1500萬-1800萬,基本相當於宣帝、元帝時期的1/3,上述三項都是人頭稅,考慮到高、惠、文三代中央直轄的郡縣人口又佔全國的1/2左右,則每年西漢政府以人頭稅的方式回籠的貨幣,

就在10億錢左右。

這部分只是政府收入,還有皇家收入,也就是少府掌管的部分,即便沒有漢武帝之後鹽鐵專營的收入,少府主管的“山川林澤”的貨幣化收入固然到不了宣帝朝83億那麼多,也不容小覷,至少比大司農收入要多,也就是

最少10億錢。

哪怕以最保守的演算法,高、惠、文三朝

一年僅以賦斂的模式回籠的貨幣就達到20億錢以上

,到漢文帝執政後期,由於人口的增長、商業的發展,數字可能要

突破30億。

拿這個數字對比,38年私鑄的銅錢,也就是西漢政權一年貨幣收入的2倍左右,市場上還需要現金流通,所以,西漢王朝前期面臨的主要貨幣問題根本不是通貨膨脹,

而是“錢荒”

,粟價跌到1石10餘錢的主因並不是生產比秦朝有了100倍的躍升,而是中國傳統王朝經常出現的

“錢重物輕”

03

上文中我們引用了《史記·平準書》的記錄,只說了漢高祖“令民鑄錢”,之後由於商賈囤積居奇操縱物價,搞了懲罰性的措施,“

天下已平

,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

糙點說,就是得了天下,劉邦翻臉了,以社會地位的手段羞辱商賈,以重稅的手法“困”商賈,也就是“薅羊毛”,但是,並沒有禁止“民鑄錢”。

因為他有更好的辦法,即《漢書·高帝紀上》說的:

(高帝四年,公元前203年)

八月,初為算賦。

算賦是人頭稅,《漢儀注》的解釋是:

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賦錢,

人百二十為一算,為治庫兵車馬。

漢高帝四年,楚漢戰爭已經接近尾聲,15歲到56歲的百姓每人要繳120錢作為算賦,這是人頭稅,非常大宗的貨幣收入,用途就是置辦武器裝備,

大幾百萬、

上千萬的人口能收多少錢,大家可以自己算這筆賬,10億到手吧?

漢高祖劉邦的貨幣戰爭與漢朝前70年的舊制度與大革命

▲電視劇《楚漢傳奇》裡的劉邦

或許,劉邦也不知道應該怎麼辦處理善後,畢竟潘多拉的魔盒因為引導人的貪慾而開啟,卻沒有辦法逆向強迫商賈、豪強們鑄造符合標準的半兩錢,“劣幣驅逐良幣”的經濟規律可不怕你漢朝的皇威。

直到呂后二年(公元前186年),劉邦已經躺進了他的陵墓,他的妻子呂雉下達了一個命令。《漢書·呂后紀》只記載了短短一句話:

(呂后二年)

行八銖錢。

在出土的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錢律》中詳細規定:

錢徑十分寸八以上

,雖缺鑠,文章頗可智(知),而非殊折及鉛錢也,皆為行錢。金不青赤者,為行金。敢擇不取行錢、金者,罰金四兩。

錢徑0。8寸,合1。86釐米,文字能辨認,材質不能是鉛之類的便宜貨,黃金顏色只要不是青、紅色,也就是摻銅摻太多,弄得變色的,都允許在市場上流通。

需要注意的是,這條出土漢律對比出土的秦朝《金布律》,增加了對“行錢”的標準界定,也就是隻有符合相應標準的“半兩錢”才能成為法定流通貨幣,反之,則要禁止。

可想而知,這是呂后時代已經市場上充斥著太多看著不像錢的“莢錢”,才出臺一個國家標準進行約束,她希望能夠整頓一下金融秩序,讓自己的國家看起來更像個樣子,當然,“八銖錢”可能就是她寄予極大希望的“符合標準”的國家鑄幣,從出土的錢範和實物來看,被認定的“八銖錢”其錢徑甚至與秦半兩相近,也就是說,

“十分寸八”的錢徑是一個法律底線值,並非國家鑄造的標準錢形制。

因為,在呂后二年的這條律令中,還有對“盜鑄錢”的懲罰條款:

盜鑄錢及佐者,

棄世。

智(知)人盜鑄錢,為買銅碳及為行其新錢,若為通之,與同罪。

故毀銷行錢以為銅、它物者,坐臧(贓)為盜。

私家鑄錢,被明確禁止,主犯、從犯,全部要斬首;知道旁人鑄錢,還為他買材料或者幫他花錢銷贓,也要殺頭……

漢高祖劉邦的貨幣戰爭與漢朝前70年的舊制度與大革命

▲電視劇《楚漢傳奇》中的呂雉

這是一套組合拳,一方面禁止私人鑄錢,另一方面規定市面上允許行錢的最低標準,基本手段,類似於現代國家廢止某一版的紙幣,然後固定舊幣收兌比例,按比例兌換新幣。

只不過律文中根本沒有見到“兌換”的條款,也就是說,新的官方鑄造的“八銖錢”並沒有被用來回籠舊錢,反而是直接投放市場,與之前“符合標準”的舊錢一起使用。

這種行徑整體的效果,就是對民眾的一次大洗劫,

對於私鑄者來說,卻是一次獲利分贓的狂歡,這種大錢融了就是利潤啊!

之前老百姓收錢的時候,莢錢1枚也頂一個半兩錢,現在禁止使用莢錢,手裡的積蓄就成了廢銅爛鐵,就算是融了賣銅,也有可能被官吏扣上“毀銷行錢”的帽子,直接變刑事犯了。

呂后治國的鐵腕手段,可見一斑,

然而,這並沒有什麼卵用。

呂后六年(前182年),

又“行五分錢”。

“五分錢”有古人註釋為1/5個半兩,應該不太對,在《史記》和《漢書》中,往往會將“三分”、“三銖”對稱,而從出土的“惡錢”的情況來看,又有不少只有1釐米左右錢徑的,如果將“五分”當做“行錢”底線標準的錢徑,則

直徑為1.1625釐米,就比較能說得通了。

史書裡沒有記載呂后為什麼要更新這個國家標準,不過可以想象的是,每年需要回籠20億錢的漢王朝,也一樣面臨一個個挑揀銅錢的困難,搶劫老百姓的同時,也把官府府庫中儲藏的財富一併作廢了不少,這才是真正的雙刃劍。

對了,需要指出的是,呂后對貨幣政策的折騰,尤其是把鑄幣權收歸國有,很大的原因在於在她執政時期,實在太能花錢了……

十二年四月,高祖崩。五月丙寅,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曰皇太后……賜給喪事者,

二千石錢二萬,六百石以上萬,五百石、二百石以下至佐史五千。

視作斥上者,

將軍四十金,二千石二十金,六百石以上六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史二金。

《漢書·惠帝紀》

二年春,……丞相臣平言:“謹與絳侯臣勃、曲周侯臣商、潁陰侯臣嬰、安國侯臣陵等議:

列侯幸得賜餐錢奉邑

,陛下加惠,以功次定朝位,臣請臧高廟。”奏可。

秋七月辛巳,皇太后崩於未央宮。

遺詔賜諸侯王各千金,將、相、列侯下至郎吏各有差。

(《漢書·高後紀》)

老太太臨死還在用黃金收買群臣,可見這位大富之家出身的一代英“雌”是真懂花錢之道啊。

04

從漢元年(前206年)到高後六年(前182年),24年間,漢朝的貨幣制度變了3次,又過了7年,文帝五年,又改了1次,“行四銖錢”,除盜鑄錢令,使民放鑄。

《漢書·食貨志》記錄了一段賈誼給漢文帝的上書:

法使天下公得顧租鑄銅錫為錢,敢雜以鉛鐵為它巧者,其罪黥。

然鑄錢之情,非淆雜為巧,則不可得贏;而淆之甚微,為利甚厚……

曩禁鑄錢,死罪積下;今公鑄錢,黥罪積下……

令禁鑄錢,則錢必重。重則其利深,盜鑄如雲而起,棄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

奸數不勝而法禁數潰,銅使之然也。

故銅佈於天下,其為禍博矣。

這裡說到了一條法令的變化,就是漢文帝時代的“使民放鑄”是有條件的,就是對於材質、規格有法令規定,違反就要受“黥刑”。又說到了一個漢朝人的經濟學理解,就是禁止私鑄錢,“則錢必重”,這裡的重不是重量,而是

“錢重物輕”的重,也就是“通貨緊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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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時鑄造四銖半兩錢的石範

不過賈誼的解決方案很奇葩,既然左也不行,右也不行,乾脆把禍根給禁了!把所有銅都收歸國有,禁止民間持有,你就沒法鑄錢了吧?

結果是,“上不聽。”

這次開放,一直持續到漢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年),《漢書·景帝紀》:

十二月,改諸官名。

定鑄錢偽黃金棄市律。

顧名思義,又要砍頭了,不過據應劭的註解,此次割腦袋的運動,主要針對當時造“偽黃金”的風潮,也就是聽信了方士們點銅成金的戲法,爭相造假黃金,漢景帝只好借他們的腦袋來治理迷信了。

再後來就是漢武帝這個歷史的主角時代了,他在建元元年(前140年),“行三銖錢”,發生了跨時代的變革,

就是錢文改了,不再是“半兩”,而是“三銖”。

根據出土的三銖錢來看,有兩個型別,一個是輕錢,錢徑1-1。5釐米,重0。2-0。5克,合0。3-0。75銖;另一個是數量最多的標準錢,錢徑2。2-2。4釐米,重2-2。2克,合3-3。3銖,可以說是“重如其文”。

也就是說,“三銖錢”的官方鑄造應該是比較講究的,足金足兩,特別小的則可能是盜鑄的私錢,不過,這款錢幣發行時間並不長,建元五年(前135年)就被棄用,“五年春,罷三銖錢,行半兩錢。”據《史記·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記載:

(建元五年)行三分錢。

儘管禁止了“私鑄”,但是私鑄產生的巨大規模的“惡錢”卻仍在市場上流通,漢武帝在建元元年剛剛登基,躊躇滿志地要用更精良的“法錢”來改變世界,可以理解,但是其鑄造量即便再大,也很難在幾年內替代舊錢,

所以“行錢”的底線又退到了“三分”

,也就是0。7釐米左右。

反而因為“劣幣驅逐良幣”的經濟規律,令“盜鑄錢”愈演愈烈,正如上文中賈誼所說的,利益在那裡放著,你設定殺頭的禁令,他們就去犯殺頭的罪,你設定黥面的禁令,他們就去犯黥面的罪,利之所在,前仆後繼。

所以,剛剛登基的漢武帝只能先對強大的“既得利益集團”讓步。

這個集團的規模有多大呢?

漢高祖劉邦的貨幣戰爭與漢朝前70年的舊制度與大革命

▲電視劇《漢武大帝》裡的漢武帝

漢武帝之前的數量,我們無從稽考,只能從蛛絲馬跡上猜測一二,《鹽鐵論·錯幣篇》寫道:

文帝之時,縱民得鑄錢、冶鐵、煮鹽。吳王擅障海澤,鄧通專西山。山東奸猾鹹聚吳國,秦、雍、漢、蜀因鄧氏。吳、鄧錢布天下,故有鑄錢之禁。

吳王劉濞鑄錢吸引山東各地的“奸猾之徒”,鄧通的黨徒則來自關中、漢中、巴蜀等地,另外,齊國也在臨淄、臨朐、陽丘、姑幕設有鑄幣作坊,分別鑄造四銖錢。

可見,漢文帝時代,恰恰是諸侯王、宮廷權貴在帶頭鑄錢牟利,這讓他們的財富快速累積,富比天子,吳王劉濞且不論,文帝的親兒子,梁孝王死時,

“藏府餘黃金尚四十餘萬斤”,

什麼概念?

等到漢武帝時,有資料了,《史記·平準書》記載:

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

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

。其不發覺相殺者,不可勝計。

赦自出者百餘萬人。

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抵無慮皆鑄金錢矣。

自出者就是自首,算一下,已經被捕判死刑的盜鑄金錢的犯人有幾十萬,自首的有100多萬人,加上已經被處決的……

200萬人以上?

漢武帝時3500萬人口,上述即佔總人口的1/17.5,

這還只是一部分,隱匿不報的又有多少?怕是要翻個番,9個人裡就有1個是做“假幣”買賣的,而這一切的始作俑者,都是漢高祖劉邦,他的一時權宜之計,最終給他的曾孫帶來了一場沒用終點的“貨幣戰爭”。

到了漢武帝的時代,他的敵人已經不再是項羽或是田橫這樣有名有姓的敵人,而是“錢”本身,以及用“錢”標識的一切,這才是舊時代與大革命的本質。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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