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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國號的秘密  諸夏與華夏:繼承夏朝與彰顯文化

由 歷史全方位 發表于 人文2021-08-29
簡介又有值得注意的是,繼夏朝滅亡以後,作為地域概念的夏、作為文化意義的夏並未隨之消失,不僅在使用上仍然頻繁廣泛,而且由此匯出了諸多相當於“中國”別稱的名號,如區夏、有夏、時夏、諸夏、中夏、函夏、方夏以及相關的華、諸華、華夏

函夏無塵是什麼意思

中原王朝的第1個可信朝代夏,統治延續了400多年,夏這個國號也由此固定了下來,併為周圍的方國與部族所接受。在當時及隨後的歲月裡,夏字又被添上了種種美好的義釋。

又有值得注意的是,繼夏朝滅亡以後,作為地域概念的夏、作為文化意義的夏並未隨之消失,不僅在使用上仍然頻繁廣泛,而且由此匯出了諸多相當於“中國”別稱的名號,如區夏、有夏、時夏、諸夏、中夏、函夏、方夏以及相關的華、諸華、華夏。

尤其是諸夏與華夏,前者在古代使用普遍,後者逐漸演變成了族稱。然則這個系列的名號是如何得來的?又是怎樣演變的?追根溯源,還要從周朝與夏朝那特殊而又有趣的繼承關係說起……

歷代國號的秘密  諸夏與華夏:繼承夏朝與彰顯文化

第一節 區夏、有夏、時夏、諸夏

話說中國歷史上有種現象,就是改朝換代的過程中以及改朝換代以後,往往要找個繼承物件,以此顯示自己的新朝的確不是搶了別人的天下,而是恢復了祖宗的江山。

為什麼要這麼做呢?作為中國古代最大的政治,改朝換代如果沒有理由、沒有說法,如何能夠樹立新朝代的道德形象?如何能讓天下人口服心服的接受統治?

於是,

在中國歷史上,無論是真刀真槍打江山的外力征服,還是宮廷政變篡天下的內部“禪讓”,都會有正當的理由,冠冕堂皇的說法

單說透過外力征服完成的改朝換代,對於漢族來說,往往有著“反元復宋”、“反清復明”一類的宣傳與行動。大元、大清都是非漢族民族在傳統漢族地區建立的皇朝;宋、大明都是漢族作為統治民族的皇朝,反元、反清的目的本是為了恢復宋朝、明朝,而非建立什麼新的朝代。

至於這種做法的老祖宗,則是周人的“反商復夏”,周人的“反商復夏”,又正是區夏、諸夏等名號出現的關鍵。為什麼這麼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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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的周部族

首先,周人是以夏人的繼承者自居。

如《尚書·立政》:“帝欽罰之,乃伻我有夏,式商受命,奄甸萬姓。”這幾句話的意思是:上帝要重重地懲罰商人,於是就讓我們夏人代替了商人,承受天命,治理天下的民眾。

很明顯,這裡的“我”就是有“夏”,就是“有周”,周人就是夏人的繼承者。那麼,周人憑什麼自稱夏人的繼承者了呢?這裡

有傳說與地理兩方面的依據。

傳說方面的依據是,在紛繁複雜的古史傳說裡,有種傳說把周人的先祖與夏朝連在了一起。說周人的男性始祖棄(后稷),以及後來的周人首領一直擔任著夏朝的農官。

地理方面的依據是,商是由東方民族所建立的王朝,夏與周都是由西方民族所建立的國家。這樣,商人屬於東方文化系統,而夏人、周同屬西方文化系統。

其次,周朝是以夏朝的繼承者自居的。

既然周以夏人的繼承者自居,於是周人就打著夏朝的名義,以恢復夏朝作為政治上、軍事上與文化上的號召,反抗、對峙,以至最後滅了商朝。周

人的這種做法,又可為始作俑者,比如“反元復宋”與“反清復明”,就可以認為是“反商復夏”的歷史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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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朝服飾

第三,周土以夏土的繼承者自居的。

“反元復宋”成功之後,出現的國號是“大明”;“反清復明”之後出現的國號是“中華民國”,而周人在“反商復夏”成功後,儘管新的朝代是以“周”為國號的,但周人相信他們確實取代了商朝的天命、繼承了夏朝的疆域。

於是

廣泛使用了與“夏”有關的名號,作為周朝國土的稱呼,並且以此作為安撫天下、統治子民的手段,

這樣的名號很多,我們略做梳理。

西周初年,稱其本土本國為區夏。《尚書·康誥命》:“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不敢辱鰥寡,庸庸袛衹威威顯民,用肇造我區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

這段話是說周文王的政治影響由近而遠,區夏最近,指周本國。實際上區夏就是夏區,既保持夏文化的地方,這當然又源於周人之以夏人的繼承者自居。

區夏也做有夏或時夏。

《尚書·君奭》:“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詩·周宋·時邁》:“我求懿德,肆於時夏,允王保之。”有字是與助詞,有夏就是夏;時即是,時夏就是這個下。《君奭》和《時邁》說的都是周境內的事。由此可知,有夏與時夏,指的就是《康誥》所說的區夏。

比較區夏、有夏、時夏,“諸夏”的使用更為廣泛。《論語·八侑》,有孔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左傳·閔公元年》,管仲曰:“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夏親暱,不可棄也。”

《左轉·襄公十三年》:“奄徵南海,以屬諸夏”。《國語·晉語》:“諸夏從戎,非敗而何?”何以會有諸夏之稱呢?按周滅商,尤其是周公東征勝利後,依照周本身的組織形式,分封了許多諸侯國。

這些諸侯國的文化與周同屬一個系統,既然中國自稱為夏——區夏、時夏、有夏;又因為諸侯國非止一個,所以稱為諸夏。

或者淺白些說,對於整個的周朝疆域而言,是個夏,是個大夏;對於分封的各個諸侯國而言,也是夏,是一個一個的小夏,也是許許多多的夏,於是“諸夏”應運而生,

“諸夏”的本意就是許多的夏。

頗有意思的是能否列入諸夏,主要條件還不是氏族和地域,而是文化。在今日可知的諸夏中,就氏族而言,如晉、魯、衛、鄭、刑、蔡、曹等,與周天子同為姬姓,齊、許、紀、周等是姜姓;宋、譚等是子姓,秦為嬴姓,陳為媯,楚為羋姓。

可見,諸夏的氏族並不一致。就地域來說,周的附近有陸渾之戎等,晉的附近有赤狄等,其的附近有萊夷等。可見在地域上也是夷、夏交錯的。

反之,當所謂蠻夷戎狄吸收諸夏文化、具備了諸夏國家的條件時,即可進入諸夏的行列(如楚國)。正如諸夏國家,在喪失其條件時,即被視為蠻夷戎狄一樣(如秦國、杞國)。

從西周的區夏、有夏、時夏,而東周王室微後諸夏,所指稱的地域範圍在擴大,文化意義也在加強。春秋時期多用諸夏,其實“蠻夷人伐”,大國爭霸,霸主之國即為諸夏的重心,以諸夏國家的保衛者自居,諸夏名號也就有了一種加強團結的作用。

到戰國時,由於民族融合,原先雜居在一起的諸夏和蠻夷戎狄,對立逐漸消失,又列國互爭雄長,諸夏的名號不能起多少的號召作用,所以諸夏也就很少再用,而為中國這一名號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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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於西周王朝的平遙城牆

第二節 中夏、函夏、方夏

秦漢及其以後,區夏、有夏、諸夏等舊名號仍然在使用,並且演化出一些新的名號,如中夏、函夏、方夏等,這裡列舉幾條例證。

《後漢書·班固傳》載《東都賦

》“目中夏而佈德,瞰四裔而抗稜。

”《後漢書·馬融傳》載《廣成頌》:“是以明德耀乎中夏,威靈暢乎四荒。”中夏,指的就是諸夏。

唐《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聿來中夏”,這是說當時的西域景教徒東來,中夏指唐朝全境。現代作家孫犁《戲的夢》:“雖然在這些年,樣板戲以獨霸中夏的勢焰,充斥在文、音、美、劇各個方面,直到目前,我還沒有正式看過一出、一次。”

函夏始出於西漢揚雄的《河東賦》:

“以函夏之大漢兮,彼曾何足以比功。

”東漢服虔注:“函夏,函諸夏也。”

可見,函夏本不是一個名詞,但到魏、晉時也與諸夏等名號混用起來。如陸雲《大將軍宴會被命作詩》:“函夏無塵,海外有諡”,皇甫諡《三都賦序》:“魏武撥亂,擁據函夏。”

方夏者,原為無需指明方位的區域性地區的稱呼。如《晉書·樂志》載張華《命將出徵歌》:“

元帥統方夏,出車撫涼秦”

,方夏指涼秦一帶。《晉書·杜弢傳》:“先清方夏,卻定中原”,方夏謂杜弢所居的湘中地區。

東晉時出現的偽古書《尚書·武成》有“誕膺天命,以撫方夏”之語。方夏猶指諸夏。最典型的例子是《後漢書·董卓傳》“方夏奔潰,皇京煙埃”,唐李賢注:“方,四方;夏,華夏也。”

方夏的含義竟與華夏等同了起來。方夏這樣的含義,又如北宋秦觀《代賀皇太妃受冊表》:“舉令典於宮闈,溢歡聲於方夏。”

值得注意的是,在夏之前加方位字表示諸夏的某一區域性地區,魏、晉以後也多見其例。

僅從《晉書》來看,南夏或指荊州、湘洲一帶,東夏或指徐州、青州一帶,西夏或指河西涼州一帶,即合現代用語中的華南、華東、華西之意相似,均是指晉時的全國方位形勢而言的。但也有專注其本身所處之地而說的,如孫吳韋昭《吳鼓吹曲》敘述孫權初期的武功:“攄武師,斬黃祖,攘夷兇族,革平西夏。”黃祖居江夏,從全國來說應為南夏,只因他在孫權的西方,就稱“西夏”。

《晉書·慕容德載記》稱慕容德“領冀州牧,承製南夏”,從全國形勢來看,冀州決非“南夏”,但因後燕都於河北中山,故以冀州為“南夏”。

總之,經過不斷的演變,“夏”的內涵與外延愈加豐富,並在不同的場合被古人加以運用。而若論其運用的廣泛與影響的深刻,而是首推“華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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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中的文姬歸漢

第三節 華字本義及引申義。

華夏又是何意?這牽涉到華的問題,事實上至春秋時代起也稱古代中國為華、諸華,有時並與夏聯稱為華夏,而破譯華、諸華、華夏三名號的關鍵,無疑是華。

華字出現於何時?很難說清。有人認為華可能產生於夏時,因為華代表了夏族的服飾和文化特徵。

然而在陰虛甲骨文中並未發現華字,所以此說不能成立。比較可靠的關於華的文獻記載,始於西周。金文中華字勝多,田倩君更直言:“華字,是創自周朝無疑。”

華字本義,傳統說法釋為花。

如《詩·國風·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華”,這是說桃樹長得很茂盛,桃花開得很鮮豔,華就是花。《詩·小雅》“常棣之華”,花均做華。

那麼何以不言花呢?據清王念孫《廣雅疏證》卷一的考證,

華、花為古今字,華為古字,花為晉朝時才出現的今字。而等到花、華兩隻同時存在以後,彼此之間有了分工,大體來說木本植物所開之花為華(華),草本之物所開之花為花。

在唐詩中,張九齡的《感遇》詩:“蘭葉春葳蕤,桂華秋皎潔”,桂華即桂花,桂樹開的花;劉禹錫的《烏衣巷》詩:“朱雀橋邊野草花,烏衣巷口夕陽斜”,野草花,即野草開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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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夭夭,灼灼其華

華既然是植物的花,於是就有了許多的引申義。花是美麗的,華申出美麗、華麗之義。花有光澤,華引申出光華、鮮美之意;花的品種眾多、顏色六色,華引申繁華、華彩之義。

再由這些具體的意義引申到抽象一些的文化方面,華就是指美麗的服飾、高雅的文章、燦爛的文化,這樣,與夏的引申義近同。

如偽古文《尚書·武成》“華夏蠻貊”偽孔傳:“冕服採章曰華,大國曰夏。”章炳麟《中華民國解》也說:“以為華美,以為文明,雖無不可,然非第一義,亦猶夏之訓大,皆後起之說耳。”又《尚書·舜典》“蠻夷猾夏”唐孔穎達《正義》:

夏,訓大也,中國有文章光華禮儀之大。定十年《左傳》雲:“裔不謀夏,夷不亂華。”是中國為華夏也。

按孔穎達的這個解釋,訓夏為大,“文章光華禮儀”等等,又合“華”字為說,是以華為“夏”的同義語。

值得注意的是,不僅

華的引申義與夏的引申義近同,華、夏兩字的古音也相近

呂思勉指出:“二字音近義同,竊疑仍是一語”;“二字連用,則所謂復語也。……古書往往有之,可看俞樾《古書疑義舉例》。”謝維揚以為:古音夏、華皆屬匣紐魚韻,雙聲疊韻,可以互假。顧頡剛、王樹民也認為:華字古音敷,夏字古虎,音相近。

綜上所述,因為華的引申義與華字古音,與夏引申義及夏字古音近同,於是華從指花而發展為具有文化意義與地域意義的名號。如《詩經·小雅·苕之華》“苕之華,芸其黃矣”,東漢鄭玄箋雲:

陵苕之幹,喻如京師也,其華猶夏也,故或謂諸夏為諸華。

按鄭玄以幹比喻周的京師,以華比喻諸夏(周的諸侯國),自是經學家的說法,而“華猶諸夏”、“謂諸夏為諸華”,則顯示了華、諸華、與諸夏三個名號的並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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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大理落日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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