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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營交警曝光4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提醒駕駛員: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由 閃電新聞 發表于 人文2022-10-20
簡介李某實施了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第四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為什麼交通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18日訊 為大力開展宣傳警示曝光行動,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創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東營持續對突出違法車輛、典型事故案例、高危風險運輸企業、終生禁駕名單以及事故多發路段進行曝光,還請廣大網友結合自身實際,引以為戒。8月17日,東營交警曝光4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東營交警曝光4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提醒駕駛員: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2020年07月24日14時18分許,馬某華駕駛魯ER16**小型汽車在山東省廣饒縣銀座停車場內右轉彎時與停放在理髮店附近的徐某奎的魯E83***小型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事故發生後馬某華駕車逃逸,後又駕車返回現場。

當事人馬某華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之規定,負全部責任;當事人徐某奎無責任。

東營交警曝光4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提醒駕駛員: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2020年07月30日08時35分許,劉某東駕駛電動腳踏車,沿黃河路輔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廬山路路口處時,與沿廬山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此處的趙某駕駛車牌號為魯EPE8**的小型轎車相撞,致劉某東、電動腳踏車乘車人李某鳳受傷及兩車損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當事人劉某東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負事故主要責任;當事人趙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負事故次要責任;當事人李某鳳無責任。

東營交警曝光4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提醒駕駛員: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2020年07月16日08時41分許,劉某駕駛電動三輪輕便摩托車,沿國道340由西向東行駛至59KM(王莊二幹橋指示牌)附近,逆向駛入車道時,與沿國道340由東向西行駛至此的李某駕駛的魯MJ52**號小型轎車相撞,致使劉某受傷,造成車輛及車載物品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查實,劉某實施了無證駕駛機動車未靠右側通行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李某實施了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第四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東營交警曝光4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提醒駕駛員: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8月3日,墾利交警成功將危險駕駛藏匿2年多不歸案的危險駕駛嫌疑人範某利抓獲歸案。

2018年1月28日15時30分許,範某利醉酒駕駛魯E086**號比亞迪牌小型轎車行駛至利興路明珠建築工地時,與郭某玉駕駛的魯E3T1**號比亞迪牌小型轎車發生事故,事故發生後範某利駕車逃逸,範某利返回現場時被查獲,經檢驗範某利靜脈血乙醇含量為273。79mg/100ml,屬醉酒駕駛,在提取完血樣後一直未到案。

經查,範某利還有兩次危險駕駛未到案行為。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閃電新聞記者 張潔 周帥 東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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