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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被“瞪”一眼刀捅對方 西安兩小夥分別獲刑2年和1年半

由 百度網友68fe2e4b 發表于 人文2022-10-20
簡介李某、王某拉拽盧某頭髮讓其下樓,遭盧某反抗,王某認為坐在旁邊的被害人肖某瞪他,遂上前辱罵並毆打肖某,李某朝肖某捅刺數刀,後逃離現場

用眼瞪人犯法嗎

只因覺得對方瞪了他一眼,就施以辱罵、毆打,其朋友更是捅刺對方數刀。被抓後,二人分別獲刑2年、1年又6個月。

去年11月17日2時許,23歲的李某、29歲的王某夥同“強某”、白某、“許某”(均另案處理),攜帶刀具前往西安市雁塔區某網咖,尋找白某前男友盧某解決糾紛。李某、王某拉拽盧某頭髮讓其下樓,遭盧某反抗,王某認為坐在旁邊的被害人肖某瞪他,遂上前辱罵並毆打肖某,李某朝肖某捅刺數刀,後逃離現場。經鑑定,肖某背部刀刺傷、左肺破裂等,其損傷程度屬輕傷一級、傷殘等級屬十級。

今年6月13日,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同日帶領民警將李某抓獲歸案。

另查明,肖某所受物質損失為68861。01元,其中醫療費32710。01元,誤工費19711元、護理費87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500元、營養費2100元、交通費1100元、鑑定費3040元。

今年11月28日,西安市雁塔區法院審理了此案。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王某結夥隨意毆打他人並致一人輕傷,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屬共同犯罪。李某系初犯,且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可從輕處罰。王某認罪態度較好,協助公安機關抓捕同案犯,亦可從輕處罰。法院以犯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李某、王某有期徒刑2年、1年又6個月,並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連帶賠償肖某68861。01元。華商報記者 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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