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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入室殺人,女子知情不報9年,最後卻被判無罪:不構成包庇

由 墨城之冬 發表于 人文2022-10-09
簡介”殺人兩個字激起了劉曉紅這9年來身上揹負的所有痛處,為了及時讓兒子走回正軌,她開始想去公安局舉報前夫,她不知道自己包庇犯人會不會也受到法律制裁,她只知道如果再繼續這樣下去兒子的人生就徹底毀了

知情不報算犯罪嗎

劉曉紅身上有一個揹負多年的秘密,這個秘密一直以來都壓得她喘不上氣,現在她終於決定,將這個秘密公之於天下。2011年5月20日,她走進了江蘇省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對著值班民警說了一句:

“我前夫在9年前殺了一個人。”

劉曉紅的前夫名叫王青峰,兩人是1994年經人介紹認識的,交往了一段時間之後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第2年,兩人的兒子也出生了,這讓本就恩愛的夫妻感情更加融洽。可惜好景不長,隨著孩子一天天長大,日益拮据的生活讓夫妻間矛盾頻發,夫妻感情一天不如一天。

2002年4月10日,

劉曉紅在家裡洗衣服時意外從丈夫的口袋裡掏出一對兒半舊的金耳環,耳環已經稍稍有些變形了,簡直像是被人從耳朵上硬扯下來的。

這個發現讓劉曉紅後背一涼,她可不覺得丈夫是去外面搞外遇了,因為就在一週前紡西南路188號才發生了一起命案,傳說遇害的那個女人就有一對兒金耳環被人扯掉,到現在都沒找到。

前夫入室殺人,女子知情不報9年,最後卻被判無罪:不構成包庇

當天晚上,劉曉紅就拿著耳環去找丈夫對質,丈夫很快就承認自己在一週前入室行竊,被發現後慌亂中殺了個人,這對耳環就是他從被害人身上拽下來的。

劉曉紅的陳述把整個公安局都帶回到了9年前的那天。20是2002年4月3日,鹽城市公安局接到報警稱紡西南路發生了一起命案,被害人是一位女性,經法醫鑑定確認,是被人捂住口鼻機械性窒息而死,死前還有被人侵犯過的痕跡。

調查資料顯示,死者叫邵靜,是紡織廠的工人,時年29歲。丈夫王宏偉一直在做個體運輸生意,家裡還有個正在上小學的兒子。事發當天晚上12點,工廠的同事來找她一起去上夜班,結果意外發現邵靜已經被人殺害。

當年的刑偵技術手段有限,事發地段居住人員又極其複雜,警方做了大量的調查工作都沒能找到兇手。

如今有了劉曉紅的舉報,警方立刻取來當時封存的案發現場第三者毛髮進行化驗,經過DNA對比,確定了兇手正是王青峰。

5月30日警方根據掌握的證據將王青峰抓捕歸案,

諷刺的是,警方上門時王青峰的再婚妻子才剛剛誕下一個嬰兒,王青峰還沉浸在再為人父的喜悅之中就被戴上了手銬。

在審訊室中王青峰面對如山的鐵證,最終還是一聲長嘆交代了事情的前因後果。

2002年4月2日,王青峰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聽到女鄰居邵靜在和人聊天時說:“我今晚要去上夜班,老公出車了,孩子明天要上學,所以我只能把他送去奶奶家。”就是這句話讓王青峰生出了異樣的心思。

當天晚上王青峰藉口抽菸偷偷從單位溜出來,翻窗潛入了邵靜的家,當時的邵靜還在補覺,王青峰見她睡得很熟,就大膽的在家裡翻找起來,沒過一會兒就從她家裡翻出一本存摺。巧合的是,邵靜就在這個時候睡醒了,她看到大半夜的有個人在自己家裡立刻大呼起來:“來人抓賊啊!”

前夫入室殺人,女子知情不報9年,最後卻被判無罪:不構成包庇

王青峰被他的喊聲嚇了一跳,下意識地朝她撲了過去,一隻手捂住她的口鼻,一隻手掐緊她的脖子,看到邵靜沒了動靜之後,又拿兩個枕頭悶在她腦袋上,足足10多分鐘才放手。

之後他又刻意脫下了對方的衣服,偽裝出強姦殺人的假象再奪門而逃。

事後,由於王青峰在洗浴中心工作,所以有很多人為他證明,再加上他平時就經常在工作期間跑出去摸魚,所以並沒有引起別人的懷疑。

劉曉紅髮現了丈夫的秘密之後曾經數次勸丈夫去自首,但卻被丈夫直言拒絕。不僅如此,丈夫還威脅她說:

“要是我被警察抓了,我肯定拉你和兒子陪葬。再說了,兒子才剛上小學,沒了我兒子少了爸爸不說,還要被人說是殺人犯的兒子,要怎麼做你自己想想吧。”

在丈夫軟硬兼施的威脅之下,劉曉紅最終還是揹負起這個秘密,為丈夫隱瞞了下來。

沒過幾天,邵靜的遺體就被送去火化,當時劉曉紅就遠遠地站在角落看著。她親眼看著這個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悲痛之中,現看著對方年幼的孩子哭喊著不讓母親離去,對方年邁的父母對女士充滿懷疑,整個家庭頃刻之間分崩離析。

從那天起,劉曉紅就整晚整晚地做噩夢,每天晚上都能夢到邵靜控訴著自己的不作為,她開始變得心悸、頭痛、失眠,整個人肉眼可見的憔悴下來。

她每天接孩子放學的時候都會和邵靜的孩子不期而遇,那個失去了母親的可憐孩子稚嫩的臉上掛滿了哀傷,這讓同為母親的劉曉紅溼了眼眶。

一方面她想去告發丈夫,另一方面又不想兒子生活在一個破碎的家庭之中,她的良知和私心時刻拉扯著,讓她的每一天都無比折磨。

夫妻二人之間的矛盾越來越明顯,到最後已經上升至大打出手的地步。2003年9月,兩人正式離婚,兒子歸劉曉紅撫養。離婚後劉小紅就迅速搬家,並給兒子辦理了轉學。

2008年9月,兒子已經升上了中學,開學後沒多久在學校附近偶遇父親王青峰。王青峰對這個許久未見的兒子出手很闊綽,無論兒子提出什麼要求他都盡力滿足,這讓兒子對他的依賴越來越強,也對母親一直以來的管教越來越不滿。

很快,兒子就在王青峰的“關懷”下越來越放縱,成績一落千丈,還結交了不少小混混到處惹是生非,劉曉紅只能無奈的給兒子辦理了轉學,兒子卻一怒之下乾脆搬過去和父親住在一起。

劉曉紅因為兒子的教育問題和前夫吵了不少次,但兒子卻一次次站在前夫那邊和他一起指責自己。

前夫入室殺人,女子知情不報9年,最後卻被判無罪:不構成包庇

12月4日,劉曉紅接到新學校的通知,得知兒子把班上的一個同學打了,劉曉紅為了給兒子善後又是道歉又是賠錢,好不容易才擺平了這件事。

她回家後剛想說兒子幾句就被兒子一把推開撞上了茶几,繼父上前調解也被兒子冷嘲熱諷了一番。

2011年春節假期結束,兒子從前夫家裡回來就迷戀上了電腦遊戲,劉曉紅去管他,他卻說:“我爸說了,玩遊戲開發智力,前幾天我爸還和我組隊殺人呢。”

殺人兩個字激起了劉曉紅這9年來身上揹負的所有痛處,為了及時讓兒子走回正軌,她開始想去公安局舉報前夫,她不知道自己包庇犯人會不會也受到法律制裁,她只知道如果再繼續這樣下去兒子的人生就徹底毀了。

原本劉曉紅還對舉報前夫這件事有所猶豫,但當她得知兒子被前夫帶著去酒店吃飯,喝的酩酊大醉之後砸了一家報亭被帶去派出所的時候,她就知道自己不能再耽誤下去了。

2011年1月20日,劉曉紅來到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將自己隱瞞了9年的秘密全盤托出。她要求公安機關能嚴懲前夫,讓兒子知道,人不管什麼時候都要為做過的錯事付出代價。

2011年12月20日,前夫王青峰因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劉曉紅雖然知情未報,但由於其並未作出偽證,且在調查時公安機關也沒有向她詢問王青鋒是否有嫌疑之類的話所以並不存在包庇行為,不構成犯罪。

當審判錘敲下的那一刻,劉曉紅覺得自己的靈魂都獲得瞭解放,雖然兒子目前還不能理解自己舉報前夫的行為,但她相信總有一天兒子會走回正軌。

(文中人物皆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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