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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清華北大爆炸案,作案人僅僅是為了出名

由 小哥講大案 發表于 人文2022-10-06
簡介”按照黃旻祥的作案手段來說,他也是個聰明人,能自己製造爆炸物,併成功引爆,如果他能將他的聰明用到正道上,從小事做起的話,今天應該是一個有所成就的人,可惜了執迷不悟的人生

門口羅雀對嗎

高考剛過,我們看到很多同學都在曬清華北大的錄取通知書。說到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這是很多學子們夢寐以求的地方,就算我們普通老百姓聽到這兩個地方,都忍不住要伸出大拇指給它們點個贊。可是你知道在2003年的時候,這兩所知名學府曾被人用自制的炸彈破壞過嗎?今天我們就來聊聊17年前的那起事件!

2003年,清華北大爆炸案,作案人僅僅是為了出名

2003年2月25日,北京大學的農園食堂,清華大學的荷園食堂發生了爆炸事件,經查明是有人使用了自制爆炸物分別引爆。當時正值“兩會”前夕,又是知名高校,可想而知這兩起爆炸案引起的關注度。不僅是北京,就連中央都驚動了,立刻安排部署有關部門儘快查明真相,拘捕嫌疑人。

這兩起爆炸分別造成清華大學6人受傷,北京大學3人受傷,兩所餐廳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造成財產損失人民幣22萬餘元。

現場勘查後發現,兩起爆炸案所使用的炸藥成分為氯酸鹽類含鋁物質【俗稱黑火藥】,盛裝在水暖管件內,用蓄電池做點火電源,石英錶做定時裝置,爆炸裝置構成基本相同。確認兩起事件是同一人【團伙】所為,併案偵查!

透過大量的走訪,清華大學西門附近的摩托車修理店員工小甘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2月23日傍晚6點左右,一個20多歲的男子在他這裡買了一個蓄電池,說是給自己的摩托車換電池。對方說的是普通話,聽口音是外地人。透過對比,現場使用的蓄電池和小甘賣出的一致。

3月6日,北大和清華校園網上的電子郵箱先後收到網名“黃老邪”的人發出的可疑郵件,發件人主動承認自己就是爆炸案的製造者,並詳細描述了爆炸物的構成情況。“黃老邪”說,製造此事是為了心靈的自由,不是為了傷人,然而為了最終的理想,難免有人無辜受累也無可奈何。並建議3月7日-10日在搜狐網上公開討論此事。

2003年,清華北大爆炸案,作案人僅僅是為了出名

黃老邪的描述與事實基本一致,被專案組列為重點懷疑物件,經過偵查,黃老邪的計算機IP地址為福州市臺江區獵人網咖51號機,警方立即將目光鎖定福州!

據網咖管理員梁女士反映,3月5日晚上至第二天早上7點左右,一個二十四五歲的男子在51號機上網,並描述了對方的相貌特徵,與摩托車修理工小甘描述的基本相符。

警方又根據嫌疑人的要求,在3月7日下午和一個網名叫“從天而降”的人在聊天室裡討論爆炸案的情況,經過偵查,該嫌疑人當天下午分別在“星際衝浪”“獵人網咖”不同時段上網留言。警方於3月8日凌晨零時20分在獵人網咖內將犯罪嫌疑人黃旻翔抓獲。

經審訊,黃旻祥對於兩起爆炸案供認不諱,並交代製造爆炸案的目的只是為了出名,不為別的。之所以選擇清華,北大。是因為這兩所大學是著名大學,本身自帶流量,在這裡製造爆炸,更具新聞看點。

經過調查,黃旻祥的人生軌跡是這樣的!

黃旻祥福建省福州市人,生長在一個知識分子家庭中,總想著要成就一番事業,實現自己人生價值的強烈願望,1997年黃旻祥從福建醫大中專部畢業後在一家醫院實習了兩個月,之後就一直處於待業狀態。因為學習不好,自己覺得家人瞧不起自己,黃旻祥也很少回家。

黃旻祥曾對家人說,“我在學習方面不好,但我在其他方面好,讓你們瞧不起我,你們只能在自己的事業上有所成就,但我會出名。”

2003年,清華北大爆炸案,作案人僅僅是為了出名

1999年黃旻祥到武漢一家蜂王漿公司上班,他利用工作之便,自己配製了用蜂王漿加上化妝品原料製成的一種面乳。他將這作為自己人生起步的一個重要轉折,對它寄予了厚望,投入全部精力。當他把自己研發的產品拿到美容院去試銷的時候,還別說,效果很不錯。

第一步的小小成功給他帶來了巨大的喜悅,他甚至開始想象著自己成功後的模樣。於是,他決定要將這個產品做大。2000年4月,他拿出了1。6萬元的積蓄在龍巖市開了一間蜂王漿店,可現實和想象中的差別實在太大了。開店僅僅兩個月,每天都是門口羅雀,無人問津,最終慘淡收場,錢也打了水漂。

這件事對黃旻祥的打擊可謂是巨大的,自那以後,黃旻祥心灰意冷,整體都想著倒閉的事,後來他曾想著找份工作,換換心情。他找到一家醫院,可是因為學歷不夠,鄉村醫生又不想幹,也不想做其他的工作。

沒了工作的他,開始看書打發時間,有一天他無意中看到一篇關於美國俄亥俄州爆炸的事件。作案者麥克維在臨刑前說的一句話似乎一下子點醒了黃旻祥:“我要做心靈的舵手,雖然造成這麼多人死亡,但我不道歉,因為殺戮是人的天性。”黃旻祥說,這句話對他的啟發很大!

他想,麥克維也就是個普通人,竟然一夜成名,既然他能成名,為什麼我不能呢?2000年底,作案的萌芽就在他的心裡埋下了。

2003年,清華北大爆炸案,作案人僅僅是為了出名

有了這個想法之後,黃旻祥開始研究起了爆炸裝置的結構,他經常出入福建省圖書館,看一些爆破方面的書籍,同時開始設計作案方案。並開始考慮作案的物件,他想著清華北大的名氣,借其名事半功倍。多次登入清華大學網站瀏覽校園地圖,瞭解交通路線。

2002年2月,黃旻祥到海口市三江鎮親戚經營的一家農場做管理員,枯燥的生活讓他實施犯罪的慾望越來越強烈。2003年2月18日,黃旻祥以回家相親為由,向農場請假,然後帶著收集的作案工具去了北京。2月25日中午,黃旻祥開始實施他的犯罪計劃,扭曲的心理隨著罪惡的爆炸硝煙升騰。膨脹開來。

2月25日作案後,黃旻祥發現事實和他想象的有出入,新聞媒體,網路上對於這件事的報道很少,不如他想象的那樣熱烈。這讓想出名的他有些小小的失落,為了喚起人們的關注,他開始在網上多次發表言論,並揚言要製造第三次爆炸,以吸引網友對他的關注。

最終,他成功地引起了警方的關注,並於3月8日凌晨將其在網咖抓獲。

2003年4月1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審理了此案,黃旻祥表示認罪並對受害人表示道歉。

2003年4月29日,黃旻祥被判無期徒刑!

2003年,清華北大爆炸案,作案人僅僅是為了出名

事後辦理此案的檢察官說:“從他的行為來看,黃旻祥就是那種眼高手低的人,想幹一番事業,卻又不願從小做起。這種情況在現在的年輕人中普遍存在,如果這種心態得不到引導,要麼一事無成,要麼會走向反面。”

按照黃旻祥的作案手段來說,他也是個聰明人,能自己製造爆炸物,併成功引爆,如果他能將他的聰明用到正道上,從小事做起的話,今天應該是一個有所成就的人,可惜了執迷不悟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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