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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商人地位和文人思想觀念的變化

由 文史嘎嘣脆 發表于 人文2022-09-28
簡介唐朝計程車大夫文人對於商業經濟的態度與之前相比,有了明顯的不同,戰國至南北朝時期,士大夫階層對於商人存有一種鄙夷的態度,更是將整個商業活動視為末業

物殷俗阜是哪裡人

自秦商鞅變法以來,中國封建者便將工商業視為末利,五國伐齊使戰國時期唯一重商主義的國家退出戰國爭霸舞臺,自此中華大地上,農業成為了第一要務。

漢武帝又將儒家思想列為國家主流思想之後,儒家的“重義輕利”的價值觀便逐步國人的內心世界,正所謂:“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達於義者不可動以利”,因此唐朝以前很少有文人單獨為商人立傳,除司馬遷在史記中提出了《貨值列傳》,基本上沒有史官獨立記錄商人事蹟。封建社會中的商人基本上是經營簡單的手工業,是一種前店後鋪的小規模經營方式。

一、唐代重商思想的起源

唐代之前封建政權抑制商業的方法,無外乎兩種,

一種是限制商業的發展,對商業生產徵收重稅,以此來限制商業的發展和打擊人們想從事商業的熱情,另一種是對從事商業活動的人在政治權利和社會地位上進行限制

唐代商人地位和文人思想觀念的變化

有時這兩種方式可以同時進行,例如商鞅變法時,就對商人進行大規模處罰,並且限制商人的產業型別,諸如限制酒店旅館的數目,漢惠帝和呂后稱制時期,就下令商人的子女不能做官,不能入仕,但是這些依然無法限制商業活動的發展,依然出現了呂不韋“囤積”秦王嬴子楚,漢景帝為了平定七國之亂竟向商人借貸,漢武帝時期更是可以“買官買法”,將自己手中的金錢換成相應的政治地位。

商人這些舉動,很明顯引起了封建統治者的忌憚,漢武帝為了鞏固統治,向商旅隊伍發起了兩項鐵腕之策,

一種“鹽鐵官營”將客戶源最廣的兩項生意收歸國有,另一項是豪強遷往茂陵,實行“”算緡令” ,

將商人群體中實力較強者實行強制措施。

但是此舉對於整個時代唯一的作用便是充實國庫,使漢武帝可以傾盡舉國之力進行對匈奴的作戰之外,並沒有產生持續性的深遠影響,以至於到漢元帝,漢廷已無力控制各地豪強。

到唐代之時,隨著商業經濟的逐步繁榮,以及商人地位的提高,促使整個社會對商業活動的態度有了新的變化,在中晚唐以至於出現了“重商思想”。但是整體上,抑制工商業的國策抑制一直沒有發生變化,真正發生變化是社會風氣和當時整個社會群體的思想意識和價值判斷。

這其中晃錯就嘆說 “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也正如哈耶克所說:

“金錢是人類發明的最偉大的自有工具之一,只有金錢才會向窮人開放,而權力則永遠不會”

這句話用在封建社會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對於整個無產勞動階級而言,即使在法律你擁有做官的資格,但是這永遠只是一個奢望,但是從事商業活動,則可以使自己能夠發家致富。尤其是唐朝這一種經歷近四百年門閥制度而建立起來的王朝更是如此,即使有開創了科舉這樣的選官模式,但依然多為士族門閥所壟斷。

終唐一代,在詩壇文學領域不斷有文人墨客為商人立傳,例如柳宗元的《宋清傳》;記述商業活動,例如我們所熟知的《莊居也行》;也有不少朝中大臣不斷提出發展商業的主張,例如以儒家正統者自居的韓愈,就主張使農工商各有所傳,還曾因為鹽鐵官營導致商人利益受損而鳴不平,各個時期商人的社會地位也有很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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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例子已經表明,

唐朝人已經的觀點發展了很大變化,不再排斥商業活動,也不再對商業致富而遮遮掩掩。

二、唐朝商業的發展

生產力決定社會形態,社會意識形態的發展,不僅受到基本的經濟基礎的制約,同時也受到上層建築,諸如國策、政權形式等各方面的制約。整個唐朝可以分為四個時期:初唐、盛唐、中唐和晚唐,這其中安史之亂是一個重要的節點,很多歷史學家更是將安史之後的唐朝分為兩個時期。

1.安史之亂前的唐朝商業模式

唐貞觀二年至天寶十三年,這一百二十多年的時間裡面,國土內部除武則天時期的冀州之亂外,內地基本上沒有戰火波及,主要的戰爭基本都是對外的領土開拓性質的戰爭。

在這一種情況之下,整個社會的生產力有很大的發展,社會經濟處於欣欣向榮的狀態,為整個商業的發展提供了一個穩定的環境,至唐玄宗天寶時期更是出現了“河清海晏,物殷俗阜,財物山積,不可勝較,四方豐稔,百姓殷富。”由於農業的大發展,導致大量的人口從事手工業和商業導致當時的商品經濟表現出了與“重農抑商”國策不協調的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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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唐朝對於關稅收取的很少,唐承隋制,唐高祖李淵在開國之初便設有弛山澤之禁”,“除入市之稅”,“罷官置酒坊收利”,“通鹽池鹽井與百姓共之”的政策,終唐一代沒有改變這一政策。加之唐朝中央政府大力發展官路,使道路系統自秦始皇興修“直道”、“馳道”之後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這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商旅的發展。

正如《通典》卷七所記載的“天下諸津,舟航所聚。旁通巴、漢,前指閩、越,七澤十藪,三江五湖,控引河洛,兼包淮海.弘舸巨麓,千軸萬艘,交貿往還,昧旦永日”

往來的商旅經過水路不斷將貨物運輸到帝國每一個角落。

唐朝的對外政策也在促進了唐朝商業的進一步,初唐時期,國力強盛,

唐軍經常對外作戰,加之又秉持“開放包容”的國策,使中原腹地出現了大量的外國客商以及歸化胡人

,這些人進入中土之後,不能像一般的農民或者官紳一樣從事農業生產,只能把商業和手工業作為謀生的手段。

可以說唐朝的商業經濟的繁榮,是諸多因素疊加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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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史之亂後的唐朝商業發展

“漁陽鼙鼓動地來,驚破霓裳羽衣曲”安史之亂的爆發不僅是唐朝衰落的起點,也是後世的”重文輕武”的歷史基調的起點,這場浩劫對於中原大地更是無法想象。

正如平叛將領郭子儀所說:“井邑榛棘,豺狼所嗥,既乏軍儲。又鮮人力,東至鄭、汴,達于徐方。北自覃懷,經於相土,人煙斷絕,千里蕭條。”

可見安史之亂對於整個唐朝的經濟生產造成了毀滅性的打擊,尤其主戰場河洛中原地區更是造成無法逆轉的毀滅,經此浩劫唐朝中央政府直接的控制的戶籍減少三分之二。

安史之亂的毀滅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它對商業活動有了進一步的發展。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由於中原人口的南遷,導致南方出現了大量經濟性城市,為南方的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二是由於安史之亂的破壞,打破了唐朝中央政府設定的坊,為自由商業的發展提供了上層基礎。三是農村地區和草市逐漸繁榮起來了。四是櫃坊、飛錢的出現更是在一定程度改變初唐盛唐時期,多以物易物或者以絹計價的習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早期貨幣經濟的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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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史之亂後的商品經濟的繁榮,也表現在商品種類逐漸豐富,相較於盛唐時期,奢侈品的交易量有了一個明顯的提升,而普通商品諸如糧食布匹等一些日永品也有了一個很大提升,說明安史之亂後,普通民眾也開始從事商業生產活動之中。

這一現象表明,商品經濟相較於之前有了一個更好的繁榮與發展。

三、商人地位以及文人思想觀念的變化

唐朝初期,商人政治地位低下,社會上瀰漫著“賤商”思想,政治地位遠不如士人庶民,主要的表現有兩個方面:一是商人及其子孫不得為官,二是士大夫與商人的交往有嚴格的限制。然後商人入仕已經成為了一個不可逆轉的趨勢,唐高宗時期已經有商人為官的記錄,如契芯何力府長史張達,侍御史侯思止,至中晚唐之後商人不僅可以自由參加科舉,而已有不少居於高官。

安史之亂後,唐中央政府也開始保證商人的利益,擁有了與普通農民所沒有的免服雜役和雜稅的權利。

唐朝計程車大夫文人對於商業經濟的態度與之前相比,有了明顯的不同,戰國至南北朝時期,士大夫階層對於商人存有一種鄙夷的態度,更是將整個商業活動視為末業。而到了唐朝時期,

士大夫文人階層反倒開始支援商業活動,對於商人的境遇更是有一種同情的心態

,以致於唐代出現了大量的描述商人事蹟的文學作品。

唐代商人地位和文人思想觀念的變化

初唐時期計程車大夫文人還是一貫鄙視商人,從內心深處反感商業活動,一則是由於商人唯利是圖的本質和士大夫心中根深蒂固的“重義輕利”的思想,二是因為士大夫階層認為商業活動興起的抑制了農業生產,即“賈雄傷農”的社會現實。

由於商賈隊伍逐步擴大,士大夫階層與商人隊伍逐漸來往密切,又加之中唐之後士大夫階層逐步開始追逐“名利”二字,使得士大夫階層開始為商人隊伍代言,比如崔融就曾上書反對“稅關市”為商人群體利益代言,又如劉晏就主張“新鹽法”,使商人能夠代替官府收取鹽稅。

總結

唐朝的重商思想,實際上可以理解為封建地主階層在擁有大量剩餘價值之後,對於商業經濟所帶有利益的追求,與歐洲文藝復興後期的重商思想有著本質區別,當代一直所詬病的海禁,閉關鎖國其實就是在唐朝開始實行的。

唐代商人地位和文人思想觀念的變化

他們在一方面所說與民爭利,其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認為是與士大夫爭利,雖然發明了統一的貨幣,但始終沒有形成貨幣經濟,整個社會的生產力主要是來源於農民。唐宋處於中國封建王朝的巔峰時期,但是在此時刻,封建地主依然沒有擴充套件海外市場的興趣,而是在內部盤剝農民。

因此上可以說唐代的重商主義絕不是資本主義的形成,而是一種封建地主開始搶佔早期商人利益的結果。

參考文獻:

《唐律疏議譯註》

《通典》

《新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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