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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長沙,行人闖紅燈也會被開罰單

由 三湘都市報 發表于 人文2022-09-26
簡介”今天上午,長沙車站南路桂花路口,急著去銀行辦事而闖紅燈過馬路的行人李女士被民警攔了下來,民警給她開具了一張“警告”處罰決定書

行人闖紅燈在哪裡交錢

在長沙,行人闖紅燈也會被開罰單

本報1月19日訊 “走路闖紅燈還會被開罰單?”今天上午,長沙車站南路桂花路口,急著去銀行辦事而闖紅燈過馬路的行人李女士被民警攔了下來,民警給她開具了一張“警告”處罰決定書。目前,長沙交警部門在全市範圍內,不定期對行人不按交通訊號燈過馬路進行專項整治。

行人闖紅燈可處50元以下罰款

在車站南路桂花路口,民警針對行人開具的“警告”處罰決定書,平均每週就有30多張。“我們這個路口是進出城的主要路口之一,車流量大,行人等紅燈時間較長,有人不耐煩,闖紅燈的行為較多。” 長沙市雨花交警大隊七中隊民警季佳剛說。

今天11時起,半個小時內,多人闖紅燈被民警口頭警告,有5人被民警開出“警告”處罰決定書。季佳剛介紹:“整治行動主要是以教育、警告為主,像老人家,我們一般都是採取現場勸阻的方式,對拒不配合、態度惡劣的行人,我們也會嚴格執法。”

民警介紹,只要行人被開具過“警告”處罰決定書,警務系統就會記錄下行人於何時何地因何接受了何種處罰,作為執法依據,之後如果再闖紅燈,每次將可處50元以下罰款。

途中訊號燈變紅行人享有優先路權

“如果過馬路走了一半,綠燈變紅燈了怎麼辦?”整治現場有市民這樣發問。

季佳剛表示,人行橫道的綠燈一般是足夠市民通行的,如果行人綠燈時過馬路,途中訊號燈變紅,行人享有優先路權,可優先通行,若車輛不禮讓行人,駕駛員將面臨駕駛證記3分,並處200元罰款。

民警提醒,“警告”處罰決定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除不按交通訊號燈過馬路以外,行人有不走人行橫道線或過街設施,不服從交警指揮,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路上不靠邊行走,強行攔車等行為的,交警都可對其開具“警告”處罰決定書。

■記者 虢燦 實習生 張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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