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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繼志沒判刑,為何不能按商鞅方式受罰?

由 牛牛歷史牛 發表于 人文2022-09-19
簡介如果我們再看一遍《商君書》,就能發現陳繼志等人的囂張,但又不能像商鞅那樣處理,所以只能向讀者們提出一個問題:“根據古代的五大刑罰,陳繼志和關東煮,會怎麼懲罰他們

夫復何言夫婦和書

陳繼志烤肉店打人案尚未塵埃落定,關東煮小販酒徒毆打六十六歲老翁,唐山連續發生的打人事件,一個在解決,一個在網上傳開,這些都讓我們想到了秦國的商鞅,以及他所著的《商君書》。“刑雖重,但百姓不敢用,故國沒有百姓。”

諸葛亮對此深以為然,曾經與法正、李嚴等人討論,認為“用重典”為“治亂之道”。

如果一個罪犯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懲罰,那麼十個、一百個貪官汙吏,就會失去信心,這是商鞅的預言,他也分析了這一點。

陳繼志沒判刑,為何不能按商鞅方式受罰?

陳繼志等人毆打無辜婦女的事情已經過去了一百多天,到現在為止,還沒有一個人被判刑,所以才會有醉鬼在關東煮裡鬧事,還打了一位六十多歲的老頭,這兩者之間的聯絡,說起來有些牽強,但也不太現實,因為蝴蝶效應和窗戶效應,才能將兩者聯絡在一起。

南美洲亞馬遜河畔一隻蝴蝶振翅一次,兩個星期之後,得克薩斯州就會颳起一股龍捲風;一部停在路旁的車,如果窗戶被打碎了,過不了幾天就會被人偷走,變成一堆破銅爛鐵。

陳繼志是一隻振翅的蝴蝶,還是一塊破窗的板磚,我們先不談,半壺老酒是一位歷史學者,我們應該從歷史的角度,從古籍和古人的智慧中,找到一個合理的解釋。

陳繼志沒判刑,為何不能按商鞅方式受罰?

透過對《史記》和《商君書》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如果商鞅還活著的話,他肯定會知道陳繼志的罪行還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而唐山發生的酒鬼襲擊案,也會告訴我們一些對策。

《史記》中說,幫助秦國建立政權的商鞅,下場悽慘,有人說他是被五牛、五馬、五車撕成碎片,也有人說他是“俱五刑”而亡。

根據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律,犯下滔天大罪的人,可以“俱五刑”,然後被大卸八塊,也就是說,被人用墨水(在臉上刻上符號或符號)、割鼻子、割鼻子、斷腳、挖膝蓋、宮(變成太監)、大辟。

陳繼志沒判刑,為何不能按商鞅方式受罰?

不同的朝代,五刑各有不同,有些甚至增加了割耳、絞、吊、絞的功能,凌遲所要下刀的次數也是不同的,有三十六刀,三百六十刀,三千六百刀,據說明朝的大太監劉瑾,為了維持自己的體力,用了三千六刀,還得喝點人參粥來養精蓄銳,如果劉瑾死了,那劊子手很可能會幫他完成“任務”。

這句話被許多人誤解了,就像商鞅在《商君書·賞刑》中所說的那樣:“朝中沒有品級,從卿相到將軍,從大夫到平民,凡不從王命,違抗國法,亂上治,都是死罪。”

陳繼志沒判刑,為何不能按商鞅方式受罰?

商鞅的意思是,在律法面前,所有人都是一視同仁,就算是王公卿相,一旦觸犯了律法,那也是可以隨意殺人的,用平民的話來說,就是“皇子犯法,百姓犯法,就是平民,就像對待平民一樣。”

商鞅所謂“法之不能,從上而下”,就是指的不是普通民眾,而是上層階級。所以他寫了一本書,強調執法首先要遵守法律,這樣才能使法律更具震懾力:“嚴刑,連其罪,則百姓不敢試。百姓不敢嘗試,所以沒有刑罰。先王的禁令,暗殺、斬首、刺臉,不是為了傷害百姓,而是為了禁止姦淫。”

陳繼志沒判刑,為何不能按商鞅方式受罰?

所謂的懲前毖後,就是要嚴懲罪犯,這樣才能起到震懾作用,所謂殺一人,就是一百人,而這個處罰,是從執法者開始的:“懲治,懲治,懲治。”

商鞅覺得,所謂有法可依,就是因為執法者的縱容,他們的拒絕,讓許多人蒙受了委屈,而那些作惡多端的人,也變得無所畏懼。

高俅做了都尉,他的兒子就能在大街上欺負八十萬禁軍林沖的夫人;鎮關西鄭屠替小種經略,將肉鋪公之於眾,這才能將金翠蓮據為己有。

金眼彪施恩的背後,是老管營,蔣忠的蔣門神蔣忠,李逵的靠山是張都監,李逵的靠山是戴宗。

陳繼志沒判刑,為何不能按商鞅方式受罰?

包拯年事已高,展昭發福,公孫策雙目失明,於是朱同雷、董超薛霸、生鐵佛崔道成、飛天夜叉丘小乙、飛天蜈蚣王道人、菜園子張青、母夜叉孫二孃。

就是因為那些都頭衙役拿了錢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混江龍李俊這才敢公然叫囂:“揭陽嶺上嶺下,就是我和李立的地盤。揭陽是他兄弟二人的天下;潯陽江一帶的商人,就是張橫和張順。

揭陽鎮在光天化日之下,已經是三大惡霸之一,囂張跋扈,就算是及時雨宋江,也不會相信。

宋江也是官家子弟,對於揭陽鎮三大惡霸的所作所為,自然是感同身受,不僅忘記了自己險些把“餛飩”、“板刀面”都給吃了,甚至還成為了他們的“莫逆兄弟”。

如果是在商鞅時代,這樣的人,必然會被五大刑罰處死,死後還要勞力勞作。

商鞅無法懲罰陳繼志,也無法毆打酒徒,因為時代已經不同了。就算是包拯轉世,也沒有任何的辦法。到了宋代,五刑就變成了鞭打、棍棒、徒、流、死,龍頭、虎頭鍘、狗頭鍘之類的,包拯都沒有用來鍘殺惡徒。

陳繼志沒判刑,為何不能按商鞅方式受罰?

包拯死了,陳某還活著。商鞅無可奈何,醉鬼卻是逍遙自在。如果我們再看一遍《商君書》,就能發現陳繼志等人的囂張,但又不能像商鞅那樣處理,所以只能向讀者們提出一個問題:“根據古代的五大刑罰,陳繼志和關東煮,會怎麼懲罰他們?”根據春秋律法,陳繼志的所作所為,會被如何處置?

“誅之”是不可能的,三杯酒也是不夠的,商鞅所說的“遵紀守法之官,有違犯王法者,必殺,三族皆可。”

不過,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殺光所有的人,牽扯到三個種族,這是不可能的。現在,不少人還在抱怨腐敗的官員和罪犯的後代不能進入公職,試圖改變,這是不是太可惜了,免得自己也落得和家人一樣的下場,從而影響到家人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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