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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為何不同意朱熹的說法?

由 獨視角 發表于 人文2022-09-04
簡介」(《傳習錄》中)王陽明的意思是說,只要內心無私慾之蔽,本心純乎天理,自然會因應不同的情境,而作出合理合宜的迴應

夫物理不外於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無物理矣什麼意思

王陽明為何不同意朱熹的說法?

物之理不外吾心

「知止而後有定」句雲:「知止雲者,物格知至,而於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至善之所在,是則吾所當止之地也。能知所止,則方寸之間,事事物物皆有定理矣。」——朱熹論《大學》

依朱子之意,須先知至善之所在,然後乃可得其所當止,而必須透過格物致知的工夫,人才可以因道事事物物之理,即至善之所在。

但王陽明不同意朱子的說法,認為朱子是求理於物外,為義外之論,而同於孟子所反對的告子之主張。他說:「於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卻是義外也。至善是心之本體。」(《傳習錄》上)王陽明認為,求理於物外,是不能明理,若要明理,便須從心上作工夫,使內心無絲毫私慾,使心恢復其本體;心能恢復其本體,理便能呈現。此正是至善之所在。

心外無理、心外無事、心外無物

王陽明說:「天下之物本無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心上做。」(《傳習錄》中)事物出於吾心,不在吾心之外。他又說:「夫物理不外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無物理矣。」(同前)又說:「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心即理也,此心無私慾之蔽,即是天理,不須外面添一分。」(同前)王陽明認為,一切事物之理在人心中,否認有客觀的規律與事理可尋。道德之理,並不在事物上,而是由心所自發。所以只要本心呈現,遇事自然會有合宜的行為表現;只賴本心無所私慾矇蔽,理之表現便會無窮無盡。

去人慾,存天理

由於心無私慾之蔽,才能生髮呈現天理,所以,人必須先做去蔽的工夫,而不是任憑現實的意志去作為。人要有深切的誠摯、鞭平入裡的省察工夫,撫俞去除私慾之蔽才能成為可能。此中不能有絲毫的自欺、虛驕與誕妄,決不會以慾望偏見為理。

朱子《大學或問》載程頤之語說:「如欲為孝,則當知所以為孝之道,如何而為奉養之宜,如何而為溫情之節,莫不窮究然後能之。」依程子及朱子義,人除了理解孝之理外,尚須講求所以為孝之道,這便須窮理的工夫。王陽明說:「此心若無人慾,純是天理,是箇孝親的心,冬時自然思量父母的寒,便自要去求箇溫的道理。」(《傳習錄》中)王陽明的意思是說,只要內心無私慾之蔽,本心純乎天理,自然會因應不同的情境,而作出合理合宜的迴應。換言之,王陽明認為,孝親的道理不能視為離心而外在的,也就是不是從外物處去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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