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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群眾辦實事|“後悔!真的很後悔……”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由 廣東公安 發表于 人文2022-08-30
簡介交通肇事後逃逸,並已構成犯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毛概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發生交通事故怎麼辦?

我為群眾辦實事|“後悔!真的很後悔……”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看不到?趕緊走?逃避責任?

我為群眾辦實事|“後悔!真的很後悔……”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選擇逃離現場,那麼,交通事故就會變成交通肇事逃逸。

下面廳哥用案例告訴大家,肇事逃逸不管逃到哪裡,都難逃法網!

近日,梅州市梅江區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逃逸的案件,被撞的腳踏車駕駛員經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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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悔,真的很後悔……”

這是嫌疑人黃某到案後留下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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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23時許,黃某駕車回家,在經過明陽村道時與路邊行駛的腳踏車發生碰撞,導致腳踏車駕駛員被撞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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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黃某聽到車頭傳來碰撞聲,以為碰到了路邊的單車,便沒有停車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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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警情後,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立即組織民警到現場勘查,並透過智慧新警務鎖定了肇事麵包車,最終在梅江區黃塘村道控制了嫌疑人黃某及其車輛。

目前,案件正在進行下一步的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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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悔,真的很後悔,對家屬真的感到非常抱歉,同時也希望大家在視線不清晰時,行車一定要多留意,聽到有異響要停車檢視。”嫌疑人黃某低下頭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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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員應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撥打110報警,可現實中總有一些人心存僥倖,以為可以“溜之大吉”。

7月19日6時15分,東莞交警虎門大隊接到警情報警人稱其騎腳踏車時被小車撞倒受傷,肇事車輛逃逸後車牌不詳。

接到報警後,交警大隊立即派民警趕赴現場勘查,並前往醫院瞭解更多情況。民警根據傷者吳某提供的資訊迅速鎖定肇事逃逸的粵S號牌小客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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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天6時03分許,當事人吳某在最右側機動車道上騎行腳踏車,經過捷南路某路段時,肇事小車突然從後方衝出,直接把吳某撞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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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某被撞倒後,與地面摩擦划向數米開外,小車未見減速,迅速逃離現場。而被撞飛的吳某頭部離車輪非常近,險些被碾壓過去,吳某頭部受傷陷入昏迷。5分鐘後,他被一名熱心的群眾喚醒,站起來扶正了腳踏車並報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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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警方發現雖然肇事逃逸車輛的車型、車身顏色、車牌號以及肇事司機的逃跑路線基本確定,但該號牌是偽造的號牌,並沒有該車的相關登記資訊,民警立即聯絡刑警大隊情報作戰中心協助調查,最終鎖定併成功抓獲嫌疑人鄒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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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鄒某花費4800元從他人手上買回粵S號牌小客車,但並未取得行駛證及車輛登記相關資料,一直都是懸掛該假牌上路行駛,鄒某聲稱案發時下著雨,車前擋風玻璃有霧水,因視線受阻沒能發現前方路況,撞人後為逃避法律責任就驅車疾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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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鄒某對其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20日並罰款7000元的處罰。

撞人後匆匆逃逸,自以為使用套牌車就能逃過懲罰,但終究逃過法律的制裁,要知道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莫因為自己的一念之差而付出慘痛的代價。

男子醉駕撞死人還逃逸,刑拘!

6月14日凌晨2時許,吳某濤駕駛粵U號牌小型普通客車沿潮州市饒平縣黃岡大道(X087線)自西往東方向行駛至霞東村道口前,碰撞到由蔡某宏駕駛的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造成車輛損壞、駕駛人蔡某宏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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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後,吳某濤棄車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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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警情後,饒平交警迅速到現場進行勘查,並快速鎖定嫌疑人吳某濤,在案發3小時內成功將吳某濤抓獲歸案。

經抽取血液送檢,肇事者吳某濤屬於醉酒駕駛,蔡某宏屬於酒後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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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某濤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於6月14日被饒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酒後駕駛+肇事逃逸,簡直就是錯上加錯,“醉上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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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

交通肇事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駕駛證記12分。

交通肇事後逃逸,並已構成犯罪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交通肇事逃逸還要承擔以下後果:

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保險不能賠付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有明確約定肇事逃逸是保險公司拒賠的免責事由。

現在,大家都清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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