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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也講究個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

由 故事拾荒叟 發表于 人文2022-07-29
簡介起訴書描述的比較客觀,這對夫妻平時的關係算不上和諧,而且也表述了被害人陳某甲平時有“家暴毆打”被告人林某某的情節,但是在案件發生時,值得慶幸的是,陳某甲並沒有在兩次奪下林某某的菜刀和水果刀之後,使用奪下的刀,砍擊林某某的行為,否則,本案很有

什麼叫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

俗話說,家和萬事興,筆者給這句話加個下聯“不和見刀兵”。今天的案例說的就是,兩口子打架,竟然動起刀來了,所幸沒有造成重大的傷亡,最終檢察機關根據案件未遂、被告人自首、自願認罪認罰等,提出了相對輕緩的量刑建議。

夫妻之間,也講究個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

林某某和陳某甲是夫妻關係,但兩人感情長期不和睦,據起訴書所述“陳某甲曾多次家暴毆打被告人林某某”。2021年5月23日,二人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2021年5月24日23時許兩人再次發生爭吵,陳某甲想離開家,但是林某某不讓其離開,於是陳某甲報警,並稱“你們再不來今晚就出事了”,林某某聽聞陳某甲這樣說,很生氣,並覺得“想殺死她,就想先下手”,遂來到廚房拿起一把菜刀,並懷揣一把水果刀來到客廳,趁陳某甲向外張望警察,背對自己之機,連續砍陳某甲後腦勺兩刀。陳某甲將才菜刀奪下扔出窗外,林某某又掏出水果刀想繼續砍陳某甲,陳某甲又將水果刀奪下扔出窗外。警察到場後,林某某還想到廚房拿菜刀繼續砍人,後被控制。

夫妻之間,也講究個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

起訴書描述的比較客觀,這對夫妻平時的關係算不上和諧,而且也表述了被害人陳某甲平時有“家暴毆打”被告人林某某的情節,但是在案件發生時,值得慶幸的是,陳某甲並沒有在兩次奪下林某某的菜刀和水果刀之後,使用奪下的刀,砍擊林某某的行為,否則,本案很有可能造成重大的傷亡。

本案中,還有一個細節是,被告人生於1962年,想來其丈夫應該歲數也相當,二人均已經年近六旬,人說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花甲,這樣大的歲數怎麼還如此性格火爆呢?

夫妻之間,也講究個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

以案說法:

1、關於案件定性,該案被定性為故意殺人罪,原因:一是被告人林某某持刀砍其丈夫陳某甲頭面部等要害部位:二是在警察到場控制住她之後,仍然情緒激動的聲稱要砍死陳某甲。無論是主觀故意還是客觀行為,林某某都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主觀心態。

2、本案屬於犯罪未遂案件。因為陳某甲的反抗,尤其是警察到場,控制住林某某,林某某的犯罪目的未能得逞,所以應認定為犯罪未遂。

3、起訴書認定林某某構成自首,定性準確。這裡沒有用“明知他人報警而在現場等待,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這一關於特殊自首的規定來認定本案,而是用了“偵查機關詢問期間”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來認定其構成自首,法律依據是犯罪嫌疑人在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前,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也可以認定為自首。個人認為,本案中的情形,適用“明知他人報警而在現場等待,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更為妥當。不過,這並沒有影響自首情節的認定。

夫妻之間,也講究個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

本案畢竟是因為家庭糾紛所引發,綜合上述法定情節,並結合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情況,檢察機關提出了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的量刑建議。希望林某某和陳某甲在今後的生活中能夠互諒互讓,和睦相處。

夫妻之間,也講究個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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