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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爭528萬遺產,母親被女兒和婆婆告上法庭,母親:先償還孃家的錢

由 路的尾巴 發表于 遊戲2023-02-06
簡介在民法典中,對於繼承人有明確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此遺產應該由王欣葵的妻子、女兒和母親均分,可是由於女兒王芝儀患有嚴重的抑鬱症,初中之後沒有再進入學校讀書,她無法獨立生活,並且沒有生活來源,因此法庭對於王芝儀的分配,進

別人問好玩嗎怎麼回答

法庭上,婆婆指責兒媳在兒子生病期間,對兒子不管不顧,甚至明明有錢,卻不肯出錢給兒子看病,直接導致了兒子的死亡,要求法院剝奪兒媳的繼承權。

兒媳抹著眼淚,說起自己分身乏術,女兒母親丈夫先後生病入院,三天幾地地來回奔波,血絲滿布了她的雙眼,她說丈夫重要女兒也重要啊!

她們本是親人,如今卻似仇人,為了爭奪遺產,她們各執一詞,到底誰說的才是最真實的一面?誰又為了誰的利益在爭奪?她們到底經歷了什麼?

為爭528萬遺產,母親被女兒和婆婆告上法庭,母親:先償還孃家的錢

01丈夫躺在病床上,妻子不聞不顧

那一天,男人突然倒下了,原本就有糖尿病的他,此刻卻因為糖尿病的併發症,痛苦地住在醫院裡,而在醫院陪伴的,只有他的姐姐,而他的妻子不見蹤影。

這個男人叫王欣葵,多年前,他患上了糖尿病,眾所周知,糖尿病是一種“富貴病”,需要悉心的呵護才能避免後期的多發性疾病。可是王欣葵的身體卻並沒有被好好照顧,他的身體一度產生了多重併發症,並且由於病情的嚴重惡化,他被迫住進了醫院。

在王欣葵入院以後,妻子湯秋菊在王欣葵姐姐的要求下,向醫院存入了5000元后,便很快找理由離開了醫院。由於住院是需要花費大量金錢的,王欣葵的姐姐無奈之下又找到了湯秋菊,要她支付住院的費用,湯秋菊卻總說她沒有錢,她常常來去匆匆,來丈夫的病床前看一眼,沒多久就又走開了,給她打去的電話,也時常被找託詞推諉,甚至直接掛掉。

王欣葵的病情在掙扎中越發的嚴重,在住院了幾個月後,最終痛苦的離世,在他走之前,他緊緊的握住了姐姐的手,那種想活下去的願望,好像握住姐姐的手就能實現一樣,可是生命沒有停留,握住的手也永遠的垂下。

由於王欣葵住院期間,花費了大量的錢財,除了住院的費用,他的姐姐還和哥哥一同請來了護工,種種費用合計十多萬元,這個錢理應找到弟弟的妻子支付,但是當姐姐找到弟媳討要這筆費用時,弟媳的話卻傷透了姐姐的心。

我沒有錢,你去找你弟弟要去吧!

一句話不僅讓王欣葵的姐姐氣從中來,更讓姐姐覺得,弟弟之所以死,

就是因為做妻子的沒有做到應有的責任

,在明知自己的丈夫患有糖尿病的情況下,對丈夫不管不顧,導致丈夫併發症嚴重最終死亡。

姐姐一怒之下,將弟媳告上了法庭。

由於證據確鑿,姐姐確實為弟弟墊付了大量醫藥費,最終法院判決了弟媳湯秋菊支付給王欣葵的姐姐相應的費用。

為爭528萬遺產,母親被女兒和婆婆告上法庭,母親:先償還孃家的錢

02有錢買房沒錢治病,遺產和負債無法劃分

湯秋菊大概覺得這件事應該就這樣結束了。

沒想到,王欣葵的姐姐卻覺得這件事沒這麼簡單,再次將湯秋菊告上了法庭,這一次起訴是以王欣葵母親的名義,提出的訴求是把弟弟遺產中綿陽的房子分給母親。

原來王欣葵多年從商,積累了一些錢,

分別購置了北京、綿陽以及廣元市青川縣的房產

,但是由於突然間撒手人寰,沒有給任何人留下過一言半語,遺產的歸屬成為一個疑點。

在王欣葵的姐姐和母親看來,這個兒媳常年未對兒子應有的關心和照顧,並且在兒子生病期間,一再推諉對丈夫的治療,理應無法繼承遺產。

他的姐姐說:

之前有個妻子不照顧丈夫,被判了五年,她應該被判十年,遺產怎麼可能該她繼承?

可是作為妻子的湯秋菊,提到這件事,卻不停地抹著眼淚。

她們沒替我考慮過。

在開庭前,青川法院作為第三人,對雙方進行了調解。

雙方的爭議點在於,

婆家認為湯秋菊沒有盡到應付的責任,應該剝奪她的繼承權

,而湯秋菊卻認為遺產的清算,首先要除開從孃家人手裡借來的負債。

在湯秋菊的口述中,王欣葵這些年從商、購房、住院,向她的孃家人手中借了大筆的錢,因此就算要分割財產,也要先把這部分錢還給孃家人才對。

可是王欣葵的姐姐和母親並不這樣認為,湯秋菊口中所說的借款,提供的借條均只有湯秋菊本人的簽名,她們認為這些借款根本沒有弟弟王欣葵的同意,

這樣的借條只是湯秋菊為了騙得遺產而制,分明就是假的證據,她們認為湯秋菊就是在犯法

但是湯秋菊卻提出,王欣葵的母親起訴要綿陽的房產,

實則是王欣葵的姐姐想乘機侵佔她家的財產

,如果真的為了王欣葵的母親考慮,青川的房產才更適合母親,而綿陽的房產根本不適合老年人居住。爭鬥綿陽的房產,絕對是王欣葵的姐姐嫁到綿陽後,想為自己爭取的。

真真假假,你言我語中,由於遺產數額較大較複雜,調解無法解決問題,因此法院認為應該以判決的方式,對遺產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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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女兒成為原告,紛爭中的痛

王欣葵和湯秋菊只有唯一一個女兒王芝儀,在父親王欣葵死後,女兒王芝儀作為繼承人之一,實在無法忍受自己的母親,被父親家的人多勢眾所欺負,於是她選擇了同自己的奶奶一起作為原告,起訴了自己的母親。

而目的,

只是為了幫助自己的母親爭得更多的財產。

原來女兒王芝儀一直患有嚴重的抑鬱症,因為抑鬱症的緣故,女兒的病症一度演化到了肢體無法行走的情況。母親湯秋菊帶著女兒趕到了縣城治病,可是當地的醫生卻表示他們無法治療,需要前往更大的醫院就醫,於是母女二人前往綿陽的專科醫院進行診療。

女兒剛剛入院,湯秋菊就得知了,居住在青川的母親也因為重病住了院的訊息,她被迫拋下了在醫院安頓好的女兒,急急忙忙的又趕回了青川照顧自己的母親,沒想到,屋漏偏偏連夜雨,很快傳來了丈夫也因為糖尿病併發症嚴重入院的訊息。

湯秋菊一個人,面對三位至親紛紛住院的訊息,馬不停蹄地奔波著,眼中充滿了血絲,腦袋裡無法思考,她沒有多餘的錢,她想抵押貸點兒款,可是房子屬於她與丈夫共同財產,她一個人無法辦理,這種情況下,她被丈夫的姐姐逼問著要錢,

她感覺自己快要沒有出路

她說:

愛人重要, 女兒也同樣重要啊,難道愛人生病了,我要拋下女兒一心只照顧他嗎?

面對丈夫的姐姐的質疑,她認為自己沒有得到理解,可是姐姐的不依不饒,讓湯秋菊懷疑丈夫的姐姐只是想侵佔自己的財產。

姐姐卻並沒有掩飾,說:

要綿陽的房子,就是以後要跟母親一起住的。

在王欣葵的母親與姐姐的眼中,湯秋菊與王欣葵一直在鬧離婚,而且湯秋菊與婆家人關係並不好,婆家人對她沒有信任感,

她們認為湯秋菊這些年並沒有為這個家庭掙得財產,因此購得的房產不應該屬於湯秋菊

,更不要說提供的“虛假”借據,分明就是湯秋菊與她孃家人做的假。

調解過程中,王欣葵的母親一度的痛苦得無法自已,前有喪子之痛,後又紛爭不斷,這位母親不知道自己到底該怎樣保全兒子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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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遺囑的猜測,法院的判決

王欣葵在入院時,交付了自己的大哥一個厚重的公文包,他請求自己的哥哥一定要好好保管。於是這個公文包一直放在王欣葵的病房中,家人們並沒有想過要去開啟它。

可是在王欣葵離世後,妻子湯秋菊只是來看了一看之後,悄悄咪咪地拿走了這個公文包,王欣葵的姐姐懷疑這個包裡,

一定有弟弟王欣葵的遺囑,並且遺囑裡必然不可能把遺產全部交給湯秋菊。

對於這個說法,湯秋菊是否定的,她說自己不可能說遺產都歸她,因為

壓根就沒有遺囑

,而且根據法律的要求,

誰主張誰舉證

,如果拿不出證據能夠證明有遺囑,那猜測就只能是猜測,這一說法也根本沒有法律效力。

為了理清遺產的分配,法院對所有遺產做出了評估,總價值共計528。14萬元,其中王欣葵母親所訴的綿陽的房產價值約為72。35萬元。而遺產中,湯秋菊主張的150萬元的負債,經過核實後發現,湯秋菊從孃家人手中借來的款項中,確實有大量的金額用於王欣葵的住院治療,並且有對應的醫療憑證,認定了130萬元作為夫妻共同債務,這部分錢應當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扣除。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歸夫妻共同所有的,因此這528。14萬元,除開了130萬元的負債,應該有一半是屬於湯秋菊的,而剩下的一半,才能作為遺產進行分配。

在民法典中,對於繼承人有明確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此遺產應該由王欣葵的妻子、女兒和母親均分,可是由於女兒王芝儀患有嚴重的抑鬱症,初中之後沒有再進入學校讀書,她無法獨立生活,並且沒有生活來源,因此法庭對於王芝儀的分配,進行了適當的傾斜,在遺產分配中,給與了50%的份額,而湯秋菊和王欣葵的母親各佔25%。

就此,判決的生效,雙方都表示了認可。

湯秋菊說:

我可以全身心地照顧自己的女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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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尾聲

判決雖然結束了,但是判決真正的目的才剛剛開始。

她們之間確實產生了矛盾,並且因為這樣的矛盾產生了紛爭,在經過了法院的判決之後,她們能夠從此平和的生活。

其實無論對於妻子還是母親,王欣葵的離世必然是帶來了沉重的打擊,可是因為缺少溝通,沒有進行有效的交流,矛盾便在一次又一次的誤會中升級。

對於我們很多人來說,在生活中也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原本可以透過交流完美解決,卻因為不善於溝通,並且沒有一定的同理心,導致矛盾的不斷激化,爭執得不可開交。

希望生活中的你們,能夠遇到良好溝通的他們,不會為了紛爭苦惱的不可言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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