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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秀華的愛情:“高調開篇”的尷尬

由 湘湘帶你看社會 發表于 遊戲2022-07-19
簡介楊櫧策則回懟,“餘秀華一而再再而三觸碰他底線,包括辱罵和侮辱人格”——儘管說,一旦動手“有理也變沒理”,楊櫧策洗無可洗,可是由此也不難看出,這起“悲劇”背後確實暗藏波濤

愛恨情長的意思是什麼

□然玉

7月6日晚,詩人餘秀華髮微博稱,她被楊櫧策家暴,被抽了上百個耳光。次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餘秀華確認了此事。記者還發現,餘秀華已刪除7月6日晚釋出的被家暴的微博內容,更新了一條新的微博內容:“我這一生,走得實在辛苦,我一直咬牙堅持。如果我堅持不下去了。我希望侮辱我的人,打我的人負法律責任。”對此,楊櫧策迴應說:“能把一個深愛她的人逼到動手打人,真的是我的錯嗎?”(7月7日澎湃新聞)

一段極具戲劇性的感情,在暴力疑雲中草草收場。似是戛然而止,又似是其來有自。餘楊兩人的愛情,來得突然,曬得高調,原本拿著超越世俗偏見的開篇,到頭來還是墜入庸俗不堪的爛尾。在最初的熱情、勇氣消散之後,在公眾目光之外的小小圍城內,兩人“相看兩厭”,彼此失去了包容、失去了耐心,直至矛盾爆發,覆水難收。

但凡涉及“家暴”,事情的性質便不一樣,不再是兒女情長、愛恨糾葛,而最終會指向人身傷害陰影下“婦女權益保護”的命題。據悉,此事曝出之後,鍾祥市婦聯立刻成立專班,第一時間找到餘秀華,而餘秀華卻明確表示不需要幫助……

據鍾祥市婦聯迴應,餘楊二人並未領取結婚證,屬於同居。《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附則中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這表明有同居關係的情侶之間發生的暴力行為也屬於“家暴”。“家暴”不是家事,可若是“家暴”中的受害者拒不配合、拒絕援助,那麼後續的公共救濟以及法律追責過程,也便難度大增。素來特立獨行的餘秀華,在向全世界盡情傾訴一番之後,卻有“點到即止”之勢。人性之複雜,大抵如此!

當然,一面之詞未必就是完整的真相。在戀愛關係、家庭生活中,餘秀華也許是“弱勢”的一方,但在公共輿論場內,餘秀華卻是相對的“強者”。其名人身份以及標誌性的“敘事文風”,每每都會引發熱議,甚至會激起共鳴、收穫力挺。這一回,餘秀華控訴“他抽了我上百個耳光”。楊櫧策則回懟,“餘秀華一而再再而三觸碰他底線,包括辱罵和侮辱人格”——儘管說,一旦動手“有理也變沒理”,楊櫧策洗無可洗,可是由此也不難看出,這起“悲劇”背後確實暗藏波濤。

所謂愛情,源於一見傾心的激情,而最終還是要落到日常的經營。餘楊二人從情投意合到反目成仇,作為外人,我們並不全然知道他們到底之間發生了什麼。可即便如此,這樁速生速滅的“愛情肥皂劇”,還是給大眾帶來了極大衝擊。此刻,似乎不少看客的擔憂,得到印證。來得快,去得更快,這段快速觸礁的愛情,讓那些曾經對“餘楊結合”頗為看好乃至“賦義”甚多的觀眾,頗為尷尬。

“餘楊戀”破裂後,有網友又在感嘆,“再也不相信愛情了”,其實大可不必。畢竟,餘楊二人的結合,本身就是非典型愛情。愛情要落地,其在世俗中的種種“變現”,應當基於審慎的決定,需要一個磨合的過程,可惜,餘楊二人並未處理好這一切。到頭來,餘秀華沒能成為大膽追愛、敢愛敢恨、完滿收場的大女主。我們或許可以惋惜她在愛情“實操”方面的短板,卻也不必上綱上線到否定“愛情”本身。

編輯:束孟卿

【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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