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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8元錢買了一盒過期餅乾消費者吃後拉肚子欲討說法

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飲食2022-04-18
簡介”陳先生說,“我平時買東西很少看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我想食品既然在櫃檯上公開出售,商家就不應該把這些過期的、劣質的食品提供給消費者

餅乾過期3個月還能吃嗎

駐馬店網訊(記者 劉金霞 實習生 李妍)

“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到來之際,我沒想到商家還敢出售這些過期食品。”3月14日上午,驛城區的陳先生向本報記者反映,他已經撥打了12315投訴電話,希望有關部門介入,商家給他一個合理說法。

3月11日下午,陳先生在市區樂山大道一蛋糕店花40多元錢給孩子買了一些糕點和一盒手工餅乾。買過之後,陳先生吃了幾塊手工餅乾。半小時後,陳先生的肚子開始不舒服,朋友提醒陳先生看手工餅乾是否有問題。陳先生這才發現,這盒手工餅乾售價為18元,盒子上的生產日期是2022年1月26日,保質期至2022年3月8日。這盒手工餅乾已經過期3天了。

花18元錢買了一盒過期餅乾消費者吃後拉肚子欲討說法

“大人吃後拉肚子,何況孩子呢?”陳先生說,“我平時買東西很少看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我想食品既然在櫃檯上公開出售,商家就不應該把這些過期的、劣質的食品提供給消費者。”隨後,陳先生到該蛋糕店要求賠償,但因雙方存在分歧未達成一致意見。

針對商家出售過期食品的行為,消費者到底該如何維權?3月14日下午,記者採訪了驛城區消協秘書長許寶明。據許寶明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買到問題食品後,消費者一般可這樣維權:第一時間拿著食品和票據與商家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撥打12315,請工商部門調解;如果問題嚴重,要及時到醫院檢查身體,並保留相關檢驗資料;對調解不成的嚴重侵權行為,可考慮起訴。”許寶明說,按規定,商家應對陳先生進行賠償。如果商家拒絕賠償,陳先生可以撥打12315或者向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

記者瞭解到,目前,陳先生已經撥打12315電話進行了投訴。陳先生的權益是否能得到維護?本報將繼續關注。

【來源: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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