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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軒高科電池質量“羅生門”

由 紅星新聞 發表于 飲食2022-09-22
簡介安徽甌鵬前任總經理林峰在11月28日的說明會上稱,2020年11月2日,在國軒高科技術及市場人員現場見證下,雙方曾對出現問題的電池包進行技術分析,確認了電芯存在漏液、腐蝕和防爆閥失效等多項質量問題,雙方共同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確認,國軒高科方面

國軒三元鋰電池質量怎麼樣

圍繞電池爆炸起火事件,安徽甌鵬動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甌鵬”)和國軒高科(002074。SZ)打起了口水仗,均聲稱問題責任不在己方。

11月28日,安徽甌鵬舉行了一場名為“吹哨電池安全――國軒鋰電池疑似存質量缺陷”的說明會,指出國軒高科提供的電芯頻髮質量問題,引發了起火和爆炸事故,給安徽甌鵬造成了非常大的損失。

11月29日,國軒高科官網釋出公告,迴應安徽甌鵬對其鋰電池質量的質疑。其中指出,事故是因電池包保護板問題所致,該保護板由安徽甌鵬向市場自行採購。此外,安徽甌鵬拖欠國軒高科貨款2000餘萬。國軒高科稱,針對安徽甌鵬拖欠貨款與惡意詆譭,已起訴。

11月30日,安徽甌鵬再次透過微博喊話國軒高科,正視產品質量問題。

國軒高科電池質量“羅生門”

安徽甌鵬與國軒高科各執一詞

是電池質量問題還是惡意詆譭?

2019年10月22日,國軒高科與安徽甌鵬、某知名電單車公司(簡稱H公司)三方簽署了採購協議,供應H公司共享電單車鋰電池包,國軒高科負責供應電芯,安徽甌鵬負責PACK研發、生產和成品交付及售後服務。

該產品投入市場幾個月內,陸續發生了數十起電池包自燃和爆炸事件,基於安全考慮,安徽甌鵬召回了多批次疑似有安全問題的電池包,並根據客戶要求進行檢測和驗證。

2020年10月下旬,根據返回電池包中發現存在部分電芯出現漏液的情況,國軒高科向安徽甌鵬發出了質量問題說明材料及整改意見,並承諾11月30日之前完成產品質量整改。

2020年11月11日,安徽甌鵬按照發貨標準包裝完畢,存放於工廠發貨區的成品電池包突然發生自燃爆炸,引起大火。

安徽甌鵬前任總經理林峰在11月28日的說明會上稱,

2020年11月2日,在國軒高科技術及市場人員現場見證下,雙方曾對出現問題的電池包進行技術分析,確認了電芯存在漏液、腐蝕和防爆閥失效等多項質量問題,雙方共同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確認,國軒高科方面人員承諾儘快對問題進行分析和解決。

11月29日,國軒高科官網釋出迴應,其中提到:

經過多次測試和驗證,安徽甌鵬向H公司反饋,事故是因電池包保護板問題所致,該保護板由安徽甌鵬向市場自行採購。

期間,H公司多次督促安徽甌鵬對返廠電池進行維修,均無果。

國軒高科電池質量“羅生門”

國軒高科還表示,截至目前,安徽甌鵬累計拖欠合肥國軒貨款2000餘萬。針對安徽甌鵬拖欠貨款及惡意詆譭公司產品的行為,已向法院提起訴訟。

國軒高科董秘辦工作人員向紅星資本局表示,一切以官網的說明為準,暫無其他對外資訊。事件進展也請以官方披露的資訊為準。

11月29日晚間,安徽甌鵬在微博發表了《請國軒正面回答:是否存在電池質量缺陷?!》。安徽甌鵬表示,至今沒有收到法院的誹謗訴訟應訴通知;公司採購的電池包保護板均由某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生產;國軒高科說明中提到的“拖欠貨款2000餘萬”,即為2020年11月爆燃火災中損毀電芯的尾款。

安徽甌鵬為失信被執行人

國軒高科此前被曝質量問題

公開資料顯示,安徽甌鵬成立於2015年8月,實繳資本234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金瓶,他同時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安徽甌鵬與中航鋰電、億緯鋰能(300014。SZ)、力神動力等動力電池企業均存在法律糾紛,且多次成為被執行人。

2020年10月23日,因與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科)的買賣合同糾紛,安徽甌鵬成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為68萬元。

今年9月27日,因與中航鋰電(洛陽)有限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安徽甌鵬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為3127。82萬元,未履行金額為2958。02萬元。安徽甌鵬及其法定代表人金瓶被限制高消費。

國軒高科電池質量“羅生門”

按照林峰的說法,這是由於2020年11月火災事故發生後,安徽甌鵬現場廠房、裝置及各種原材料(含其他電池供應商電芯產品)嚴重受損,至今未恢復生產經營,大量已經簽訂的訂單無法交付,造成違約,大量客戶流失,進而出現經濟糾紛。

值得一提的是,這也不是國軒高科第一次被曝質量相關問題。

2019年11月、2021年4月,國軒高科子公司東源電器生產的低壓開關櫃、高壓開關櫃質量不合格,被國家電網處罰暫停中標資格6個月。

2021年4月16日,位於北京市豐臺區西馬場甲14號的北京福威斯油氣技術有限公司光儲充一體化專案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1人遇難、2名消防員犧牲、1名消防員受傷,火災直接財產損失1660。81萬元。

國軒高科孫公司持有福威斯光儲充公司25%的股權,子公司持有北京福威斯油氣技術有限公司40%的股權。事故發生後,國軒高科在官網釋出宣告稱,未參與兩家公司的運營管理。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日前釋出的豐臺區“4·16”較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顯示,南樓起火的直接原因,系西電池間內的磷酸鐵鋰電池發生內短路故障,引發電池熱失控起火。

北樓爆炸的直接原因是,南樓起火產生的易燃易爆組分透過電纜溝進入北樓儲能室並擴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遇電氣火花發生爆炸。

國軒高科電池質量“羅生門”

安徽甌鵬在說明會上稱,公司購買的國軒高科15AH型號圓柱電池和北京豐臺區“4·16”事故電池為同一公司生產。國軒高科尚未就這一說法給出迴應。

電池安全問題待解

梯次利用尚不成熟

近年來,新能源汽車、電動腳踏車自燃事故頻發。鋰離子電池的安全與可靠性,成為新能源行業最重視的課題之一。

動力電池系統一般由電芯、BMS(電源管理系統)、結構件和熱管理系統組成。電芯是指動力電池的單體,是發生漏液、起火、爆炸等反應的元件。國軒高科就是電芯供應商。

有“三電”技術人士向紅星資本局表示,電池可靠性的核心,與電芯和電池加工過程中的金屬異物控制水平,元器件的可靠性密切相關。“在沒有嚴重事故的情況下,電池包自燃的根本原因在於加工控制問題,一般是電池內部出現短路或其他情況導致自燃。而電芯的失效反應劇烈程度主要與電芯的設計有關,包括容量/能量密度,正極材料的選擇,隔膜的選擇等。”

上述技術人士表示,《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0)對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單體、電池包或系統的安全性有明確的標準,但限於成本,很多車企都使用的縮減版。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汽車動力電池退役後被用於低功率電動車、電網儲能、家庭儲能領域,即“梯次利用”。然而梯次利用目前尚不成熟,無論是在技術還是市場層面都面臨諸多困難。

從技術角度看,梯次利用需要對退役動力電池進行充分的評價檢測,之後才能篩選重組使用。但當前基於容量補償和衰減機理分析建立的鋰離子電池壽命預測模型還不夠完善,這也導致梯次利用的安全性不敢恭維。

國家層面對梯次利用的安全性也持謹慎態度。今年6月,國家能源局釋出的《新型儲能專案管理規範(暫行)(徵求意見稿)》明確指出,在電池一致性管理技術取得關鍵突破、動力電池效能監測與評價體系健全前,原則上不得新建大型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儲能專案。

國軒高科電池質量“羅生門”

紅星新聞記者 吳丹若

編輯 餘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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