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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版“農夫與蛇”?

由 觀察者網 發表于 娛樂2022-07-02
簡介21日,自媒體公眾號“呦呦鹿鳴”發文表示:自己連發5篇文章替業主發聲、揭露綠地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且幫助影片中痛哭的女子維權後,反遭對方索要2000元的版權費,理由是“自媒體用她的眼淚賺錢”,輿論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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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觀察者網 郭肖】

近日,一段武漢綠地女業主坐在新房內痛哭,併發問“這房子能住人嗎?”的影片在社交媒體上流傳,引發熱議。

21日,自媒體公眾號“呦呦鹿鳴”發文表示:自己連發5篇文章替業主發聲、揭露綠地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且幫助影片中痛哭的女子維權後,反遭對方索要2000元的版權費,理由是“自媒體用她的眼淚賺錢”,輿論譁然。

昨日(23日),該女子在微博釋出道歉,稱“索要版權費”的行為系自己對自媒體的誤解所致:看到自媒體在文章中稱“讓業主們站出來,不要躲在背後”,以為是自媒體呼喚自己去談版權費。

現代版“農夫與蛇”?

事情還要追溯到今年4月中旬。

根據“呦呦鹿鳴”的文章,當時,武漢綠地國際理想城3期部分業主給綠地高管李煜釋出公開信,批評其“在專案銷售和交付過程中虛假宣傳、蓄意欺詐而拒絕收房”,比如:某戶型中面積約11平米的房間,被硬生生砍掉一半;公然將消防前室納入業主套內面積,包裝為四房兩廳戶型中的“第四房”……

4月18日,“呦呦鹿鳴”公眾號釋出了這封公開信,首次替業主們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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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本月15日,武漢綠地國際理想城4期交房,業主們又發現不對了:衛生間馬桶阻門、油煙機異響、灶外框角變形、房間地板不平……說好的“精裝修”怎麼變成了“驚裝修”?

網傳影片顯示,一名女業主看到此場景後痛哭,併發問“這房子能住人嗎?”

“呦呦鹿鳴”在公號文章中表示:自己此時決定出手相助。

18日,“呦呦鹿鳴”釋出《致在新房裡痛哭的女子》一文,文中悉數武漢綠地過往存在的一些“騷操作”,指出住戶普遍存在維權難的現象,文中使用該女子哭訴影片(只有聲音)和多張顯示綠地裝修問題的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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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呦鹿鳴”究竟有多少粉絲尚無確切資料,但翻閱其過往文章,每篇基本也都能達到7、8萬的閱讀量,10萬+也並不少見;而針對綠地的幾篇文章釋出後,閱讀量均達到了10萬+。

事件隨即引發關注,網友紛紛替當事人鳴不平。

19日,武漢綠地釋出宣告,稱業主出現的問題均已解決,其中特別提到,哭訴地板問題的女業主,“報修當晚即更換了新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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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呦呦鹿鳴”再度發文,認為武漢綠地的相關宣告都是套路:一邊宣告網傳交房問題是“不實言論”,另一邊又在修補好了漏洞後表示“大部分屬實,但均為極個別現象”;

現代版“農夫與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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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到了這裡,事情突然“跑偏”:痛哭的女業主找自媒體要“版權費”了……

“呦呦鹿鳴”曬出的相關截圖顯示,20日下午,痛哭的女業主認為能夠維權成功是靠自己,並且她是業主當事人,如今,既然自媒體獲得了讀者讚賞,那麼就應該分給她,補償她,否則就是違法,“等著簽收律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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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業主的做法得到了部分網友的支援:未經本人允許將影片上傳到網上,女業主有權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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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部分網友則認為,女業主這種做法是典型的過河拆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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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呦鹿鳴”本人也認為自己遭遇了現代版“農夫與蛇”的困境;

隨後,相關話題在社交媒體上引發討論,@梨影片 發起的“自媒體幫別人維權需要付版權費嗎?”投票中,認為需要付版權費的和認為不需要付的各佔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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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3日),當事女業主迴應稱,索要版權費是出於誤解加上一時衝動,她感到抱歉,同時也覺得委屈。

她在微博發帖解釋稱,自己對整起事件的發展存在諸多誤解:比如一開始看到影片被曝光後,以為是一個自媒體曝熱點賺錢的商業行為,所以認為索要版權費是理所當然的;又比如,看到自媒體在文章中稱“讓業主們站出來,不要躲在背後”,以為是自媒體呼喚自己去談版權費……

後期的一系列所謂“起訴”、“律師函”的說法皆因種種誤會而起。

其釋出的聊天截圖顯示,業主群中有人催促她“快去要版權費”。

道歉宣告中,女子還稱,意識到自己錯了,不應該在沒有了解真相的情況下衝動行事,但她也想提醒“呦呦鹿鳴”,發類似影片的時候希望能夠馬賽克,或者變下音,“我知道您幫助了我,但哭出‘名’,我真的很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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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呦呦鹿鳴”在微博發帖,透露女業主已經道歉,並表示,自己也在做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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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迴歸到整件事上,自媒體的內容構成侵權了嗎?

據澎湃新聞報道,上海漢商律師事務所白翔飛認為,從法律角度來說,自媒體“呦呦鹿鳴”的前述行為不構成侵權,原因之一便是因為該影片並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作品”。

肖像權角度來說,該影片中似乎並未出現女子的肖像,因此也就不存在侵害該女子肖像權一說。

而從著作權角度來說,首先需要成立侵權的前提是業主享有對該影片的著作權,涉事業主需要提供自己製作了該影片的證明。

除此之外,享有著作權的前提是該影片系著作權法上的“作品”,但是本案中的影片僅僅對客觀情況的拍攝,是對開發商的裝修問題無創造性的彙編,不符合著作權法意義“獨創性”的要求。

女子道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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