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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古老的以色列文化(二)

由 帶你探究中的秘密 發表于 娛樂2021-12-12
簡介以色列人拜偶像的傾向,表達了人類共同渴望看見一位可以藉著感官而認識的神

迦南七族經文在哪裡

申命記二十三章17-18節有嚴禁以色列民作廟妓的條例:“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申命記十八章10-12節也有嚴禁以人為祭和巫術問卜的規定:“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自殘身體的惡俗在迦南喪祭的儀典中,是司空見慣的。烏加列文獻有一則描寫,足可顯示這種迦南人的哀悼儀式。

神秘古老的以色列文化(二)

至於在語言方面,以色列人卻頗能從迦南宗教中吸取其長處為己所用。須知每種文化都須從現成的、通用的語言中,尋求最恰當的形式來表達其神學思想。迦南宗教的用語,尤其是表達神之位格的用語,便被希伯來人用來表達他們的一神觀念。

如前所述,“駕雲者”一語本是迦南人常用以描述巴力的,以色列人則借來指稱自己的神(詩六十八4,參現代中文譯本)。這個用語或可用以說明該段經文成文之早,然而卻不一定是指希伯來宗教的原始階段;相反,倒可證實當時以色列人的宗教已靈活充沛、用語豐足。馬加比時代(主前二世紀至一世紀)則不可能使用此語,因為那時的經學家反對擬人化的表達,且宗教語言也多是僵硬晦澀的。

詩篇六十八篇的作者使用滿有詩情的慣用語,描寫神駕馭自然的大能;他大概完全沒想到這慣用語的多神教淵源。雖然聖經作者可自由的選用迦南人的慣用語,他們的態度卻是謹慎的,只選用在神學上可接納的概念。

神秘古老的以色列文化(二)

在迦密山的比試中,可以知道一些有關拜假神巴力的情況。

巴力的先知大聲呼喊,圍著祭壇走跳,並且用刀槍自割身體(王上十八26-29)。在列王時代,以色列人曾經有一段時間普遍敬拜巴力。

亞伯拉罕的祖先,是敬拜米所波大米偶像的(書二十四2)。在這個地區,掘出了極多神像。而且,米所波大米的宗教文獻也透露了亞伯拉罕所來自的地方,是信奉多神的。

以色列人拜偶像的傾向,表達了人類共同渴望看見一位可以藉著感官而認識的神。

神秘古老的以色列文化(二)

在征服迦南地之前,神不斷警告以色列人不要與當地的民族通婚,此舉是要防止以色列人道德淪亡(出三十四16;申七3、4)。在新約中,這個原則再次被擴充套件(參林前十五33;林後六14)。

以色列人的歷史表明了禁止這樣通婚是需要的,因為與外族通婚會使他們背棄神。也許,最令人難過的例子是所羅門(王上十一1-8)。“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

神秘古老的以色列文化(二)

在士師時代,曾出現一拜偶像的荒唐情況(士十七1至十八31)。以法蓮人米迦的母親,拿了200舍客勒銀子給銀匠,為她兒子鑄成一個神像。米迦又設有神堂、以弗得和家神像。他請了一個流浪的當地迦南人做他的祭司。

可是,但支派的人來帶走了這個流浪的當地迦南人人,還取去神像和各樣的佈置。他們將偶像設定在但的境內,成為敬拜的物件(士十八30、31)。

神秘古老的以色列文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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