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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借條,能打贏官司嗎?
錄音筆錄音可以公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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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借條的情況大概兩種
①不小心把借條搞丟了
②礙於情面而沒打借條
如果沒有借條
一旦發生糾紛
當事人應該如何維權呢?
近日
新幹法院審理了一起民間借貸案
當事人敖某就因為礙於朋友情面
沒有打借條
結果
朋友久借不還
只好起訴至法院維權
案情
敖某和王某原本是發小。2018年1月份,王某以還信用社貸款為由向敖某借款10萬元,並承諾幾天後就歸還。當天,敖某透過銀行轉賬將錢轉至王某賬戶中。因為雙方熟悉,又許諾幾日後歸還,所以敖某並未向其索要借條。幾天後,王某沒有按約還款,敖某多次催要未果。如今,為躲避還債,王某外出不回,手機也無法接通。敖某遂訴至法院,要求王某還款。
審理
一審法院認為,雖然沒有王某親自出具的借條等直接證據,但是根據敖某提供的轉賬單可以證實,2018年1月敖某向王某轉賬10萬元。另有敖某多次向王某催款的簡訊對話顯示王某認可借款,只是暫時無法償還。敖某的證據能相互印證,足以證實雙方之間存在民間借貸關係,法院予以認定。
綜上,法院一審判決王某應在判決生效五日內付清敖某借款10萬元,若逾期未付,應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在司法實踐當中,借條是能夠證明原被告雙方存在借貸關係的直接證據材料。如果因礙於人情關係沒有索要借條,或者不慎丟失。還可以採用以下三種辦法補救:
補救措施
一、找證人證明借貸關係存在
司法實踐中,借條和證人證言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司法實踐中,如果有證人作證而且屬實的,一樣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
二、錄音證明借貸事實
但是應當強調錄音取得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合法取得的私自錄音,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要注意以下幾點:
1、被錄音者必須是債務人。如果被錄音者不承認是本人,可以申請司法鑑定;
2、錄音內容必須完整反映債權債務的內容。例如錄音應讓債務人完整說出欠錢的具體金額和來龍去脈;
3、錄音應當真實完整。錄音證據應當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線緊密,內容未被篡改;
4、錄音內容必須反映被錄音人真實意思表示。即被錄音者不是在被逼、被脅迫的情況下錄音的,因此錄音時講話的態度、語氣一定要和善;
5、錄音取得的方式應當合法。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安裝竊聽裝置,竊聽的錄音一般會因被認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權而無效,應該選擇在一些公眾場合進行;
6、錄音應留下原始載體。通過錄音筆或者手機錄音後,在複製到電腦後,存在錄音筆或者手機中的錄音資料不要刪除。因為法院或者鑑定機構可能會要求您出示原始錄音材料,否則錄音作為證據的證明力將有問題;
7、錄音可以公證。如果在公證員面前撥打電話並錄音,公證處會出具《證據保全公證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經過公證的證據證明力高於一般的證據。
三、要求債務人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
債權人如果不慎將借條遺失,先不要急著向法院起訴,避免對方如果察覺借條遺失而賴賬。你可態度從容地要求債務人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
你學會了嗎?
編輯:盧慧中
稽核:陳永明
部分內容來源於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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