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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湖邊散步忽然想吃天鵝肉 偷走12只鴨後被拘

由 廣州日報 發表于 娛樂2022-10-06
簡介案例1: 偷盜狗只屬違法近日,順德區倫教派出所通報稱,倫教一男子駕駛摩托車盜竊他人狗只,目前盜狗嫌疑人已被抓獲

吃野味拘留幾天

三男子湖邊散步忽然想吃天鵝肉 偷走12只鴨後被拘

鴨子已搬離之前圈養的地方。

三男子湖邊散步忽然想吃天鵝肉 偷走12只鴨後被拘

影片顯示三個男子樂呵呵拿著沉甸甸的蛇皮袋。

三男子湖邊散步忽然想吃天鵝肉 偷走12只鴨後被拘

鴨子太重,需要兩男子一起拎著走。

三男子湖邊散步忽然想吃天鵝肉 偷走12只鴨後被拘

作案車輛出現。

三男子湖邊散步忽然想吃天鵝肉 偷走12只鴨後被拘

三男子“滿載而歸”。

三個嘴饞男子傍晚時分竟打起人工湖上的天鵝和鴨子的主意,先後三次共偷走12只鴨子回家烹食,人工湖上一隻天鵝至今下落不明。昨日,順德區公安局大良派出所通報稱,這三個男子因涉嫌盜竊罪,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圈養天鵝無端消失

影片鎖定三人作案

傍晚時分,清風吹拂,人工湖面上回蕩著幾縷清波;不遠處,幾隻天鵝徜徉其中,身姿優雅,多麼美麗的畫面!然而,這份和諧和寧靜卻被三個“食過返尋味”的小偷打破了……

8月3日,事主樑先生匆匆忙忙地趕到順德區大良派出所報案。梁先生稱,由他飼養的天鵝、青頭鴨等13只圈養的動物陸續無端消失,經清點,損失價值近2000元。

梁先生稱,從今年6月份開始,就陸陸續續有鴨子丟失,但當時“我以為丟了一隻鴨子沒什麼”,但後來,鴨子丟失的數量越來越多,其中還包括了一隻天鵝,他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接報後,民警迅速行動,透過現場走訪、翻查影片等方式對案件進行摸查。辦案民警發現,事發所在的人工湖圈養了三十餘隻天鵝、番鴨、青頭鴨等動物。據介紹,這些動物主要用作觀賞,已經養了十多年了,平時,它們在湖面上棲息玩耍;每到傍晚6時左右,小動物們就會陸續回到岸邊休息。

隨後,民警調取近3個月以來的監控影片,3個可疑男子的身影進入了民警的視線。據民警介紹,3個男子對周圍的環境很熟悉,專門選取傍晚的時間進行作案;他們開小車進來,並拿出事先準備好蛇皮袋,三個人有所分工、裡應外合。

監控影片顯示,三人作案“成功”後,提著鼓鼓囊囊的蛇皮袋,在人工湖上一邊神色慌張地走著,一邊四處張望、左顧右盼。隨後,一輛小車開來接應,其中一個男子把沉重蛇皮袋放入車尾廂,然後上車開走。民警稱,在可查閱的監控中,這樣的畫面至少出現過三次,意味著3個男子至少前後3次進行過盜竊。

民警隨即鎖定了這3個嫌疑人的身份,他們分別是魏某(男,21歲)、肖某(男,27歲)、戴某(男,27歲),並將他們一網成擒。被捕後,三人態度誠懇,對盜竊事實供認不諱。

天鵝是否被盯上?

三人想試吃醉鵝

人工湖上的天鵝和鴨子為何會成為他們眼中的“獵物”?這得從今年6月的一次散步說起。

原來,三名男子在案發地附近合租。6月的一天傍晚,三人吃完飯後到湖邊聊天散步,在聊到美食節目裡的名菜“醉鵝”時,抬頭遠眺,正好看到在湖裡戲水的天鵝,他們突發奇想,不如弄只天鵝做“醉鵝”來一飽口福?

說做就做。三人“一拍即合”,馬上行動——把風、偷盜、宰殺、炮製一氣呵成,飽餐一頓。然而,一頓鮮美的野味滿足不了他們的口腹之慾,三人“食過返尋味”,不久後又再次作案兩次,直到事主報案才東窗事發。

不過,奇怪的是,三個男子供認,他們確實偷走了十二隻鴨子,但未對天鵝“下手”,而事主又確實走失了一隻天鵝。這隻天鵝到底去了哪裡?警方稱,還在調查中。目前,三個男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丟失的天鵝去哪了?

民警:有飛走的可能

記者昨日來到事發的人工湖發現,由於這段時間人工湖正在進行大規模維修,原來湖中的動物棲息地已經搬離到一旁的綠林叢中,四周已經搭起了圍欄,並附上標語“非工作人員,請勿進入。”透過柵欄,記者看到有白色和黑色的天鵝以及番鴨、青頭鴨在悠然棲息。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三名嫌疑人在口供中均否認偷走並宰殺了天鵝,由於圈養的環境屬於半開放狀態,並不排除天鵝飛走的可能。記者透過勘探現場環境以及從知情人士處瞭解到,圈養的天鵝一般是在規定的範圍內棲息。民警鄭重表示,天鵝屬於國家級保護動物,任何偷盜或是傷害這類動物的行為都屬違法。

目前,由於缺乏證據直接表明三名嫌疑人偷到了天鵝,故他們仍按照普通盜竊案來處理。記者查閱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明確表示,2年內盜竊3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大良派出所德勝社群民警吳曉凡表示,被認定為多次盜竊者,不論盜竊數額多少,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在佛山,單次盜竊數額價值達3000元或以上,均可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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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瞭解到,類似的動物失竊事件並非首例。民警表示,日常辦理的比較多的案子有家禽、狗只失竊,民警提醒廣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如果遇到野生動物“闖入”家門,也應及時求助相關部門,切勿擅自“保管”。

案例1: 偷盜狗只屬違法

近日,順德區倫教派出所通報稱,倫教一男子駕駛摩托車盜竊他人狗只,目前盜狗嫌疑人已被抓獲。

據瞭解,7月11日6時許,家住倫教熹湧的事主班先生報警稱,自己用狗繩拴在家門口的一條黑黃色家犬被一駕駛摩托車的男子盜走。該家犬重約25斤,價值約人民幣800元。倫教派出所接報後迅速展開偵查工作。經過調查,最終鎖定嫌疑人的落腳點。7月27日12時許,民警在順德區容桂某市場附近一出租屋抓獲涉嫌盜竊狗只的梁某。

經瞭解,梁某平時喜歡吃野味,可是又不捨得花錢買,於是打起了盜竊他人狗只的念頭。目前,梁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2:

“不速之客”飛屋內

市民不要擅自“保管”

出租屋內飛入一隻貓頭鷹,心生愛憐之心的植女士見它受傷了,打算讓它暫時“住”上幾天。順德區公安局樂從派出所民警在清查出租屋行動期間,查出了這位特殊的“住客”,並於今日移交佛山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處理。順德警方提醒,發現貓頭鷹等這類國家保護動物需要救助,市民不要擅自“保管”,應聯絡有專業資質的部門進行處置。

據瞭解,今年4月的一天,樂從派出所大墩社群民警中隊民警對轄區內大型出租屋開展統一清查行動,晚上8時30分許,民警在樂從嶽步村仁和裡街六巷某出租房核心查資訊時,發現出租屋房間的蚊帳頂上,一隻站在蚊帳杆上的小鳥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上前一看,民警很是驚訝——這不是一隻一般的鳥類,而是一隻貓頭鷹。

據住戶植女士反映稱,這隻貓頭鷹是日前自己從窗戶飛闖進屋裡的,後來發覺它好像受了傷,也不知道貓頭鷹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於是打算讓它暫時“住”上幾天,再讓它自行飛走。

據觀察,這隻住在出租屋的貓頭鷹只有拳頭般大小,很可能是受傷或者迷路的幼鳥誤闖入居民區。但由於貓頭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民警隨即將貓頭鷹帶回派出所,並於當日移交佛山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處理。

文、圖: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王名潤、曾毅 通訊員劉玲 順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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