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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出軌又懷孕,生子又賣子,20天的嬰兒只值2萬塊

由 熱點烽火臺 發表于 藝術2022-06-22
簡介半年後,阿玲丈夫陳某突然找到了她,將懷孕的阿玲送回了孃家居住待產,阿玲告訴陳某,自己養不起即將出生的孩子,希望有人能收養孩子,另外一方面,她並沒有徹底斷絕和阿榮的關係,還給出了承諾,稱會離婚,會帶著小孩去找阿榮

如果懷孕20天會有什麼感覺

廣東女子阿玲在去年認識了阿榮,已婚已育有3個孩子的她撒謊,稱自己已經離婚了,和阿榮確認了戀愛關係,不久後,她懷孕了。

已婚女出軌又懷孕,生子又賣子,20天的嬰兒只值2萬塊

半年後,阿玲丈夫陳某突然找到了她,將懷孕的阿玲送回了孃家居住待產,阿玲告訴陳某,自己養不起即將出生的孩子,希望有人能收養孩子,另外一方面,她並沒有徹底斷絕和阿榮的關係,還給出了承諾,稱會離婚,會帶著小孩去找阿榮。

2021年6月,阿玲生下了一個男孩,阿榮非常高興,悄悄地去醫院探望阿玲和孩子,

但不久後,阿玲以2萬元的價格,把出生才20天的孩子賣給了胡某。

今年8月,阿榮想要探望孩子,遭到了拒絕,隨後他發現孩子已經被賣了,立刻去報了案。民警很快就將買家夫婦抓獲,解救出了被拐賣的孩子,孩子將由兒童福利院代為照顧。

已婚女出軌又懷孕,生子又賣子,20天的嬰兒只值2萬塊

更為可悲的是,親生父母賣孩子的案例,並不止這一起,甚至還成為了拐賣兒童案件中最為常見的型別。

在部分偏遠貧困地區,有這麼一種說法:生孩子比養豬賺錢多了。不管怎麼包裝,怎麼變換說辭,錢都是販賣親生孩子最主要的誘因。

有的人家庭貧困,但又意外懷孕,便把孩子賣給了其他人,誤以為孩子有了好的成長環境,自己得到了報酬,買家有了後代,可以實現三贏,實際上卻在犯罪,還有的人純粹是親情和道德觀念淡薄,把孩子當成了工具和自己的附屬物,沒有尊重孩子的人格和生命健康權。

已婚女出軌又懷孕,生子又賣子,20天的嬰兒只值2萬塊

從人權的角度來看,每個人不管是貧窮還是富有,都有生育的權利,但上述現象,也顯示出很多人既不能給孩子好的物質條件,也不能給予孩子足夠的關心和愛,若是孩子長大後,得知自己是被親生父母給賣掉的,會是怎樣的一種心境呢?

按照我國《刑法》的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判處5到10年有期徒刑,嚴重的甚至可以判死刑。

但犯罪者是受害者的親生父母時,實際的司法實踐,可能會和法條有出入。

2014年,陝西彬縣一對父母因為家庭貧困,以6。6萬元的價格把孩子給賣掉了,但最終因為孩子生母患病需要治療,認罪態度比較好,免於刑責,沒有付出任何代價。

已婚女出軌又懷孕,生子又賣子,20天的嬰兒只值2萬塊

想要杜絕這種行為,除了加大在貧困地區的宣傳力度以外,還要嚴格執法,不能因為身份問題區別對待,要對典型案例進行宣傳。

同時,從阿玲和阿榮的故事中,我們也可以看出,代孕的口子真的不能開。支援代孕的人,有著各種看起來很美好的藉口,

但有一點是無法改變的,代孕會給新生兒賦予商品屬性,既然是商品,就有可能被挑剔,被遺棄,這不符合基本的人倫道德。

比如說某位棄養女星,代孕母親懷孕7個月的時候,和男朋友發生了矛盾,不想要孩子了,就直接要求對方把孩子打掉,說出了那句著名的“打都打不掉,煩死了”,絲毫不顧這個月份的孩子,已經基本成型,不顧大月份引產會給代孕媽媽造成嚴重傷害。

母親在孕育孩子的過程中,在生理上和孩子有千絲萬縷的聯絡,愛意自然而然地就被催生出來了,但花錢請人代孕,省去了這個過程,和孩子之間沒有天然的情感紐帶,拋棄時絲毫不會有心理負擔。

反對代孕,才能給女性和兒童更多的保護,讓人成為人,而不是產品。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一新聞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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