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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生館”非法行醫害人命 民間求醫要瞪大眼睛瞧分明

由 人民資訊 發表于 藝術2022-04-02
簡介青島市政協委員、山東正航律師事務所主任李秋航律師認為:在本案中,林某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使用拍打、踢打、針灸、藥物等方法為小蔡治療,造成就診人小蔡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

怎麼看養生館是否正規

「本文來源:青島日報」

被告人林某在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開設了一家古法養生館。2020年2月底,被害人小蔡因為車禍後遺症來到該養生館治病,林某在給小蔡看病後表示“可治”。在小蔡交費後,林某便用手腳對小蔡肚子、手臂、腋下等部位拍打、踢打等,以此方式進行治療。第二天,小蔡卻出現了呼吸急促的症狀,而林某隻是開了幾貼中醫方子,最終導致小蔡病情惡化,經120急救到場搶救無效身亡。經法醫鑑定,小蔡系遭鈍性外力作用(治療期間踩、壓、拍)致腹部面板及軟組織廣泛挫傷,大網膜、腸繫膜多發破裂出血及腸管多發挫傷並腹腔積血,終致呼吸、迴圈功能障礙死亡。

隨後,小蔡的家人向警方報案,被告人林某被刑事拘留。經民警調查後得知,林某沒有醫生執業資格,古法養生館也是未經審批的非醫療機構。最終,經法院審理,依法判決林某犯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青島市政協委員、山東正航律師事務所主任李秋航律師認為:在本案中,林某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使用拍打、踢打、針灸、藥物等方法為小蔡治療,造成就診人小蔡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李秋航律師說,很多人認為中醫大多是師傅傳徒弟的“師承”制度,治病經驗都從實踐中獲得,所以無需像西醫那樣取得醫生執業資格,因此很少有人會檢視中醫醫師的醫生執業資格證書,這種觀念其實是不正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第十五條規定:“從事中醫醫療活動的人員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規定,透過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取得中醫醫師資格,並進行執業註冊。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內容應當體現中醫藥特點。”而對於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人員,《中醫藥法》也明確要求其必須取得中醫醫師資格才能從事中醫醫療活動。

李秋航提醒市民,無論是推拿養生還是看中醫就診,應當先檢視這個診所是否有正規營業執照,中醫醫師是否有進行過註冊的醫師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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