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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男子攜帶殘疾猴,現場表演被帶走,警方沒收猴子並罰款

由 螢火糖 發表于 藝術2021-10-03
簡介幾個農民因為採伐了幾株“野草(後被證實為重點保護植物蕙蘭)”就要面對幾年的刑罰,殘疾男子因為無證就不能攜帶殘疾猴表演賣藝求生

用猴子表演雜技犯法嗎

法不外乎人情,堅持以人為本是每一個法律人的道德要求,對待案件要緩慢而有力,慎之又慎,對每一個案子都慎之又慎。一殘疾男子為博同情,無證攜帶殘疾猴在文山市富寧縣城表演要面對刑罰和沒收,策劃那個發合法,但是生計又該如何?殘疾男子攜帶殘疾猴在文山市富寧縣城表演不僅僅是法律,更是人的生存問題。

殘疾男子攜帶殘疾猴,現場表演被帶走,警方沒收猴子並罰款

11月5日上午,一名外地殘疾男子在富寧縣城東風橋頭將一隻脊柱變形的猴子拴在樹上戲耍,引來眾多群眾圍觀,大家對男子耍猴行為非常反感,於是向110報警。接警後,110指揮中派出巡邏特警對耍猴男子進行盤查,發現其證件有問題,隨即與當地森林公安取得聯絡。在調查中,該男子稱自己姓張,河南人,此次來富寧主要是想唱歌賣藝賺點生活費。猴子大概四五歲,是今年五月份一位專門表演傳統猴戲的安徽人贈送給男子的,希望透過殘疾猴子可以吸引更多觀眾。

殘疾男子攜帶殘疾猴,現場表演被帶走,警方沒收猴子並罰款

森警在檢查張某的證件時,發現有諸多疑點,不僅證上填寫的內容錯亂,而且漏洞百出,判斷為假證。經科普比對和向野生動物專家諮詢,被戲耍的猴子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張某因無證馴養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富寧縣森林公安局依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對張某作出罰款100元,並沒收獼猴的行政處罰。目前,獼猴暫由民警觀察餵養,擇日再送往縣野生動物救助點。

殘疾男子攜帶殘疾猴,現場表演被帶走,警方沒收猴子並罰款

雖然當地警方處罰發乎法律,但太不近乎人情,一名殘疾人在社會上艱難的求生,因為一些規定就要面對處罰,唯一的夥伴猴子還要被帶走。這不免聯絡到最近的河南採伐蘭草案。幾個農民因為採伐了幾株“野草(後被證實為重點保護植物蕙蘭)”就要面對幾年的刑罰,殘疾男子因為無證就不能攜帶殘疾猴表演賣藝求生。這些和以前的持證上崗的乞丐何其相似,求生乞討僅僅要靠證件,而不是靠現實中的貧困需求。

人道主義的觀點來看,選擇情才是真理,但是情充滿了感性,容易導致衝動,鑄成大錯。看現在的仕途,多少書記、省長毀於人情之上。缺乏理性的社會,一切由情主導,必會造成社會亂序。但是從社會發展的角度講,我們必須選擇法制。作為社會中的一員,都有擁護社會和諧發展的責任,為此我們就必須恪盡職守,全力落實國家的方針政策,為社會的發展儘自己的一份綿薄之力。如此艱難,如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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