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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憎享:《金瓶梅》話本內證

由 金學界 發表于 藝術2021-09-30
簡介一則小笑話“詞話”與“崇禎本”也小有不同,在“不見一個客到”句下《詞話》中原有[人都說,你那老虎都把客人路上吃了]被崇禎本刪去,其實這句話正是說話人點破之語,一進入書面當然重複羅索,由此也能見出說聽與閱看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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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在論斷《金瓶梅詞話》為話本時,多據以下兩條資料:

一是《茶香室叢鈔》十七:“《平妖傳》、《禪真逸史》、《金瓶梅》皆平話也……”;

一是張岱《陶庵夢憶》卷四曾記載:崇禎七年“甲戌十月,攜楚生往不繫園看紅葉。……楊與民彈三絃子,羅三唱曲,陸九吹蕭,與民復出寸許界尺,據小梧,用北調說《金瓶梅》一劇,使人絕倒。”

所記晚於“詞話本”之刊行,實不足據以證定。

然而,可資證實其為話本的資料又十分匱乏,在《詞話》中卻充滿著說話人的遺痕;在沒有發現新的外證時,深入開掘倒可以發現《金瓶梅》為話本的有力內證。

話說說話

《金瓶梅詞話》具有完備的說話形式,說話人的口角佈滿全書。每回回首或段落起首處,皆以“話說”、“卻說”開始。用“不說……且說”作為轉折。

以“話休饒舌”、“話休絮煩”、“表過不題”、“不必細說”作為省筆。

“一路無話”、“一夜無話”起到了有話即長、無話即短的作用。“此是後話”或提前預報後事,或為後文埋下伏筆而“按下不表”。

同時併發的事件,無法出於一口:

所謂一張口難說兩家話,只能花開兩朵、各表一枝;只能是“安下一頭,卻說一處”,以“話分兩頭”中斷此事,就中“卻表”他事。

以“如此這般”概括紛繁事件及其複雜的經過。回末又是“不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云云。

傅憎享:《金瓶梅》話本內證

《金瓶梅詞話》玉茗堂本

上述種種操業說書人的口角,在《詞話》中即便是無一不備,也並不能據以坐實《詞話》是說話人的話本。

因為文人的擬話本及後來的章回小說,摹擬說話人的口角,襲用了說話的全部形式。這就給人們辨認話本增添了困難。

《詞話》雖經文人刪定,無意間保留下來許多說話人的殘痕,如人們常舉以為證的“評話捷說,有日到了東京萬壽門外”(第30回),“評話捷說,到了東京進得萬壽門來”(第70回)。

崇禎本刪除了“評話捷說”並把後例改為“話說一日到了東京,進得萬壽門”。

崇禎本的刪定者極力向閱看靠攏,是文人“貴目賤耳”習慣的反映。

一刪一改,使說話的話本說聽的“活化石”消逝了。

當然,僅止兩個“評話捷說”也難以作為“話本”的證據;然而說話的實證,在《詞話》中不只上舉兩端,而是有著大量的遺存。

“到次日,卻說六月初三日”(第82回),崇禎本對“卻說”感到礙眼,徑行刪除,變成了“到次日,六月初三日。”

戴鴻森先生校本較為圓通,徑改為“到次日卻是六月初三日。”

這種徑行刪改,閱讀時文通字順,無礙眼之弊;然而,一改一刪泯沒了話本說話的特徵。

“卻說”二字是說話人信口撥出而被錄入的實證。

傅憎享:《金瓶梅》話本內證

《金瓶梅詞話》(人社本)

再舉一例:“不說苗青逃出性命不題,單表……”(第47回)。

從閱讀角度審視“不說”、“不題”同義重出,文人的擬話本、章回小說不會出現類此疏誤。

崇禎本刪除“不題”,顯然以為閱讀是多餘的礙眼之詞。訴諸視覺的書面行文較為嚴密,而訴諸聽覺的說話則較為鬆散。

口頭較諸書面隨便,說話人常不顧行文規範,因而“不說”“不題”並見;於聽眾瞬時即逝,便是察聽出重複也過濾掉了。

寫錄者無意間保留下來這種口頭特徵,為人們留下了說話的硬證。證明著:《詞話》的原初本是“不上紙筆的胡歌野調”(第75回)。

“不上紙筆”當然不是供人閱看的,“胡歌野調”只是供人說聽的。

再如,第四十九回“要說此係後事”,從閱讀角度看,“要說”極不順暢。

“要說”二字是口授的遺痕,說話人師授耳提“要說”,受業者便信筆記入。

這一切不僅證明《詞話》為說話人的述錄,而且記述是寫給自己(而不是供他人閱讀)的“話本”。類此說話的實證頗多,且看下文——

云云何雲

徐扶明同志《比較<金瓶梅>與<紅樓夢>戲曲描寫》(《紅樓夢學刊》1989年3期)文章指出《詞話》演唱曲文並非自創,皆是引自他書。

“而且是全引全文,說明著不是文人之作,而是藝人的說唱的‘詞話’。”

所論誠是,然而“全引全文”只是顯證。隱證恰恰是在不全引全文之處,給人們留下了較諸“全引全文”還要堅實的話本內證。錄幾例於次:

1。唱了一套《南石榴花》“佳期重會”云云。(第21回)

2。春梅等唱“人皆畏夏日”云云。(第30回)

3。唱了一套《南呂乳納襖》“混元初是太極”云云。(第60回)

4。唱了一套《冬景絳都春》“寒風布野”云云。(第21回)

5。唱燈詞《畫眉序》“花月滿春城”云云。(第46回)

崇禎本的刪訂者,必然以為“云云”為多餘無用之贅字,為消除閱讀時視覺障礙,徑行將“云云”刪除。

上引各例都不是“全引全文”,證明著不是供人閱看的。供人閱看的“讀本”,理應“全引全文”。

僅記下首句,以“云云”簡代全文,正是說話人話本的又一實證。

說話人憑藉首句“云云”的提示,“題頭知尾”自然會唱出全文來。“云云”便是省略的演出提示。

與《詞話》同時代的、明楊茂謙的《笑林評》中有一則關於省略提示的笑話:

“坊間惡曲本,遇迭句每字以兩點累次其下。蘇人善謳,有習之者,掩卷而竊笑之。

一日唱《香囊記》至“看香羅紫囊’,下句五字悉以兩點代之,其人唱過首句,至下句即唱雲‘囊囊囊囊囊’,聞者頓足而笑。”

笑話反映出人們寫錄求省的習慣,創造了各種省略記號,以加快寫錄的速度,以節省篇幅。

笑話中的兩點兒,代替“累次其下”的五字。《詞話》中的“云云”,也是以首句帶出“累次其下”的全文。

笑話的作者楊茂謙以文人的眼光對這文種省簡施以嘲諷,他在無意間透露出省略為供學習演唱“坊間惡曲本”之常有。

傅憎享:《金瓶梅》話本內證

《金瓶梅詞話》“云云”取的便是這種演唱常用的省略形式,以首句代全文。

“云云”是一種演出提示,是給說話人的記號;提示說話人要依首句“累次其下”唱完“一套”的全文。

除“云云”之外,還有另一種提示:“正月十五鬧元宵,滿地焚香天地也燒”,在這兩句之後標明“一套唱畢”(第74回)。

崇禎本刪除“一套唱畢”的提示。這些提示表明著演出的性質,說話人按提示當然是要把“一套”唱完的。

崇禎本從閱看的角度,對《詞話》“礙眼”之處,做了較大的刪除。所刪之處以方括號標出:

“韓嫂子[不慌不忙],扠手向前拜了兩拜。說道:三位娘娘在上,聽小媳婦[從頭兒]告訴——[唱《耍孩兒》為證:‘太平佳節鬧元宵’,云云]”(第24回)。

雖然不能說崇禎本所刪除的,都是寫給說話人的提示,作為說話人演出之用的。

[不慌不忙]和[從頭兒],不一定便是穩重科和詳明科。

然而如何從頭兒告訴,卻不是崇禎本所改的“從頭兒說了一遍”,而是以唱代訴的,唱又沒“全引全文”,說話依據那“云云”的舞臺提示進行說演唱的全般。

第五十九回《李瓶兒痛哭官哥兒》有《山坡羊》為證,從這“為證”二字當然看不出是說話的說唱,還是供人閱讀的讀本。

繼後兩哭不同,一為“《山坡羊》全腔為證”一為“前腔”。

“全腔”或是“前腔”之誤,寫錄者的用字心理似乎是依前腔把全文唱完,才誤寫了“全腔”。

這個誤字為人們提供了是演員自用的話本的又一實證。

《詞話》雖然也是經過文人刪訂,幸而尚且殘存著說話人說演的證據。如果象崇禎本那樣徹底則毫無把鼻了。

《詞話》的刪訂者,斧削時並非手下留情,而倒是這類說話人說與演的特徵之多,刪不勝刪。

說與演的實證還可以找到顯例:第六十三回開夜宴“那戲子又做了一遍,並下”。

“並下”二字顯然不是寫戲子退場的,然而於閱看又礙眼。這也是未刪除淨盡的孑遺。

並下,表明了說話人一人多角“跳入跳出”,以戲子身份做了一遍戲,之後,“並”字包容著演員與角色一併退下的兩種“提示”。

這舞臺提示的種種,證明著《詞話》的原初本是演出的,給人們提供了“話本”又一方面的實證。

傅憎享:《金瓶梅》話本內證

《新刻繡像批評金瓶梅》

看官聽說

過去人們對“看官聽說”有個誤解。

誤以為《詞話》不再是說聽,物件不再是聽眾,而是“看官”的讀者。但“看官”而“聽說”,又自相矛盾,曲為之解:以為這是從說聽向閱看的過渡。

“看官”不是案頭閱看之“官”;恰恰相反,而是在書場裡“看”說話人“表演”的觀眾。

這是“說話的”以卑達尊對觀眾的“看官”謙躬的說話。誤解導因於,把說話藝術誤解為單純的說與聽的藝術。

其實,說話的藝術是邊說邊演的;不僅要聽,更要看,故而稱之為“看官”。

說話人一般兼具說、演、唱三功;自我伴奏的還須說彈演唱四功俱全。“看官聽說”起碼包含著說與演的兩個方面:

說的敘述與演的動態是不可以割裂的整體。

人們把說話歸類於講唱藝術,不論其以唱為主,還是以講為主,都離不開表演。

說話人的“手眼身法步”的基本功,便是為了表演的需要。

即便是以說為主的,也要“口講指劃”地摹扮,從來不會有隻說不演的純粹的“說話”。

准此“看官”的聽眾,首先倒是“觀眾”。

耳聽說唱、眼看錶演,耳聆目察,是為“看官聽說”。

與說話關係密切的戲曲,也有著看與聽的兩面,舊時戲場聯語可為佐證:

願聽者聽,願看者看,看聽自取兩便;

說好就好,說歹就歹,好歹只演三天。

《金瓶梅詞話》的說話人,不時地跳出故事,以說話人的身份,謙恭地以“看官聽說”與聽眾親切地交談。

傅憎享:《金瓶梅》話本內證

明代唱堂會圖(區域性)

詞話雖然是說話人一人搬演,也必定是摹扮著角色的,而且是說、唱、演兼而有之的,故而稱欣賞者為“看官”便理所當然的了。

集說演唱於平話之一身,並非始自《金瓶梅》。《元史》便強調了詞話演唱的特點:

“諸民間子弟,不務正業,輒於城市坊鎮,演唱詞話,教習雜戲。聚眾淫謔,並禁治之”(《元史》卷105《刑法志》)

明代文學家歸有光以平話來評論太史公的文趣:

“太史公但若熱鬧處就露出精神來了,如今說平話者然,一拍手又說起……有興頭處就歌唱起來。”(《震川先生文集史記總評》)

可見明代的平話是連說帶唱的,而且唱是在有興頭處才唱起來的。

《水滸傳》第五十回《插翅虎枷打白秀英》有著話本演出的實寫:

“今日秀英招牌上明寫著:這場話本本是一段風流蘊籍的格範,喚做《豫章城雙漸趕蘇卿》,說了開話又唱,唱了又說,合棚價喝采不絕。”

《詞話》中可唱部份頗多,以曲代柬,以曲代言和以唱代訴等皆是。

潘金蓮雪夜弄琵琶(第38回),李瓶兒哭官哥(第59回),清明節寡婦上新墳時春梅哭金蓮(第89回)以及妓女訴煙花苦和玉簪兒被打的《山坡羊》哭訴等皆是一人的獨唱獨訴。

而西門慶大鬧麗春院與虔婆是用《滿庭芳》以唱代罵的對唱。

這些以曲代言的唱,是出於說話的需要,為了活躍場面,變沉寂的平鋪直敘的說,而為有興頭的唱,而唱將起來。

西門慶臨終與吳月娘對唱[駐馬聽],崇禎本的改訂者似乎發現,此時唱曲於情於理皆不合,予以刪除,只寫“放聲大哭、悲痛不止”。

說話人與文人寫作不同,為了追求劇場效果,而有意無視其他。即以那些自報家門的自贊來說,以情理要求也實難吻合。

如媒人(第7回)、接生婆(第30回)、太醫(第61回)、裁縫(第40回)、拳師(第90回)等人的自贊,倒含有極大的自嘲成份。

這些“自贊”與戲曲的“自報家門”有著共通之處。證明著話本的講唱藝術與戲曲的血緣關係。

在詞話中雜以歌唱和表演,歸因於滿足市俗觀眾的審美需求。於此,不詳細討論,然而卻從又一側面證明著“看官聽說”的合理。

傅憎享:《金瓶梅》話本內證

樂宴圖

讚詞套語

說話人為打破說的平鋪直敘,如俗文化的繞口令“騾馬與瓦”、“黃豆巴斗”,以至賦贊套語,均皆廣採博收。

賦贊講究對仗聲律,講來琅琅爽口,聽來鏗鏘悅耳。

讚詞成了固定的體式,成了“官中詞兒”,說話人可以植入任何一部書中。

如“人物贊”、“盔甲贊”等等。以讚詞說人物外貌,說話人稱之為“開相”。

《詞話》第二回西門慶回過臉兒看潘金蓮,“但見”的讚詞,全然是兒化韻,藝人稱之為“小轍兒”的“一轍到底”。

這段讚詞承襲自《水滸》,然而《水滸》第四十四回原為石秀眼中“但見”潘巧雲的形象。

《詞話》並不是簡單地植入,而是有所增益。從增益中可以看出,更向說話貼近。現將兩者錄下,以供比較:

《水滸》:

“黑鬒鬒鬢兒,細彎彎眉兒,光溜溜眼兒,香噴噴口兒,直隆隆鼻兒,紅乳乳腮兒,粉瑩瑩臉兒,嬌滴滴銀盆臉兒,輕嬝嬝身兒,玉纖纖手兒,一捻捻腰兒,軟膿膿肚兒,翹尖尖腳兒,花簇簇鞋兒,肉奶奶胸兒,白生生腿兒,更有一件……”

《詞話》:

“黑鬒鬒賽鴉翎的鬢兒,翠灣灣的新月眉兒,清冷冷杏子眼兒,香噴噴櫻桃口兒,直隆隆瓊瑤鼻兒,粉濃濃紅豔腮兒,輕嬝嬝花朵身兒,玉纖纖蔥枝手兒,一捻捻楊柳腰兒,軟濃濃白麵臍肚兒,窄多多尖翹腳兒,肉奶奶胸兒,白生生腿兒……”

這段讚詞不僅為《水滸》、《詞話》所運用,而且還見於小說《株林野史》,不同處不是以“但見”領起,而是以“歌道”領起。可知,讚詞是可以演唱的。

不過《株林野史》讚詞較為簡略:

“歌道:他白生生的手兒,灣生生的眉兒,紅馥馥的唇兒,黑真真的發兒,小點點的腳兒,鼓彭彭的乳兒,滑溜溜的肚兒,更有那……”

傅憎享:《金瓶梅》話本內證

《株林野史》

《詞話》讚詞常因“但見”而生誤會,有論者以為不合情理。

張家英《<金瓶梅>的語言藝術》(《北方論叢》1990年5期)認為“這段描述文字也存在一些缺點,‘香噴噴’,只能用鼻子聞到的氣味,怎麼能用眼睛‘見到呢’?潘金蓮既不能穿短褲,也不可能穿旗袍(那時候還沒有),怎麼能見到他的‘白生生腿兒’呢?”

誤會蓋導因於把讚詞看作文人的“描述文字”,忽略了這是說話人的“但見”。

它是說話人的視角,是說話人的觀察,說話有較大的自由,不為焦點所限,常取散點之法。

不僅觀察尚且品味。不僅眼見,尚且心識。眼耳鼻舌心,五官並用,真個是“都來眼底復心頭”。說話人不僅注重實的描述,更注重意的評述。

因此,不僅出現了嗅覺的“香噴噴的口兒”,更生出了觸覺的“軟濃濃的白麵臍肚兒”。

這種“但見”閱讀視角似不合理,而出諸說話人之口,入於聽眾之耳;從口角上達致聽覺,則又合情合理了。

說話人是全能與全知的,不僅可以看見那見不到的“白生生腿兒”,更可以透視窺見那“更有”不可見的部位。

這種“但見”並不是文人之作的“寫真”的“描述文字”,只能是出自說話人之口的調侃戲謔。

不能以“描述”常規,衡量說話人“超常”的說唱,緊接上述“但見”讚詞之後,又是一個“但見”:“觀不盡這婦人容貌,且看他怎生打扮,但見——”

從閱讀上看,難免有重複之感。這似乎不是層進細寫,而是兩套讚詞說話時同時迭用。

儘管難於確定《株林野史》的成書年代,然而讚詞為三部小說共同運用,可見讚詞是說話的長期積累的“官中詞兒”。

所謂“官中詞兒”,一為說話人公用,二為各書所公用。《詞話》與之不同是有所增益,使讚詞節奏更加徐緩,上口說唱的特點更為突出。

讚詞又從或一側面說明《詞話》原為說話的話本。

《詞話》的賦贊,有的給人以放錯了位置的感覺,這隻能從說話人的隨機性的任意植入來說明,否則便難於解釋。

如第六十七回潘金蓮“驀地進書房”,突兀地楔入一大段他怎生打扮的衣著贊:

上穿黑青回紋錦對衿衫兒,泥金眉子,一溜檫五道金三川鈕釦兒,下著紗裙,內襯潞綢裙,羊皮金滾邊,面前垂一雙合歡鮫綃鸂鶒帶。

下邊尖尖翹翹錦紅膝褲下顯一對金蓮。頭上寶髻雲鬟,打扮如粉妝玉琢;耳邊帶著青寶石墜子。

在這衣著贊後又重新“推開書房門”。

衣著贊崇禎本悉行刪除,把“驀地進書房”與“推開書房門”併為“於是驀地推開書房門”。

這段衣著贊閱讀時確有強行楔入不連貫之感,然而在說聽時,正因其不連貫起到了“小懸念”的作用,這是說話人慣用的技法。

而且順帶地敘述了人物的穿著打扮,在聽眾來說,是能夠接受而無異議的。

傅憎享:《金瓶梅》話本內證

《水滸傳》

(明)施耐庵羅貫中編撰

有詩為證

《詞話》中的一些詩詞,包括回前詩起和回末詩結,不能統領與總括全文,常給人以遊詞閒韻之感。表明說話人並不象文人那樣重視這詩詞,在話本中只是一種新增劑。

回前詩,藝人稱之為“定(靜)場詩”,與開臺鑼鼓同樣起著靜場的作用。明末清初小說《生綃剪》回前詩“鼓子鼕鼕鈸子喳,登場評話說些些。”

說話人視詩與開臺鑼鼓為同一作用,作為“鼓舞聚眾”的手段。至於有詩為證的詩並非專證此情此景的佳構,而是信手拈來,難免遊離於情景之外。

《繡屏緣》的作者蘇庵主人批評這種情形說:“從來引用詩詞、評語,俱以此襯貼正文,率皆敷淺庸陋”。

對讀者來說當然是不快與難耐而跳過不讀了。然而對說話與聽眾來講,除了前面指出靜肅場面之外,還有調劑平鋪直敘之枯燥,以韻文的吟唱怡悅聽眾的作用。

第七十一回回前詩“整時罷鼓膝間琴,閒把筵篇閱古今”詩表明詞話不僅是說唱的,而且還有琴為之伴奏(起碼是前奏)。

《詞話》中對演唱未細寫,第六十一回西門慶“叫鄭月娘和洪四兒去,洪四兒令打掇鼓兒,唱“慢山坡羊兒”,這裡洪四恐不是幫腔之伴唱,而應是以掇鼓為之伴奏(按:掇鼓或成為鼉鼓之記音)。

西門慶說:“等住回上來唱,只打鼓兒,不吹打吧!”(第68回)可見伴奏還有更復雜的吹打樂隊,然而只以“鼓”擊節取其簡單的清唱而已。

《詞話》不僅引用唐詩宋詞,而且使用戲曲的“官中詞兒”是說話人的突出特點。

如第三十九回“十月腹中母懷胎”詞為戲曲所公用,各劇用時略有變動。

“娘懷兒十個月”,即見於《白兔記》或稱《劉知遠白兔記》(今存有明成刊本),與《荊釵記》、《拜月亭記》、《殺狗記》並稱為“荊、殺、劉、拜”四大傳奇,創作當不晚於元代。

借用佛家語“有眾則講,獨處則誦”,《詞話》是對“有眾”講說,而不是“獨處”案頭誦談的。

傅憎享:《金瓶梅》話本內證

《金瓶梅詞話》(南洋書局)

從所引詩詞也可證明這一點,當然《詞話》所引未必妥貼,然而是為著講述的。

崇禎本回前詩多所改換,均是為著閱讀的。避繁冗不必舉例,稍加對照,便截然分明,便可以看出閱看說聽的不同。

儘管引詩不能統領全文,看似突兀與內容關聯不緊。然細味之下,所引之詩卻也並非毫無緣由,其中透露出述錄者的意向與其他資訊,試以第七十四回回前詩為例,詩曰:

昔年南去得娛賓,願(頓)遜階(杯)前共好春;

蟻泛羽觴蠻酒膩,鳳銜瑤句蜀箋新。

花憐遊騎紅隨後(轡),草戀徵車碧繞輪,

別後清清鄭南路(陌),不知風月屬何人?

查此詩為譚用之的《寄許下前管記王侍御》,載於《全唐詩》第七六四卷。

《全唐詩》稱:“譚用之,字藏用,五代末人,善為詩,而官不達,詩一卷”。原詩為譚回憶與友人冶遊、宴樂、唱和之作。

《詞話》引用與原詩不同,如轡作後,陌作路等,皆使詩近俗,俗化了原詩。

尤為重要的是原詩“頓遜杯前”,《詞話》引錄改作“願遜階前”。如果以為頓願形近致誤,而杯與階則是有意改鑄了。

頓遜,亦稱典孫、典遜,古南海國名。

《梁書扶南國傳》“其南界三千餘里有頓遜國……並羈屬扶南。……又有酒樹似安石榴,採其花汁佇甕中,數日成酒。”

盛產美酒的國度,詩人以國名而名佳杯。說話人置杯名於不顧,改“頓遜”名杯美酒之前,為“願遜階前”。

戴鴻森先生校本則於校記中明言徑改為“願在階前”。

使詩起了根本性的變異,由詩友名酒佳杯前“共好春”,變為說話人以卑達尊遜在階前的接受好春。

這便透露了說話人借譚詩抒己情。譚詩詩友共娛,一變則是階下說話人以技藝娛悅他人了。

堂會的主人相待如賓,他品嚐著賞賜的蠻酒的滑澤醇香。

引錄此詩蠻酒也是證據之一,說話人當是北方藝人,北方人稱南酒為蠻酒,他憶起昔年南去獻藝,是他風光無限的難忘之事,他慨嘆:

那風光如今又屬於哪個藝人了呢?這便是他引述譚詩的觸機。

“頓遜杯前”化為“願遜階前”當不是無意的誤作,而是有意的改動,以符合自己的身份際遇。

與此相若,《詞話》所引舊詩多作任意改竄,使之更接近說話的意圖和力求俗化原詩,而且所引之詩多為通俗淺近者。

唐詩並不冷闢,《辭源》以詩證語時,如瑤函便選錄了“風銜瑤句蜀箋新”以為證,可見此詩較為普及。

對此,已撰《<金瓶梅>舊詩尋源》(刊佈於《遼寧大學學報》,1990年4期)。茲不贅。

傅憎享:《金瓶梅》話本內證

《全唐詩》(中華書局)

口語上口

孟昭連同志《<紅樓夢>的多種敘事成分》(《文學遺產》1988年第1期)認為“《金瓶梅》瑣碎日常生活的細膩描寫和語言的高度口語化,已根本不適於向聽眾說了。”

細膩與口語,說不厭細與說來上口恰恰是說話藝術的兩大特點。

說不厭細,講說小姐下樓,說了十八天書中小姐仍在樓上,不謂不細卻受到人們的讚許。

細膩為一切文學作品所追求,也是《詞話》的優長,可以略而不論。從說書史及說書藝術上考察,口頭性是講唱藝術的本質特徵。

“說話”必須運用口頭語言,而且應該是高度化了的。

《詞話》運用的是明代的口頭俗語,直白地說出來,忠實地寫錄下來;《詞話》正是“說話”的直講實錄。

斷定“根本不適於向聽眾說了”,僅有結論而無論證,不知孟君何據云然。

文人的書面語倒是難於上口稱說,而高度口語化只能證明《詞話》是用當時口語說話的話本。

口語與文人書面語言不同,魯迅《答戲週刊編者信》認為口語“十之九是出於下等人之口的”,“使本地的看客們能徹底瞭解”。

《詞話》與文人之作不同之點就在於為了說來上口和聽來入耳的。文人造言,入於載籍;話本通俗,諧於俚耳。

如綠天館主人《古今小說序》所言:“有說話人,如今說書者流,其文必通俗,其作者莫可考”。

《繡屏緣》作者蘇庵在《凡例》中指出:“竊裡俗之穢談供俗人之耳目。”

中國文化自來有俗雅之別,文化載體的語言也是截然不同的,“諧於俚耳”的,必須是用口語而且高度化的,才能“說來上口”。

那裡有高度化了的口語反倒不能上口、不能入耳的道理呢?“竊裡俗之穢談”,穢談語涉穢褻,不便稱引,

且以俚俗之笑話作為對比之例項,從比較中不僅能看出文人與說話人取向之不同,且也可以證明上口入耳是《詞話》的說話人的語言特徵,這特徵便是口語而且是高度化了的。

傅憎享:《金瓶梅》話本內證

《金瓶梅詩詞解析》

孟昭連著

現將內容相同而表述不同的笑話錄下:

山中曾有仙人畜一虎服役,每叫虎去請客,虎常將客吃在肚中,無一至者,仙人知而責之曰:

你這畜生,既不會請客,如何又會吃人!(見清指迷道人《笑得好》,又見於明無名氏手《華筵趣樂笑談酒令》)

《詞話》第十二回也出現了這則笑話,是透過李桂姐的口說出來的:

有一孫真人,擺著筵席請人,卻教座下老虎去請,那老虎把客人一個個都路上吃了。真人等到天晚,不見一個客到。[人都說,你那老虎都把客人路上吃了]。不一時老虎來,真人便問:你請的客人都[往]那裡去了,老虎口吐人言:告師父得知,我從來不曉得請人,只會白嚼人!

應伯爵道:可見俺們只是白嚼!

照理說“笑話”都是對聽眾講說的,然而同一內容的笑話,兩者卻有所不同:出自笑話集的因為向書面閱看靠攏磨光了口語的特點。

而《詞話》確是口語化了的,便更適於向聽眾講說了。

一則小笑話“詞話”與“崇禎本”也小有不同,在“不見一個客到”句下《詞話》中原有[人都說,你那老虎都把客人路上吃了]被崇禎本刪去,其實這句話正是說話人點破之語,一進入書面當然重複羅索,由此也能見出說聽與閱看之不同。

書中如《騾馬與破瓦》、《黃鬥巴斗》等繞口令等口頭文學今天也仍能夠上口入耳。

可見,越是口語,特別是高度化了的,越能說來上口、聽來入耳;越與口頭文學的說唱貼近,而不是相反,這一點是確定不移的。

順帶指出,《詞話》有任意摭拾他書的情形。

這導固於說話的“隨機性”,說話人即興發揮,謂之“加掛兒”“外插花”,在此所舉的笑話,就屬於這種性質。

較之抄引他書的“書外書”與書中情節結合得較為嚴密。然而,從中也可看出並可以作為《詞話》原是“說話”的又一證明。

傅憎享:《金瓶梅》話本內證

《金瓶梅插圖集》

話本正本

張竹坡《讀法36》“作小說者,蓋不留名”,《金瓶梅》作者誰某?“且傳聞之說,大都穿鑿,不可深信。”今時,人們依然多所附會。

《金瓶梅》非文人獨立創作:既非一人之作,也非一時之作,必然經歷了長時間複雜的過程。

當是書場à耳錄à編定;其先,定然是說話人的話本。

話本,均較完整。敦煌寫本《韓擒虎話本》原卷缺題,結尾處有:畫(話)本既終,並無抄略。

與明刊話本結尾“話本說徹,權作收場”不同;“並無抄略”是寫給說話人的,提示這是完善的本子,可以據為說書的底本。

說話人據本而說,未見於記載。

只有俄國德明記有北京的“一位說書的,他坐在一個小木臺上,前面擺著一卷很長稿本……”(俄博戈拉特與李福清《俄國漢學家德明及其<中國旅行>和<紅樓夢>》,見《紅樓夢研究集刊》13輯。)

這是唯一的一條據底本說書的記載。

考察說話史,說話人並不照本宣科,即不據底本說書,都是先熟諳於心,自然地宣諸於口。

陳汝衡《揚州評話雜談》述及王少堂習藝是“依次口授而來,苟一一識諸心,宣諸口,已屬能事。”

因為說話不僅要說還要演,如果不熟諳於心,據本宣科,必然限制表演的藝術發揮。

話本,就其本質意義而言:不是臨場說書所據的底本,而是師徒傳承授業的稿本。

話本多出於“耳錄”,王少堂“每日坐書場聽先生開講歸則強記之”。《龍圖耳錄》便是無名氏聽石玉昆說《龍圖公案》的記錄。

記錄是作為習藝的稿本,並不是供人閱看的。

原初的《詞話》也必定是口耳相承的“耳錄”。所以要“歸則強記”,而不現場記錄,因為要“摹擬於師前”,體味表演。

也有因師父保守秘而不宣,習藝者不得不偷藝只得歸則強記。

這種“強記”便是實錄直書,保留了說話的自然形態,已如上述。

復從《詞話》的造句涉俚、用字多鄙上看,寫錄者文化素養是偏低的。

傅憎享:《金瓶梅》話本內證

《龍圖耳錄》

文化偏低的說書人,在說書史上不乏其人。

元雜劇《貨郎擔》中的說唱人自道:

“我本是窮鄉寡婦……搖幾下桑琅琅蛇皮鼓兒,唱幾句韻悠悠信口腔兒。一詩一詞,都是些人間新近稀奇事。”“倒也會動的人心諧的耳。”如果以為其出於戲曲,不足為據。

再看入於詩者,清趙翼《甌北詩鈔重遇盲女王三姑賦贈》:“無目從何識字成?偏能演曲寫風情;可應手摸知書慣,此瞽真當字伯明”。

趙翼對瞽目知書的女藝人讚不絕口,驚奇她“知書”。

再看載於史籍者,李恆《國朝耆獻類徵》卷四八三,方伎三《子傳》記有乾隆時人浦林說書事:

“日取小說家因果之書,令人誦而聽之,聽一過輒不忘。於是潤飾其詞,摹寫其狀,為人復說。”

浦林或無文化,便是有文化也不會太高;不然為什麼“令人誦而聽之”呢?聽後進行再創作,“為人復說”。

列舉窮鄉寡婦、盲女、浦林等無文化或文化偏低的說書人旨在證明,《詞話》中原屬於文人的詩文經過藝人的強記復說是不足為怪的。

明江盈科盛讚王同軌的《耳錄》,他在《耳錄引》中說:不會用耳的人耳同“郵舍”,過耳不留,而王並不是耳有異稟,因會用耳,耳成了“府藏”。

庫藏豐富到“自單詞只語至億萬言,不可窮詰”。

上述說話的窮鄉寡婦、民間盲女靠的全然是博聞強記,他們便能自如的“寄《春秋》於舌端”了。

今天所看到的《詞話》萬曆刻本,當然不是原初的話本了。經過傳抄,坊刻市利而成。

坊刻又從閱讀出發,作了刪訂加工。值得慶幸的這是粗加工,保留下來許多說話的話本內證。

證明著原初是話本,是說話人講述,藝徒強記的忠實耳錄。經過書坊的粗加工,走上閱讀的案頭。

又經過崇禎本文人的精加工,便泯沒了說唱的特徵,遂產生了文人獨立創作的誤解。

傅憎享:《金瓶梅》話本內證

《金瓶梅詞話》影印本

傅憎享:《金瓶梅》話本內證

本文選自《金瓶梅研究》第四輯(第二屆國際《金瓶梅》研討會專輯),1993,江蘇古籍出版社出版。轉發請註明出處。

(資料採集 黃洋)

傅憎享:《金瓶梅》話本內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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