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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稅扣除功能上線

由 北青網 發表于 藝術2023-02-04
簡介也就是說,納稅人目前只是完成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資訊填報工作,真正享受到政策紅利最早也要從4月份的工資條中才能看到

現在的個稅怎麼扣除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稅扣除功能上線

根據《關於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已對《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併發布。北京青年報記者3月29日從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App中看到,目前在“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模組中已經增加了“嬰幼兒照護費用”一項,這也是目前納稅人能夠享受到的第七項專項附加扣除,其餘六項分別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

嬰幼兒護照也可作為填報證件

根據App中的提示,納稅人在填報“嬰幼兒照護費用”資訊時,需要提供子女身份資訊,包括子女姓名、國籍、身份證件型別、身份證件號碼、子女出生日期等;同時還可選擇性提供扣繳義務人資訊,包括為納稅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完整名稱和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據瞭解,嬰幼兒出生後通常會獲得載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資訊的《出生醫學證明》,納稅人透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紙質《扣除資訊表》填報子女資訊時,證件型別可選擇“出生醫學證明”,並填寫相應編號和嬰幼兒出生時間即可。嬰幼兒已被賦予居民身份證號碼的,證件型別也可選擇“居民身份證”,並填寫身份證號碼和嬰幼兒出生時間即可。嬰幼兒名下是中國護照、外國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身份證件資訊,也可作為填報證件。極少數暫未獲取上述證件的,也可選擇“其他個人證件”並在備註中如實填寫相關情況,不影響納稅人享受扣除。後續納稅人取得嬰幼兒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居民身份證號的,及時補充更新即可。如稅務機關聯絡納稅人核實有關情況,納稅人可透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將證件照片等證明資料推送給稅務機關證明真實性,以便繼續享受扣除。

3週歲後可接續其他專項扣除

據瞭解,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起算時間是從嬰幼兒出生的當月至年滿3週歲的前一個月,這期間納稅人可以享受該項專項附加扣除。這一期限起始時間與嬰幼兒出生月份保持一致,終止時間可與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時間有效銜接,納稅人終止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後,可按規定接續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次年初也可補充申報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檔案明確,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同子女教育等其他專項附加扣除一樣,預繳階段就可以享受。納稅人將有關資訊提供給任職受僱單位後,單位就可以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扣除,這樣在每個月預繳個稅時就可以享受到減稅紅利。如果納稅人沒來得及在嬰幼兒出生時將有關資訊告知單位,也可以在年度內向單位申請在剩餘月份發放工資、薪金時補充扣除。平時發工資的預繳環節沒有扣除的,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辦理彙算清繳時補充申報扣除。

提醒

納稅人無需在近幾日扎堆填報

隨著我國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很多有3歲以下嬰幼兒的納稅人都積極響應,登入App填報資訊。對此,稅務部門建議,為獲得更好的填報體驗,納稅人無需在近幾日扎堆填報,選擇自己合適的時間準確填報即可。

據瞭解,由於這項新政剛剛公佈,但實施日期是從今年1月1日開始。這意味著今年前幾個月沒有享受到的扣除,將在以後月份發工資時一次性補充扣除,或者在明年年度彙算時一併扣除。比如,納稅人4月份將嬰幼兒資訊提供給任職單位,單位即可為納稅人一次性申報享受前4個月的專項附加扣除;若納稅人5月份將嬰幼兒資訊提供給任職單位,單位可為納稅人一次性申報享受前5個月的專項附加扣除。也就是說,納稅人目前只是完成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資訊填報工作,真正享受到政策紅利最早也要從4月份的工資條中才能看到。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實施,因此相關納稅人要把資訊填在2022年度資訊中。北青報記者看到,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個稅所得稅App中,納稅人可選擇2022年度和2023年度,納稅人注意不要填錯。

另外,由於當前正逢2021年度個人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期,一些納稅人填報完資訊後到2021年度彙算清繳中查詢扣除資訊。因無法找到而懷疑是不是沒有填報成功。其實這無需擔憂,因為這項政策從2022年開始實施,在2021年度的彙算中自然無法體現,明年的2022年度彙算中就能顯示出來。

本組文/本報記者 張欽

供圖/視覺中國 統籌/餘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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