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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一男子,發現自己的“女友”竟是前妻的男友……

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藝術2023-01-25
簡介案情回顧2020年11月,晏某(男,66歲)得知自己女友的前夫盧某離婚後心情一直不好,於是晏某悄悄透過女友的手機找到了盧某的聯絡方式,並加上了微信

男人有女朋友是什麼感覺

崇州一男子,網戀近1年,與“女友”從未見過面,前前後後為“女友”花了4萬餘元后,發現自己的“女友”竟是前妻的男友……

案情回顧

2020年11月,晏某(男,66歲)得知自己女友的前夫盧某離婚後心情一直不好,於是晏某悄悄透過女友的手機找到了盧某的聯絡方式,並加上了微信。

崇州一男子,發現自己的“女友”竟是前妻的男友……

加上微信後,晏某便想戲謔一下盧某,於是在網上找了一名40歲左右的女性照片發給了盧某。看到照片後,盧某覺得對方很是漂亮,雙方便開始頻繁聊天,而後漸漸發展成為網路戀人,並時常以“老公、老婆”互稱。

幾個月後,晏某見盧某對自己十分上心,便滋生了想騙取盧某錢財的想法且付諸行動,他開始時常以買新衣服、看病、需要生活費等為由讓盧某給自己轉錢,雖然至案發時,盧某都未與晏某見上一面,但為了贏得晏某芳心,截至2021年8月,盧某還是轉賬30餘次達45900元給晏某。

俗話說,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那晏某的騙局是怎樣被識破的呢?原來,由於盧某的錢財大多都給了晏某,導致盧某無法支付給與前妻(即晏某的女友)孩子的撫養費,這讓盧某前妻感到十分反常。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後,盧某前妻發現盧某應是談了一位女友才這樣,但隨著進一步的觀察,盧某前妻竟發現,前夫的這位“女友”竟是自己的男友!至此,盧某才發現自己受了騙,遂將晏某起訴至崇州市人民法院。

案發後,被告人晏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退賠被害人部分經濟損失並取得了諒解,表示自願認罪認罰。近日,崇州市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詐騙案,被告人晏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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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示

在網際網路發達的今天,不少人透過社交APP廣交朋友,甚至發展成為網路戀人。結交朋友是好事,但在交友,尤其是網路交友時需十分謹慎,網路上的“戀情”很可能是他人一手精心策劃和實施的戀愛戲碼,因而大家不要迷失在網路虛擬世界中,要擦亮雙眼,仔細甄別,避免人財兩空!

文稿|向英菊

編輯|張 婧

【來源:崇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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