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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事,一女子不懈舉報自己曾虛假訴訟,給法官送禮查封自己房產

由 社會記錄頻道 發表于 藝術2022-12-03
簡介但是,為了還原事情真相,為了追回自己幾百萬的房產,劉玉平三年多來不斷向公安、法院等部門舉報自己6年前涉嫌和法官合謀進行了虛假訴訟犯罪,希望(2015)舞民初字第1248號民事調解案可以被推翻,自己寧願得到法律的制裁,哪怕坐牢也在所不惜

被強制執行的案件能翻案嗎

奇事,一女子不懈舉報自己曾虛假訴訟,給法官送禮查封自己房產

閱讀提示

:虛假訴訟罪是指虛假訴訟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的規定。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本罪可以是單位犯罪,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述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從法律條文可以看出,國家為了追求司法正義,對觸犯了虛假訴訟罪的責任人責罰較重。但是,在河南省舞鋼市偏偏就出了一起怪事,市民劉玉平三年多來不斷向公安、法院等部門舉報自己6年前涉嫌虛假訴訟犯罪,希望讓自己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時至今日,3年多過去了,她還未能如願。何以出現如此奇葩的事情,且聽我慢慢地道來。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奇事,一女子不懈舉報自己曾虛假訴訟,給法官送禮查封自己房產

兒子生意失敗,為免受連累蓄意“虛假訴訟”

劉玉平今年61歲,鄭州市人,從2014年春節開始就和老伴居住在老家舞鋼市區。

年輕的時候,劉玉平和丈夫郭從恩一直經商,家庭條件頗為殷實,也置下了不少房產。這些房產都在她和丈夫郭從恩的名下。

2014年,劉玉平和丈夫郭從恩被一名債權人起訴還款本金400萬元及其利息,該案判後,他們位於鄭州市的兩套房子被執行走,另有兩套房屋被查封。另外,耳濡目染,兒子們也都喜歡經商。2009年10月,大兒子郭俊濤與他人一起註冊了一家保投資有公司,後來因為在舞鋼市投資房地產失敗,經營陷入困境,他們擔心自己名下的房產會受到兒子官司的牽連被執行走,就想到了透過虛假訴訟轉保全移財產。

劉玉平找到配合她虛假訴訟的合適人選是自己的弟媳巧巧(化名)。據劉玉平介紹,自己有恩於弟弟一家。弟弟劉耀宏從小體多病,1995年和巧巧結婚,一直沒有工作,起居生活都是姐姐照顧著,在舞鋼市的住房也是姐姐提供的。2009年3月,劉耀宏去世,巧巧和兒子一直住在劉玉平在舞鋼市的一套房屋內。把財產轉移到弟媳手裡應該是安全的,不會節外生枝。於是,她和田巧幸商量暫時保全到巧巧名下。另外,自己的兒子曾經給巧巧打有251萬元的借條,因為是親戚,還款後沒有銷燬借條。

劉玉平說,有了這個想法之後,她就找到了舞鋼市人民法院一名自己認識的法官諮詢商議。這名法官看了借條之後告訴她,借條與他們夫妻沒有一點關係,無法以巧巧的名義起訴,如果想保住產,需要用劉玉平用自己的財產為借條擔保,然後透過訴訟保全家裡的房產。於是,2015年8月,她讓自己的女婿手寫起草了一份《借款擔保協議》,時間寫成是2013年12月5日。然後,他們又找到一名姓郝的律師代寫了訴狀,當時巧巧並不在場。一切準備就緒,劉玉平夫妻就和巧巧一起去舞鋼市人民法院立案,由原告巧巧把借款人郭俊濤和擔保人劉玉平、郭從恩告上法庭,訴訟費26880元和訴訴保全費5000元也是劉玉平夫妻二人繳納的。

立上案之後,2015年11月,案件經舞鋼市人民法院調解結案《(2015)舞民初字第1248號》,被告擔保人劉玉平和郭從恩同意將在自己名下的鄭州市和舞鋼市的三套房產、一處2000平方米及其地上1000多平方米的房屋予以查封並進行訴訟保全。被告郭俊濤保證2018年6月10日前分三次還款251萬元,劉玉平和郭從恩負有連帶還款責任。

至此,劉玉平反映的自己“虛假訴訟”完成。

奇事,一女子不懈舉報自己曾虛假訴訟,給法官送禮查封自己房產

弟媳訴訟奪房產,老兩口無處容身

2017年春天,巧巧和兒子從劉玉平家的房屋搬走另住。然後,馬上開始向法院申請法強制執行劉玉平和郭從恩被查封保全的房產。

“沒想到巧巧假戲真唱,我真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提起弟媳申請強制執行自己的的房產,導致現在自己一家無處居住的的困境,劉玉平傷心而又憤怒。

劉玉平和郭從恩說,法院開始強制執行後,他們感到傷心,親情難道在金錢面前如此地不堪一擊?明明是虛假訴訟親人間難道還要假戲真唱?於是,他們向舞鋼市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是舞鋼市人民院以案件沒有違反自願原則,駁回了再審申請。在執行過程中,他們也多次提出執行異議,並向關部門反映,舉報自己當年是故意虛假訴訟以保全自己的財產,並願意承擔因虛假訴訟而造成的法律後果。但是,三年多過去了,他們現在市值七八百萬元的房產和地皮都被執行走了,案件也沒有得到再審,劉玉平主動舉報自己虛假訴訟也沒有被有關部門認定,沒有人追究她應該因虛假訴訟而承擔的法律責任。

到底是不是虛假訴訟?不少細節的確蹊蹺

劉玉平舉報自己蓄意虛假訴訟,要推翻(2015)舞民初字第1248號民事調解案,三年多了有關部門並沒有認定當年的案件就是虛假訴訟,而她一直在為“翻案”奔走呼號。那麼,當年的案件真如劉玉平所說,是一個虛假訴訟案,有關法官還參與了“策劃”?在劉玉平提供的證據中,可以看出,當年從訴訟立案、法院調解到執行查封房產的一系列過程,的確有不少蹊蹺的細節,支援劉玉平的說法。

首先,原告是巧巧,但是訴訟狀卻是劉玉平找律師寫的,如此事屬實,劉玉平自己告自己行為可疑;其次,立案時被告自己繳納訴訟費和查封擔保費,行為也是令人匪夷所思;三,2015年到鄭州市查封劉玉平和郭從恩的房產時,是劉玉平領著法官去的,這從劉玉平提供的和法官的通話簡訊中可以得到證實。並且劉玉平支付了全部的差旅費,還送了法官購物卡。查封鄭州市房產時劉玉平向法官行賄一事舞鋼市紀委已經查實,去年7月3日在舞鋼市法院進行了宣佈。親自帶領法官查封自己的房產,為了查封房產還向法官行賄,這實在是有悖常理,不是為了保全財產而虛假訴訟誰會這樣幹?

還有,劉玉平提供的一段和一名法官的電話通話錄音中,法官說了句:“弄假成真了啊!……公安局已經立案了。”通話錄音不得不令人質疑法官在訴訟案件審理前就知道虛假訴訟案件的真相,是在配合當事人順利完成這一過程。另外,調解案件根本沒有召集原告和被告在一起調解,是一名法官自己製作了調解書後找雙方當事人簽字完成了調解程式。

國家為了追求司法正義,對觸犯了虛假訴訟罪的責任人責罰較重。但是,為了還原事情真相,為了追回自己幾百萬的房產,劉玉平三年多來不斷向公安、法院等部門舉報自己6年前涉嫌和法官合謀進行了虛假訴訟犯罪,希望(2015)舞民初字第1248號民事調解案可以被推翻,自己寧願得到法律的制裁,哪怕坐牢也在所不惜。3年多過去了,她幾經努力,至今還未能如願。

未來,她能如願嗎?(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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