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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麗穎馮紹峰官宣離婚:感情中,最好的“分手方式”,是這四個字

由 玖姐看點 發表于 藝術2022-10-07
簡介如今不管是明星還是生活中的大部分夫妻,有很多人都會因為工作原因,聚少離多,感情變淡等一系列的因素,從最初相親相愛的兩個人,走向婚姻破裂的局面

有孩子後如何做到和平分手

文|阿莎普#MCN百夫長計劃#

趙麗穎馮紹峰官宣離婚:感情中,最好的“分手方式”,是這四個字

看到趙麗穎和馮紹峰官宣離婚的訊息,就像當初看到他們官宣結婚時一樣的突然。宣告稱,兩人因工作結緣,分開也是因工作聚少離多造成的,和平分手後,彼此還會以朋友關係,共同撫養孩子。

曾經一部《知否》電視劇,驚豔了很多觀眾,劇裡的盛明蘭和顧廷燁,在經歷了各種艱難險境之後,終於過上了安穩的幸福日子。

也因這部劇,盛明蘭的扮演者趙麗穎,和顧廷燁的扮演者馮紹峰,因戲生情。當時看到他們官宣結婚訊息時的震驚,還歷歷在目,如今過去兩年多的時間,又被他們離婚的訊息驚住了。

感情的世界真的很複雜,對一個人動心,可能就在一瞬間,不愛了,也許還是那一秒鐘的事。

趙麗穎和馮紹峰結婚的時候,有網友猜測是“奉子成婚”,因為結婚的訊息來得太突然了,很多人都難以置信。如今又突然官宣離婚,不免讓人覺得,維持一段婚姻好難。

趙麗穎馮紹峰官宣離婚:感情中,最好的“分手方式”,是這四個字

其實不只是明星們的感情生活比較複雜,就是生活中的大多數我們,也是如此。有時候,我們遇到了一個心儀的物件,一下子就動了心,甚至覺得自己的餘生就是和這個人一起相伴了。

然而時間往往會告訴我們,有些緣分只是短暫的。

還記得電視劇《三十而已》中的顧佳和許幻山,他們是大學同學,那種簡單純粹的美好戀愛,一直將他們帶入到婚姻殿堂。

許幻山有自己的設計夢想,顧佳是一個能幹的好妻子,為了支援許幻山的夢想,為了家庭,顧佳沒有自己的事業,她一邊幫助許幻山打理公司,一邊照顧孩子。

在他們的婚姻還沒有破裂之前,是別人都很羨慕的家庭,然而,即使顧佳那麼溫柔賢惠,即使許幻山深愛顧佳,但是許幻山最終還是沒有經得住外面的誘惑,背叛了婚姻,以至於傷透了顧佳的心。

不過離婚的時候,顧佳沒有和許幻山鬧得多厲害,他們也是和平分手。

趙麗穎馮紹峰官宣離婚:感情中,最好的“分手方式”,是這四個字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的婚姻失敗,有背叛,有感情破裂的因素,但是,不是所有夫妻都能做到和平分手的,有的人離婚後,即便有孩子,也是老死不相往來。

但其實,兩人真的過不下去了,既然要離婚,大可不必像仇人一樣,不管是什麼原因造成的離婚,為了孩子,也應該和平分手,給孩子一個和諧的成長環境,也是給彼此體面。

感情中,最好的分手方式,是這四個字:好聚好散。

看到趙麗穎和馮紹峰這種好聚好散的結局,對曾經是夫妻的兩人來說,其實是最好的處理方式了。

如今不管是明星還是生活中的大部分夫妻,有很多人都會因為工作原因,聚少離多,感情變淡等一系列的因素,從最初相親相愛的兩個人,走向婚姻破裂的局面。

而且有一些人,曾經愛得死去活來,離婚的時候卻鬧得像仇人,這樣的結局對彼此不僅是一種傷害,讓雙方的家人也跟著難過。

趙麗穎馮紹峰官宣離婚:感情中,最好的“分手方式”,是這四個字

看到趙麗穎的婚姻以這樣突然的方式結束,雖然難以置信,但兩人好聚好散這樣的方式,卻是給了彼此體面。

婚姻是每一個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一項任務,談戀愛的時候,我們可能如膠似漆,結婚的時候,我們會認真對待,那是因為愛情。

但是我們都知道,愛情不一定是永遠。愛情本來就是虛幻的東西,很多人在婚姻初期的時候,因為熱戀的餘溫還沒有完全消除,所以彼此呈現出的是恩愛的一面。

當婚姻進入中期的時候,又有多少夫妻還記得戀愛時的樣子,因為這時候的大多數夫妻都在為了生活奮鬥,婚姻成了每個人的責任,努力工作成了婚姻路上的“絆腳石”。

但是工作又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個人要專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就會忽略對婚姻的一些義務。

特別是當婚姻生活中出現很多小問題的時候,我們往往都是以工作忙為由,讓這些問題不了了之,所以,也就演變成了最後要面臨離婚的局面。

趙麗穎馮紹峰官宣離婚:感情中,最好的“分手方式”,是這四個字

離婚,不是被支援的,但是,如果兩個人的感情真的已經到了陌生的階段,再努力維持一段不可能幸福的婚姻,也是完全沒必要的。

只不過,在談論離婚的時候,不管有任何問題,都不應該以對立面的角色去討論,無論如何,也曾相愛過。

記得曾看過一個調解節目,一對男女朋友分手後,男方因為女方曾花過自己幾萬塊錢,分手時女方拿不出錢還給他,因此他就把這件事鬧到了節目上,想要以此逼女方還錢。

看似兩人分手,女方理應把錢如數還給男方,但如果往深了說,這件事也顯得男人過於小家子氣了。

兩人雖然沒有感情了,可是也相愛過,沒有任何的深仇大恨,後來為了一點錢,卻硬要給彼此的這段感情裡留下一段難堪的回憶,真的就合理嗎?

其實也不一定。

因為很多人在戀愛或者婚姻生活中,都不是男人一方在花錢,而是兩個人共同花錢,如果最後因為分手,再去算過去的賬,未免顯得有些薄情寡義了。

趙麗穎馮紹峰官宣離婚:感情中,最好的“分手方式”,是這四個字

我始終相信,兩個人當初能走到一起,都是愛過彼此的,那麼,分手的時候,與其變成仇人,真的不如好聚好散,給兩人的過往,留下一段美好的回憶。

畢竟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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