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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62歲男子無證醉駕,撞上賣大蔥的麵包車,致一人死亡4人受傷

由 老百姓看故事 發表于 農業2022-06-03
簡介事發河北,時年62歲的男子麻某某在醉酒狀態下,駕駛三輪汽車,因操作不當,致使車輛失控,撞上對面賣大蔥的麵包車,事故導致1人死亡,多名買大蔥的顧客受傷,讓人意外的是麻某某的駕駛證早已被登出,所駕駛的三輪車也沒有進行檢驗

凌晨0時是幾點

事發河北,時年62歲的男子麻某某在醉酒狀態下,駕駛三輪汽車,因操作不當,致使車輛失控,撞上對面賣大蔥的麵包車,事故導致1人死亡,多名買大蔥的顧客受傷,讓人意外的是麻某某的駕駛證早已被登出,所駕駛的三輪車也沒有進行檢驗。2022年5月22日,河北省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了此案的詳情,還原了案件發生的全過程。

麻某某,男,1959年生於河北省圍場縣,滿族,現住河北省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

河北62歲男子無證醉駕,撞上賣大蔥的麵包車,致一人死亡4人受傷

事發當日中午12點50分左右,麻某某醉酒駕駛逾期未檢驗、登出的三輪汽車,由南向北行駛至半截塔鎮楊樹林村路段時,駛至左側路邊,撞上停靠在路邊的小型普通客車車頭,小型普通客車由於被撞擊的慣性,向左後側運動時,又撞上在車尾與買賣蔥的胡某、袁某、喬某。

事故造成麻某某、關某、胡某、袁某、喬某五人受傷,胡某經搶救無效,不幸死亡。經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進行責任認定,麻某某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關某負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胡某、袁某、喬某無責任。案發後,麻某某支付了胡某的喪葬費1萬元。另查明,麻某某的駕駛證早已被登出了。

經鑑定,麻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9。15mg/100ml。

河北62歲男子無證醉駕,撞上賣大蔥的麵包車,致一人死亡4人受傷

麻某某被捕後供述,那天我駕駛三輪汽車,從圍場滿族蒙古自治縣下伙房鄉街

上回

牌樓鄉,我的車由南向北,行駛到半截塔鎮楊樹林村路時,車前輪壓到了一塊石頭後,就失控了。

我趕緊踩剎車,結果剎車失靈了,我的車就跑到對面路邊,撞上了一輛麵包車的車頭,接著我就從三輪汽車上掉下來了,我受傷了不敢動,我也不知道是誰打得報警電話,也不知道叫的救護車,不一會救護車來了將受傷的人拉走了,警察把我帶到交警隊,我說我受傷了很難受,需要檢查。

我女兒就帶我到縣醫院,醫生說我肋骨骨折了需要住院,我就住院了。我開的三輪汽車是多年前我和別人合夥買的,打算做買賣,買賣沒做成我就把這輛三輪車買下來了,出事前我在飯店和我女兒、外孫子一起吃的飯,吃飯的時候喝了兩杯42度的白酒,在這次事故中,我斷了4根肋骨,雙肺肺氣腫,左腿有損傷不敢動。

河北62歲男子無證醉駕,撞上賣大蔥的麵包車,致一人死亡4人受傷

法院審理此案認為,麻某某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二人受傷,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對被告人麻某某的指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法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被告人麻某某的刑事責任。

法院一審判決,麻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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