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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書挪用貧困戶的養羊補助,查辦!

由 閃電新聞 發表于 農業2022-04-19
簡介辦案檢察官經審查查明,2016年1月,長南村收到長官鎮政府撥付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12萬元,專門應用於扶持42個貧困農戶養殖育肥羊

養羊多少隻國家給補助

炎炎烈日下,在山東省寧津縣長官鎮長南村外,溝邊樹蔭下幾隻羊正悠閒地吃著草,剛剛領到專項扶貧款的古稀老人李樹生在樹下乘涼,滄桑的臉上滿是笑意。這幾年養羊行情不錯,再加上有了國家對養羊戶的扶貧專項補助,過不了多久,李老漢就可以徹底甩掉貧困戶的帽子了。

“長南村像李老漢這樣領到養殖育肥羊專項扶貧資金的貧困農戶共有42戶,發放專項扶貧資金12萬元。”寧津縣檢察院檢察官潘文秀告訴記者。

長官鎮是寧津縣回族群眾聚居地,清真牛羊肉製品遠近聞名。扶持育肥羊養殖是黨委政府幫助當地群眾快速脫貧的重要途徑。把專項資金早日發到貧困養殖戶手裡,他們就能擴大養殖規模,早日脫貧。

2019年歲末,寧津縣檢察院受理長南村原黨支部書記韓某挪用特定款物案。辦案檢察官經審查查明,2016年1月,長南村收到長官鎮政府撥付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12萬元,專門應用於扶持42個貧困農戶養殖育肥羊。但時任長南村黨支部書記的韓某同村“兩委”委員商議決定,只給養殖戶發放了4483元,將其餘11。6萬餘元挪作村集體經費。

案件事實非常清楚,但在審查起訴階段,韓某卻認為自己沒有將錢轉入個人腰包,對被追究刑事責任表示很委屈。

“扶貧專項資金是國家脫貧攻堅工作的紅線,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檢察官潘文秀說。透過檢察官的釋法說理,韓某認識到自身的錯誤行為觸犯了法律,在最短時間內將涉案資金全部籌集到位退還鎮經管站,由經管站統籌發放到貧困戶手裡。

“挪用扶貧專項資金充作村集體經費的僅僅是長南村嗎?”案件辦結後,被挪用的資金也全額追回了,但這一問題一直縈繞在辦案檢察官心頭。帶著這一疑問,辦案檢察官走訪調查了長官鎮附近的幾處鄉鎮。

透過調查,檢察官發現部分農村基層幹部對挪用專項資金行為的違法性認識不足,法律意識淡薄,特別是在扶貧資金的申報、領取、使用過程中,很容易觸碰法律的紅線。

今年初夏,辦案檢察官經與法院溝通,對此案進行公開審理。庭審時,該院專門邀請該縣各鄉鎮黨委負責人、村兩委成員及部分群眾代表參加旁聽。檢察官在庭審中以案釋法,為現場幹部群眾上了一堂法治課。隨後,該院還專門就扶貧專項資金的管理、發放、監督等問題向部分鎮政府發出檢察建議,並公開宣告送達,督促鎮政府建立起專項資金監管機制。

“檢察建議的針對性、操作性都很強,俺們根據建議要求整改,整章建制,有效堵住了扶貧資金管理的漏洞。”長官鎮包村幹部李蒙對記者說。

文字丨盧金增、高忠祥、鄒風海

統籌丨王蓉蓉

編輯丨劉璠

稽核丨王蓉蓉、李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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