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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時期政權頻繁交替,哪個政權才是華夏正統?

由 驚雪年 發表于 農業2022-02-03
簡介三、南北朝正史“民族傳”書寫與歷史文化認同南北朝正史“民族傳”為爭奪正統地位,取得政權的合法性,採取了不同的書寫方式

族群批評有何意義

正統觀念起源於先秦時期,秦漢時初步成熟。此後,歷代政權十分重視此觀念並不斷闡發。秦漢魏晉時期的史書就已經十分關注正統之爭,南北朝正史的書寫,本質上是對這一做法的繼承和發揮。為爭奪正統地位,南、北朝史書也有互相詆譭的情況。南北朝時期正史的書寫具有互相貶斥的特點,其目的即是為所屬政權奪得正統的地位。

史書中對正統和僭偽的爭奪,直接關乎到對某個政權、王朝的歷史評價。因而,史學家在作史時會對史料進行取捨,會採用不同的書寫方式,來達到為所屬政權樹立正統形象的目的。

南北朝時期政權頻繁交替,哪個政權才是華夏正統?

一、南北朝正統意識泛起的時代背景

南北朝從公元420年劉裕建立劉宋政權起,到公元581年楊堅建立隋朝為止,共 170 年的歷史。在這一時間段裡,南朝、北朝經歷了政權頻繁的更迭,面臨著分裂的政治局面,民族關係複雜,但是在思想上“天下大同”、“天下一家”的觀念形成。

史學和政治之間相互影響,政治、社會環境都會反映到史學著述上,但另一方面史學又能起到“癉惡揚善”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政治。南北朝史書民族史敘事中明顯的“正統之辨”可以說是這一時期特殊環境的產物。

南朝和北朝既面臨著政權的對立,又面臨著自身政權內部頻繁的更迭。南北朝共 170 年,在此期間南朝、北朝均經歷了數次政權的變更。這些政權的更替,大多以禪讓為名,實際上是暴力逼迫。舊朝的最後一位皇帝通常先降為王,後大多難逃被殺害的厄運。

在動盪、混亂的政治局面中,各個政權都希望藉助正統說明其政權的合法性,使敏感的問題變得合理,因此更加看重正統的名分。

正統具有排他性,不允許兩個正統同時存在。為了鞏固自身政權,正統之辨在所難免,誰才是真正的正統成為南北雙方爭論的焦點。雙方都有證據證明自身的正統性,但是證據又不完全充分,並不能佔據絕對優勢,完全壓倒對方。

因此南北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突出自身優勢的同時,也盡力採取措施彌補弱勢,以期在“正統之爭”取得勝利。這樣的政治局面直接影響了史家的敘事,使得南北朝史家在敘事過程之中,極力突出自身的正統地位,貶斥對立政權。歷史統緒的爭奪是南、北朝雙方爭論的焦點。

北朝利用五德終始說,對自身歷運進行討論、調整,最終確立北魏承晉為水德。這一確立使北魏成為華夏正統的繼承者。南朝則利用禪讓詔書,聲稱“德運”“天命”已由東晉轉至劉宋,透過這種方式掩蓋篡權奪位的事實,使正統地位得以順利轉移至劉宋手中。

南北朝的統治者都十分看重“正統”地位。在某種程度之上正統討論的就是帝王之位合法性的問題,這種合法不是程式的合法,而是天命的合法。

天命變化最明顯的徵兆就是符瑞災異。顯然,為了證明自身政權的合法性,統治者往往會製造符瑞。南、北朝都在利用符瑞,藉助天命,以證明自身政權的正統性。南、北朝時期對祭祀活動的重視,目的是在統治範圍內營造承天命的現象,起到鞏固政權的作用。

南北朝時期政權頻繁交替,哪個政權才是華夏正統?

二、正統之辨與南北朝 “民族傳”書寫

(一)魏收與《魏書》

纂修國史是魏收一生中最為重要的活動,北魏節閔帝普泰二年(532 年),開始參與北魏國史的修纂,時年二十六歲。此次修史因政局的動盪,最終未能修成。其後魏收被任命為著作郎。魏收在這十幾年間多次修史,然因政局變換,始終未能完成,不過為其之後纂修《魏書》奠定了基礎。

《魏書》具有極高的史料價值,其是第一部記述我國少數民族政權的正史,我們應該給予足夠的重視。

《魏書》把鮮卑族以外的其它民族都編在了“民族傳”中,共九卷。“民族傳”記載的物件大致可以分為幾個方面:第一記載了十六國政權,基本上按照政權建立的順序記載;第二對東晉、南朝政權的記載;第三對邊疆少數民族的記載。可以看出,《魏書》“民族傳”不僅僅是對與北朝有聯絡的民族的記載。

魏收歷北魏、東魏、北齊三朝,為官數十載,參與修史多年,深諳史書的作用。北齊建立之初即組織魏收等人編修《魏書》,其目的就是利用史書北齊政權尋找合法依據,魏書自然知曉其中的道理。因此魏收必須不斷說明北魏的正統性,這樣才能保證北齊的正統性。

《魏書》中的“民族傳”也不免受到影響,魏收從標目、具體內容的敘述、史論等各個方面貶斥其它政權,突出、強調自身政權的正統性。雖然爭正統的敘事方式多樣,但圍繞著兩條主線:一是對“五德終始”說的繼承和發揚,二是強調“天命論”,如對異象、讖語的記載。

南北朝時期政權頻繁交替,哪個政權才是華夏正統?

(二)《宋書》與《南齊書》

《宋書》“民族傳”共 4 卷(95-98 卷),95 卷專門對北魏的記載,96 卷記述的物件是鮮卑、吐谷渾,97 卷為夷蠻,98 卷為氐胡。沈約對於這些民族政權的記述,極少記述源流、地理環境、風土人情,主要記錄這些政權與劉宋的來往文書。每卷之後有史論,是沈約對於這些政權的評價及對世人的勸誡。

南齊書“民族傳”共 3 卷(卷 57-59),卷 57 是對北魏的記載、卷 58 記述物件是蠻、東南夷,芮芮虜、河南、氐、羌合為 59 卷。主要記述這些民族政權與梁交往的情況。每卷之後有論、贊,是蕭子顯對於這些民族政權評論。

《南齊書》“民族傳”的列傳標目分別是“魏虜”“蠻、東南夷”“芮芮虜、河南、氐羌”,與《宋書》類似,蕭子顯也稱北魏為“虜”,但又有所不同,在虜之前加上了北魏的國號“魏”。其它民族政權的標目多為族名,沒有特別強烈的貶斥意味。

沈約、蕭子顯同屬南朝人,都以南朝政權為正統,然而他們又不能忽視北朝帶給南朝的衝擊。如何抵禦北朝的衝擊,捍衛南朝的正統地位是南朝要面對的重大問題,所以要透過各種方式解決這個問題,史書撰述就是其中之一。《宋書》《南齊書》都有明顯地爭正統的意味,這不僅體現在本紀裡,也表現在列傳之中。

《宋書》《南齊書》都將北魏政權視為“虜”,是夷狄,不具備帝王應該有的品質和禮儀。所以,沈約和蕭子顯在對北魏進行敘事時,著重描述雙方交往的情況。

交往過程的對話、文書等內容無不體現北魏的無德無理,而南朝則道德高潔。對其他少數民族政權的描述則突出其對南朝政權的忠誠與嚮往,這就說明了南朝達到了“修文德以來之”的目的,成為眾多政權追隨的中心。一邊說明北朝政權的無德,一邊透過少數民族強調南朝以德懷遠,從而說明南朝才是正統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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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北朝正史“民族傳”書寫與歷史文化認同

南北朝正史“民族傳”為爭奪正統地位,取得政權的合法性,採取了不同的書寫方式。這些書寫方式表面上大相徑庭,史家分別從不同的角度突出對方在正統之爭的劣勢,貶低對立政權,塑造所屬政權正統的形象。

實際上這樣書寫紛爭的背後有著許多相似之處,南北朝正史 9 個“民族傳”特點鮮明,既傳遞出激烈爭奪、互爭正統,強調“夷夏之辨”的歷史現狀,又表現為相互融合,共同書寫祖國曆史的文化認同因素。

雖然南北朝之間具有不可調和的矛盾,時常發生戰爭,史書的撰寫也是針鋒相對,對正統的爭奪更是十分激烈,但是雙方均堅持“德化”。從《宋書·索虜傳》《南齊書·魏虜傳》中還是可以看出,始終還是希望透過德行將北朝納入自己的統治範圍之內。

戰爭只能取得表面上的臣服,只有以文化、德行改造他們,才能使其心悅臣服。這不僅是南朝對北朝的民族政策,也是對其它民族的政策。北朝也贊成這一做法。

《魏書》的“民族傳”中也蘊含著這種思想,在北魏回給其它民族政權詔書之中,也是以上國自居,希望用德行使他們歸服北魏。此外還指責民族政權的不義之舉,如北魏始祖指責屈孑(赫連勃勃)過於奢靡,這實際上就是反襯北魏君主有德行,也會用德治民。這樣一種政策在各民族間產生一種凝聚作用。

南北朝堅持以德化夷,實際上逐漸消弭了夷夏之間的差別,強化了華夷的整體性。這為隋唐的大一統奠定了基礎。史書的敘事會受到現實環境的影響,但也會反過來影響社會。

南北朝史書的“民族傳”具有濃厚的“爭正統”色彩,這無疑是當時政局分裂的體現。然而南北朝爭正統的方式卻擁有相似的主線,都是利用天命說、五德終始說排斥對立政權,這實際上蘊含著對歷史文化的認同。這無疑會加速民族間的融合,促成大一統局面的形成。

“大一統”無疑是各方追求的光明前途。他們從各自的政治立場出發,對夷夏之辨進行截然不同的闡釋,為舊的正統論輸入了新的血液。同時強調大一統,使“民族觀念開始成為‘正統’論中一個必不可少的論題”,將各民族納入正統論中豐富了“正統論”的內涵,也使得大一統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

南北朝時期政權頻繁交替,哪個政權才是華夏正統?

結語

從表面上看,《魏書》《宋書》《南齊書》“民族傳”爭奪正統地位的意圖十分明顯,實際上其背後蘊含著南北雙方對歷史文化的認同及其對天下一統的嚮往。儘管北魏政權是由鮮卑族建立,然其認同中國傳統文化中既有的血緣、治統、文化及地緣政治。南、北朝對於正統的爭奪,是對獨尊地位的爭奪,也是對華夏文化的歸屬認同。

總而言之,南北朝正史民族史書寫,不管以怎樣的方式爭奪合法性,然其傳遞的歷史思想、民族觀念皆以中華民族正統為根基。這樣的史學敘事既是歷史的承載,也以記憶的方式展現出各民族趨於融合的整體態勢,各史在撰述風格上各有千秋,但總不離司馬遷、班固之大一統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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