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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方中醫程醫生:三部六病版《傷寒論今釋》論說條文之第101條

由 經方中醫程醫生 發表于 農業2021-12-23
簡介傷寒累日,雖已經汗下之後,柴胡證仍在者,可複用柴胡湯,必蒸蒸而戰慄,大汗淋漓,所患脫然而解

三部六病精義內容全嗎

經方中醫程醫生:三部六病版《傷寒論今釋》論說條文之第101條

經方中醫程醫生:三部六病版《傷寒論今釋》論說條文之第101條

一、名稱與概念

二、病機分析

二、中部病

101-1、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

劉棟雲:凡柴胡湯正證中,往來寒熱,一證也。胸脅苦滿,一證也。默默不欲飲食,一證也。心煩喜嘔,一證也。病人於此四證中,但見一證者,當服柴胡湯也,不必須其他悉具矣。

山田氏雲:劉棟此解,於柴胡正證中定焉,可謂的確矣。徵之論中用柴胡諸證,有但認胸滿、脅痛而施者(三十八條——37條),有但認胸脅滿不去而施者(二百三十五條——229條),有但認脅下硬滿,不大便而嘔而施者(二百三十六條——230條),有但認嘔而發熱而施者(三百八十三條——379條),有但認寒熱如瘧而施者(百五十一條——144條),可以見其說之正矣。成無己、錢潢諸人,皆以其所兼之客證言之:胸中煩而不嘔,為一證;渴為一證;腹中痛為一證;脅下痞硬為一證;心下悸,小便不利,為一證;不渴,身有微熱,為一證;咳為一證。非也。程應旄於少陽篇首口苦、咽乾、目眩中求焉,亦非也。此等證候,諸經通有焉,豈足但就一證以定少陽柴胡部位乎?惟前條有認腹中急痛一證用柴胡者,然先與小建中湯而不差,然後用柴胡,其不為柴胡正證可知矣。

淵雷案:

所謂傷寒、中風,蓋指太陽之傷寒、中風言之,凡論中傷寒、中風兼舉者皆然。本節所云柴胡證,亦宜就太陽病上求焉。若病勢已深之後,又或帶三陰虛寒候者,縱有似柴胡證者,不可妄與柴胡,況於大柴胡乎。

101-2、凡柴胡湯病而下之,若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復發熱、汗出而解。

《玉函》、《千金翼>,無

字、

字,及卻復之

字。成本亦無

字。

錢氏雲:蒸蒸者,熱氣從內達外,如蒸炊之狀也。

顧氏《溯源集》雲:翕翕者,熱在表也。蒸蒸者,熱在裡也。繹蒸字之義,雖不言有汗,而義在其中矣。

方氏雲:蒸蒸而振,作戰汗也。

山田氏雲:蒸蒸,內熱貌。蒸蒸而振者,其內如蒸,而外則振寒也。凡病人已經數日之後,藥能中其膏肓,則間有振寒、發熱而解者,豈唯下後為然乎,亦豈唯一柴胡湯為然乎?

尾臺氏雲:凡用大、小柴胡湯,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者,所謂戰汗也。傷寒累日,雖已經汗下之後,柴胡證仍在者,可複用柴胡湯,必蒸蒸而戰慄,大汗淋漓,所患脫然而解。宜預告喻病家,若發振寒,則重衾溫覆以取汗,勿失其期。

淵雷案:

柴胡湯非汗劑,服湯而汗出病解,乃所謂

瞑眩

也。凡非汗劑而汗,非吐下劑而吐下者,為瞑眩,瞑眩則病脫然而解。經驗所及,柴胡湯之瞑眩,多作戰汗。瀉心湯之瞑眩,多為下利。諸烏附劑,多為吐水。其他則殊無定例。

《建殊錄》雲:越中二口誓光寺主僧某者,請沴治云云(詳苓桂術甘湯條)。於是僧歸期已迫,復竭曰:越去京師也殆千里,且道路艱險,度難再上,病尚有不盡,願得受方法以歸也。因複診之,前證皆除,但覺胸脅苦滿,乃書小柴胡湯之方以與之。僧歸後,信服之,雖有他證,不復他藥。一日,俄大惡寒,四體戰慄,心中煩悶,不能氣息,弟子驚愕,謀延醫治。病者掩心徐言曰:寧死無他藥矣。更復為小柴胡湯,連服數劑,少焉,蒸振煩熱,汗溢腹背。至是,舊痾百患,一旦頓除,四體清快,大異於往常。僧乃為之作書,走一介,謝先生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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