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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絕育手術時得知,養了8個月的公貓其實是母貓?杭州一“鏟屎官”上法庭討說法

由 杭州日報 發表于 農業2022-12-31
簡介法院經審理認為,寵物店在明知小張要購買公貓的情況下卻向其交付了一隻母貓,該履行不符合雙方約定

一公一母給誰做絕育

去年2月,杭州小夥小張(化名)在微信上買了一隻銀漸層公貓,8個月後,小張帶著“公貓”去做絕育手術,卻發現其實是一隻母貓……

遇到這樣的囧事,小張除了有些無語外,還十分生氣——母貓的價格比公貓便宜,寵物店收了“公貓”的錢卻給了一隻母貓,應當退還差價,可寵物店卻認為,貓是小張現場檢查後抱回去的,養了8個月才提出質疑,自己無需賠償。

於是,小張以買賣合同糾紛為由告了這家寵物店,近日,法院作出了判決。

小張一直考慮養只貓,還特意加了某寵物店的微信,去年2月,某寵物店在朋友圈中釋出了一則銀漸層寵物貓廣告,小張隨後聯絡了寵物店,一番溝通後,雙方敲定小張以2500元的價格購買一隻銀漸層公貓幼崽,並支付1000元定金。而後,小張前往寵物店提貓,同時付清了1500元尾款。

8個月後,幼貓漸漸長大,小張便帶到醫院進行絕育手術。然而,當小張收到術前檢查單時,卻傻了眼——自己的寵物貓居然是一隻母貓!小張隨即聯絡了寵物店,要求給個說法,並報銷寵物貓的絕育費作為賠償。而寵物店則表示,當時貓是小張親手抱回去的,小張購買的就是一隻母貓,自己無需賠償。

協商不成,小張以買賣合同糾紛為由向錢塘法院提起了訴訟,主張寵物店退還公貓和母貓之間的差價1500元。

小張認為,寵物店之前曾在朋友圈釋出過廣告,銀漸層公貓價格為2500元,母貓為1000元,差價為1500元。雖然貓是自己去抱回來的,但在交易過程中,寵物店沒有盡到檢查義務,導致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錯提了一隻母貓。

小張說,按照法律,他本可主張解除合同,但因飼養時間也不短了,自己和貓已有一定的感情,因此只主張寵物店退還差價。

寵物店也有自己的說法,首先,小張提貓時應自行檢查貓的性別、品種、健康狀況,在後續長達八個月的時間裡,小張都未對貓的性別提出過異議。其次,寵物店在朋友圈釋出的同品種母貓系幫客人轉賣,1000元的價格也是客人定價,並非表示其店內售賣的寵物貓因性別不同而有定價差異。

法院經審理認為,寵物店在明知小張要購買公貓的情況下卻向其交付了一隻母貓,該履行不符合雙方約定。小張據此行使瑕疵履行抗辯權,合法有據,最終酌情判決小張支付的款項可減免600元,要求寵物店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將款項支付給小張。

什麼是瑕疵履行抗辯權?

該案的承辦法官作了解釋,本案中,小張透過微信聯絡支付定金、現場提貓支付尾款的方式,向寵物店購買了一隻寵物貓,雖然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但是透過微信朋友圈截圖、微信聊天記錄、電子付款憑證等,可證明雙方之間存在買賣合同關係。

在履行買賣合同的過程中,雙方都應該根據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即履行的標的物、履行行為不符合當事人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以至不能實現合同全面履行或者合同目的行為,就是法律上的“瑕疵履行”。

小張要求寵物店退還1500元差價,但他向法院提供的證據無法直接證明寵物店銷售公貓與母貓存在差價。但即便如此,於寵物飼養者而言,寵物的性別、品相、品種等都可能影響購買意願。因此,法院認為,小張要求減少價款存在合理性,可以酌情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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