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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湯泉9歲女童遇害後藏屍山中,嫌疑人疑曾兩次因犯罪入獄

由 海報新聞 發表于 旅遊2022-07-11
簡介記者透過童童家人提供的犯罪嫌疑人資訊檢索裁判文書網發現,2015年12月8日,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釋出的《單XX犯強姦罪刑罰變更刑事裁定書》顯示,罪犯單某某曾因犯強姦罪、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2013年1月22日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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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網·海報新聞南京5月9日訊

(記者 張穩 解強民) 5月7日,一條“南京湯泉9歲女孩被陌生人帶走,家人正在多方尋找”的尋人資訊在朋友圈流傳。5月9日早晨,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從9歲女孩家人處獲悉,女孩已於失蹤當天遇害,遺體在附近山裡被發現。嫌疑人單某某已被警方抓到。同時,據女孩家人表示,嫌疑人單某某曾兩次入獄,第一次是故意殺人罪,第二次是強姦罪,該資訊尚未得到官方證實。

5月7日上午,童童(化名)和同學陽陽(化名)一塊在家附近水塘邊釣龍蝦玩。中途童童滑下了水,被一個30歲左右的的陌生男子救起並帶走。陽陽透過手錶電話告訴了自己的媽媽,陽陽媽媽又打電話告訴了童童的奶奶。

“我就洗個碗的功夫,碗還沒洗好,我家孫女就不見了,也就兩分鐘時間。”童童奶奶告訴記者,她發現童童不見之後,就問陽陽童童去哪了。“陽陽說童童被一個陌生叔叔帶到九龍湖去了,我就立刻去九龍湖去找,沒找到,我就報警了,當時是下午1點24分。”

“我們在找童童的時候,有附近的人告訴我說童童是被單某某帶走的,我就把這個情況告訴了公安。後來公安就直接去找單某某瞭解情況。後來晚上8點左右,單某某承認是他殺害了童童,並把童童的屍體帶到了老山裡。當天晚上9點多,童童就在老山裡找到了。被石頭和樹枝蓋著,衣服都被脫光了。”童童奶奶泣不成聲。

“我們老家是山東淄博的,我是搞綠化的,童童是我和他爺爺一手帶大的。童童平常特別活潑可愛,今年才9歲,上二年級,還有幾天就開學了。我們到學校調童童的照片,校長知道了以後抱頭痛哭。我兒媳婦現在還不知道這件事,家裡人一直在瞞著她,我兒子剛從外地趕回來,現在家裡人山人海的。”

童童奶奶告訴記者,這並不是單某某第一次殺人。據她瞭解,單某某第一次殺人被判十年,2013年才出來。第一個被害的女孩才6歲,整個湯泉的人都知道。出來後單某某又因強姦罪被判2年7個月,2015年才出來。“現在我們這裡群情激奮,鎮上人知道單某某再犯案後,聯合簽字並按手印,希望單某某被嚴懲。”

據童童家人稱,他們兩家相距不過十分鐘車程,單某某在當地名聲很差,目前單某某還在湯泉派出所。記者多次致電湯泉派出所,但一直沒有接通。據南京市浦口湯泉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表示,5月7日下午,街道工作人員聯合附近幾個村子裡的村民,配合警方一起進行的搜救。據媒體報道,南京公安局浦口分局湯泉派出所工作人員稱,當地一名9歲女童被殺害事件的嫌疑人已被抓獲。

記者透過童童家人提供的犯罪嫌疑人資訊檢索裁判文書網發現,2015年12月8日,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釋出的《單XX犯強姦罪刑罰變更刑事裁定書》顯示,罪犯單某某曾因犯強姦罪、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2013年1月22日刑滿釋放。

後來,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法院於2014年8月4日作出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單某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刑期自2013年9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13日止。執行機關江蘇省宜興監獄於2015年10月28日提出減刑建議書。執行機關江蘇省宜興監獄《減刑建議書》提出,罪犯單某某,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減刑條件,建議予以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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