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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房發現樓下是殺妻案現場 搬走後要求退還其餘房租和中介費被拒

由 趣味社會學 發表于 旅遊2022-03-08
簡介本案中,非正常死亡事件並非發生在小周承租的房屋內,而是同小區住宅,這就意味著小周承租的這套房屋未必能定義為“凶宅”,房東未及時進行資訊披露是否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是有待商榷的

北苑租房子一般多少錢

近日,小周透過中介在浙江杭州三堡北苑租了一個房間,月租金2600元,由於找房著急也沒有提前檢視房源資訊。入住後,小周才發現自己所租房子的正下方就是2020年7月份轟動一時的“杭州殺妻案”的案發現場。

男子租房發現樓下是殺妻案現場 搬走後要求退還其餘房租和中介費被拒

剛住三天小周立馬搬走了。小周只願意支付三天的房租,要求退還其餘房租和中介費。但房東和中介都表示兇案並非發生在小周租的房子內,沒有告知義務,不同意小周的要求。小周的要求到底合理嗎?

羅敏律師認為,按照日常生活經驗及民間習俗,房屋內發生***等非正常死亡事件,該房屋就是常說的“凶宅”,往往會使房屋的價值受損,並直接影響到居住人的居住感受,因此是否屬於“凶宅”是交易時房主或中介需要披露的重要資訊。

根據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否則將構成欺詐,合同是可以被撤銷的。中介公司是有如實報告與訂立合同有關事項的法定義務的。如果是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了委託人利益的,不僅拿不到中介費,對於委託人的損失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中,非正常死亡事件並非發生在小周承租的房屋內,而是同小區住宅,這就意味著小周承租的這套房屋未必能定義為“凶宅”,房東未及時進行資訊披露是否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是有待商榷的。同時,發生在樓下的“杭州殺妻案”是經過媒體廣泛報道的,可以說是“人盡皆知”的一個慘案,小周對此並不知情同時在樓價明顯偏低的情況下未進行及時調查,小周作為承租人,是否盡到了謹慎審查義務,也是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買房、租房對於老百姓而言都是大事,所以我們在交易時還是應該多一份小心,多一分關注,這樣才能儘量避免“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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