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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無錫 綠化用地,可當不了臨時停車場!

由 開朗的巧巧 發表于 旅遊2022-10-03
簡介今天就讓城小管給大家講一個因擅自佔用綠化用地被處罰的案例近日,惠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當事人王某將小型轎車蘇H1G8**停放在惠山區前洲街道堰玉西路和前石路交叉口綠化帶內,涉嫌構成擅自佔用綠化用地的行為

綠化用地可以建停車場嗎

今天

就讓城小管給大家講一個

因擅自佔用綠化用地被處罰的案例

江蘇無錫 綠化用地,可當不了臨時停車場!

近日,惠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當事人王某將小型轎車蘇H1G8**停放在惠山區前洲街道堰玉西路和前石路交叉口綠化帶內,涉嫌構成擅自佔用綠化用地的行為。經執法人員測量,小型轎車蘇H1G8**佔用綠化用地1平方米。

調查與處理8月13日,王某到前洲街道執法中隊接受調查詢問,經調查詢問當事人並認真聽取其陳述、申辯,並結合前期調查取證所得的證據,執法人員依法作出錫惠綜執案字[2021]第 2106050167 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對當事人作出罰款人民幣500元的行政處罰。2021年8月17日,執法人員依法制發錫惠綜執案字[2021]第 2106050167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人民幣500元。當事人已經整改,並依法繳納罰款人民幣500元。

典型意義住宅區、城市道路等綠化用地屬於城市綠地的有機組成部分,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佔用綠化用地,均屬於違法行為。根據《江蘇省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對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鎮樹木(古樹名木)、擅自佔用綠化用地、居住區綠地扒翻種植以及破壞綠化和綠化設施等違法行為,可給予罰款等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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