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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法律規定時的違章建築怎麼辦?這6類房屋不能認定

由 付璐律師 發表于 旅遊2022-09-09
簡介1986年前農村建造的房屋《土地管理法》是1986年正式實施在該年份之前建造的農村房屋因為沒有相關規定予以證件,所以一般沒有合法手續但是也不應該認定為違章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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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許多違章建築會被強制拆除或者限期責令拆除,但是法律具有滯後性的特點,那沒有法律規定時的違章建築該怎麼辦呢?並不是所有的違章建築均應被拆除,該類房屋可能沒有建房手續或者合法證件但是在訴訟過程中法院一般不會認定是違章建築。

沒有法律規定時的違章建築怎麼辦?這6類房屋不能認定

以下六類房屋在被有關部門認定是違章建築時當事人可以提起訴訟請求確勸,請求法院認定房屋並非違章建築。

1。2008年以前的房屋

上述建造的房屋就是法律規定之前的建築,法律有“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意思是法律不規範在規定之前的行為,例如你今天吐痰了,明天法律規定吐痰者死,那你很幸運法律不會槍斃你。《城鄉規劃法》是2008年開始實施,如果該年份之前建造的房屋法律是沒有權利判定該房屋是違章建築。

2。有關部門獲批

為招商引資各地政府相繼出臺優惠政策,例如因為政府的優惠政策建房屋、廠房等,該情況在大多情況下是經過有關部門背書的,就算某些證件不齊全也不應該被認定為違章建築。

3。1986年前農村建造的房屋

《土地管理法》是1986年正式實施在該年份之前建造的農村房屋因為沒有相關規定予以證件,所以一般沒有合法手續但是也不應該認定為違章建築。

4。土地規劃前的房屋

隨著時代的進步不同時期使用的規劃方案是不同的,不能因為現階段和上階段的政策方案不一致就認定上階段的建造房屋是非法建築。所以遇到此類狀況時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可以偏概全一概而論。

5。手續有瑕疵的房屋

房屋所有人在辦理相關證件時由於一時疏忽導致證件不齊全,但是該方式法律允許補全。《城鄉規劃法》第65和第68條相關規定,

凡是取得了建築用地規劃許可證和選址意見書等前期土地相關手續,並且後期可以齊補手續來獲得房屋建設許可證或所有權的,暫時不認定為違章建築。

6。企業直接買斷土地使用權

不少企業直接買斷土地使用權,雖然沒有相應的證書但是如果可以證明該土地使用權被企業買斷則不應該判定為非法使用,予以剝奪相關權利。

沒有法律規定時的違章建築怎麼辦?這6類房屋不能認定

上述型別的情況縱使沒有相關證件或者其他瑕疵都不應當認定為違章建築,大家都知道違章建築一旦被認定老百姓永遠是第一受害人,所以一定要謹慎謹慎再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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