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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程式的十個步驟

由 河北大小事兒 發表于 旅遊2022-08-12
簡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徵收土地申請經依法批准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批准檔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範圍內釋出徵收土地公告,公佈徵收範圍、徵收時間等具體工作安排,對個別未達成徵地補償

國家徵收土地是怎麼徵收的

【來源:廊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土地徵收程式 的 十個步驟

1。預公告

三次公告之第一次。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徵收土地

預公告

應當包括徵收範圍、徵收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等內容。徵收土地預公告應當採用有利於社會公眾知曉的方式,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範圍內釋出,預公告時間不少於

十個工作日

。自徵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2。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調查和評估。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土地現狀調查

應當查明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應當對徵收土地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點,提出風險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有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係人參加,評估結果是申請徵收土地的重要依據。

3。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不是正式的,是先擬定的。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組織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

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包括徵收範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方式和標準、安置物件、安置方式、社會保障等內容。

4。方案公告及登記

三次公告之第二次,公告期間辦理登記。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擬定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範圍內

公告

,公告時間不少於

三十日

徵地補償安置公告應當同時載明辦理

補償登記

的方式和期限、異議反饋渠道等內容。

5。組織聽證

意見大的時候……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

多數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擬定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

組織聽證

6。確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正式版。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聽證會等情況

確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後,……

7。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

各種費用都要給全了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

……

應當組織有關部門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

。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示範文字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對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8。報批

提出申請,進行報批。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完成本條例規定的徵地前期工作後,方可提出徵收土地申請,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

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

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應當對徵收土地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為了公共利益確需徵收土地的情形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程式進行審查。

9。徵收土地公告

三次公告之第三次。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

徵收土地申請經依法批准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批准檔案之日起

十五個工作日

內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範圍內釋出

徵收土地公告

,公佈徵收範圍、徵收時間等具體工作安排,對個別未達成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應當作出徵地補償安置決定,並依法組織實施。

10。組織實施

組織實施

依法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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