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標簽 > 冤假錯案
藝術張玉環殺童錯案追責,不應脫離當時的司法背景和現行的法制軌道
一、類似張玉環殺童的冤假錯案,首追的應該是當時的司法制度之責張玉環案發生於1993年10月,那時實行的其實是“疑罪從有,有罪推定”的審判原則,還沒有“不輕信口供”的政策,更沒有辦理案件終身負責制的說法...
藝術律師不是為壞人辯護,而是為壞人的人權辯護
透過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我們不單單是為壞人辯護,更加的是為壞人的權利辯護,因為法律必須做到法當其罪,無罪不能判有罪,輕罪不能重判,不應當死的不能給予非法律的考慮判處死刑,保護每個涉嫌犯罪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法治的必然要求,每個人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