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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馱掛腳踏車是否會違章?答案:屬於違章且基本不會有例外
馱是屬於三拼音節嗎
「腳踏車架」對於騎行愛好者而言幾乎是汽車必改專案,利用車頂行李架或背掛式自行式車運載腳踏車是很常見的出行方式。不過這兩種改裝結構都有可能涉及違章駕駛,關鍵詞為:超高&遮擋牌照,首先來了解一下車頂腳踏車架存在的問題與「正確」使用方式。
規則參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54-3條款說明:載客汽車適應車頂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速不得超過50釐米,從地面算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規定說明了車頂行李架可以載貨,但是高度是有限制的。而且參考同款條例的其他規定,車輛載貨時還不能超過寬度與高度(這點很重要)。對於高度的限制是防止車輛重心過高,在遇到較大等級橫風時可能會導致車輛失控;所以高度不允許過大程度超越寬高比,4米的總高度限制主要是限制大型客車,比如A型房車。
汽車行李架大多是中間懸空兩端固定,腳踏車架或車頂行李框還要配合橫杆安裝。也就是說在僅僅安裝基礎架的前提下,高度從車頂算起已經高出十幾公分,留給裝載貨物的立體空間實際只有30餘公分的高度。想要在車頂安裝腳踏車只能平方,而且把手要有一定的傾角才能保證不超高。普通的站立式腳踏車架100%會超高,按照新款實施條例的規定一定可以記為違章駕駛,電子空間攝像頭同樣有可能採集並記錄。
長度標準與遮擋號牌
實施條例的規定明確說明了車輛運輸貨物不能超過“長寬高”,同時利用行李箱載貨必須保證車門(涵蓋尾門尾箱)可以正常關閉(62-1),重點是在後備箱載貨還不能遮擋後檔的可視範圍(62-2)。違反這些規定都屬於違章駕駛機動車,按照規定同樣會被處罰,而且道路監控攝像頭也會記錄;不過記錄的照片如何定性會有兩種可能性,嚴重程度會有很大差異。
場景1:僅違反載客汽車載貨對長寬高,已經對可視範圍遮擋與車門關閉規定的話。處罰標準為200~500元,駕駛證不計分。
場景2:背掛式腳踏車架不僅超過了車身長度,同時影響人員與監控識別車輛牌照。處罰標準則會綜合違規載貨以及遮擋號牌共同計算,遮擋牌照會一次性記滿12並處200元罰款。後拍照即使被遮擋但前牌照仍可以被記錄,所以這種攜帶腳踏車的方式很容易被記錄。至於遮擋牌照的影響不僅僅是重考科目一,車輛次年的保險費用也會升高。
總結:載客汽車只能夠攜帶可以摺疊的小型腳踏車,保證後備箱可以正常放置,不影響尾箱尾門閉合並不會遮擋視線才可以。可以正常使用的擴充套件載貨裝置只有行李框和行李箱,或者以高成本改裝拖掛,使用可以登記上牌、總質量小於700公斤的拖掛車(C證可以駕駛的所有車型/排量>1。0升均可以拖掛)。這種小拖掛用以運載腳踏車、摩托車、ATV、UTV還是很方便的,當然也可以選擇拖掛房車。
編輯:天和Auto-汽車科學島
責編:天和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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