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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中國將“版權訴訟”作為商業模式 引起行業公憤

由 金融界 發表于 運動2022-05-23
簡介comcompany23150679)▲2018年視覺中國訴訟案件部分截圖4 月 20 日,以翻譯外網文章為主營的“煎蛋網”創始人兼唯一員工Sein在網站上釋出文章《被視覺中國索賠圖片版權,很難受》,在文章中Sein表示收到了視覺中國的

紐貝滋什麼時候開始賣的

作者:白衣獠

7月3日下午,中國創投圈大佬、經緯中國創始管理合夥人張穎在與視覺中國就圖片版權問題打官司的前夕,釋出微博直言視覺中國漫天要價,索要幾十萬人民幣鉅額賠償,要挾企業籤年度合同。張穎認為,

從該公司收入角度來看,這樣的手段“戰果頗豐”,還說“侵權確實不應該,但這種漫天要價的商業模式更不應該,現在還變成了這家公司的核心商業模式,也是好笑了。”

視覺中國將“版權訴訟”作為商業模式 引起行業公憤

▲7月3日下午,經緯中國張穎微博直言視覺中國圖片版權問題

這件事在微博上一經發出便引發熱議並登上熱搜榜。

有人支援張穎,認為視覺中國依靠壟斷圖片上有使用權,釣魚執法,

“引誘並勒索”不知情使用旗下照片的使用者,認為其索取鉅額賠償並要求相關方簽訂合作協議的行為,活脫脫的“版權流氓”。

▲網友對經緯中國張穎微博的留言評論

▲網友對經緯中國張穎微博的留言評論

緊接著,視覺中國創始人柴繼軍接受微信公眾號——刺蝟公社的採訪回懟張穎,斥其評論極不公正,並嚴肅說明“訴訟維權不是我們的商業模式”。

質疑一直在

顯然,這已經不是視覺中國第一次因為維權問題出現在普通大眾中眼前了,但就這件事引發的如此熱度看來,外界對於其“釣魚執法”、“訴訟盈利”的質疑由來已久。

視覺中國將“版權訴訟”作為商業模式 引起行業公憤

▲知乎網友就視覺中國維權問題評論

這到底是不是真的,論戰雙方到底有什麼樣的證據呢?

視覺中國集團(Visual China Group)創立於2000年6月,旗下第一(原)品牌華蓋創意(北京)影象技術有限公司自創立以來,

所涉及圍繞著作權等侵權訴訟案件達5583起,僅2018年始至今就已近80起(不包括私下解決數目),

案件涉事企業涵蓋各個行業。這樣的訴訟規模在業內並不多見。其中被大眾所熟知的案件也不少,就好比今日頭條被蘋果APP Store下架事件以及煎蛋網訴訟事件等。

(https://www。tianyancha。com/company/2315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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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視覺中國訴訟案件部分截圖

4 月 20 日,以翻譯外網文章為主營的“煎蛋網”創始人兼唯一員工Sein在網站上釋出文章《被視覺中國索賠圖片版權,很難受》,在文章中Sein表示收到了視覺中國的“索賠”郵件,稱煎蛋網(官網及官方所屬新浪微博、微信所用圖片)存在侵權行為,要求賠償 25 萬人民幣(整體打包優惠)。

經sein檢查後,發現視覺中國是getty images相簿的中國代理公司,而煎蛋網所翻譯的部分外網文章所自配的圖片便是來自於getty images相簿,而煎蛋網在翻譯轉載的過程之直接使用了原外網文章中的圖片,構成侵權,於是收到了視覺中國如下的告知郵件,用以通知侵權事件。

視覺中國將“版權訴訟”作為商業模式 引起行業公憤

▲視覺中國致武漢煎蛋科技有限公司通知函

在接到通知函之後,Sein立即意識到了準侵權行為,在瞭解視覺中國對於官方圖片的售賣價之後,他已經做好賠償準備,只是沒想到視覺中國並不願意以原售賣價解決問題,於是Sein寫出瞭如下郵件進行交涉。此時的交涉,Sein已經是求饒的口吻了。

視覺中國將“版權訴訟”作為商業模式 引起行業公憤

▲Sein的回覆

這樣的“求饒”並未得到視覺中國官方的見諒,視覺中國給出方案如下:

視覺中國將“版權訴訟”作為商業模式 引起行業公憤

▲視覺中國給出“合作方案”

這個出現在公眾視野中的方案已經是在之前基礎上有所減損的了,可想而知之前的數目有多龐大。Sein對此表示:

視覺中國將“版權訴訟”作為商業模式 引起行業公憤

▲Sein的回覆

對此,視覺中國顯示的公事公辦:

視覺中國將“版權訴訟”作為商業模式 引起行業公憤

▲視覺中國的回覆

在此基礎上,雙方在QQ上進行交涉:

視覺中國將“版權訴訟”作為商業模式 引起行業公憤

▲視覺中國與Sein在QQ上的對話截圖

Sein發出這篇文章之後,其網站的粉絲“蛋友”們大多表示支援,其中一條評論尤其觀點鮮明:

視覺中國將“版權訴訟”作為商業模式 引起行業公憤

▲Sein文章發表後,“蛋友”的留言

從這一個事件中不難看出視覺中國在維權過程中,深受質疑幾點:

01

將對手視作苦大仇深的“階級敵人”

這一點,在每個事件中也能看到很多跟風的評論與視覺中國步調一致,即:侵權落實就得任人處置,殺剮隨意。

這可能是國內長期以來版權意識淡漠,致使視覺中國廣大同仁的在與其長期鬥爭後培養形成的階級仇恨,對於他們所抓住的侵權者,交涉時言辭冷漠,甚至直接掛在微博上示眾,配文盡冷嘲熱諷之能事。

▲視覺中國就恆泰證券圖片侵權事宜的微博發言

對“沒見過什麼市面”的小個體戶金剛怒目,言之鑿鑿;對“好面子”的大B客戶嘲諷技能滿點

視覺中國將“版權訴訟”作為商業模式 引起行業公憤

▲視覺中國就狼圖騰旅行、中國農業銀行等圖片侵權事宜的微博發言

其實像Sein一樣,

很多人認識到了自己的侵權行為之後都願意為所使用的圖片版權支付相應的費用,

但是在堂堂上市公司這樣的態度之下,恐怕在乖乖認錯交錢的同時,心情也會很複雜。

如果不是視覺中國在潛在用圖者圈裡被詬病良久,積怨太深,張穎一人的微博控訴又何至於引發業界如此大的爭議和共鳴呢?

02

訴訟所得歸屬問題

視覺中國將自己定位成一個連結內容創造著和使用者的平臺,展現在大眾面前的是其作為全國攝影師、插畫師的最適格的權益代理人,每每到了對於其訴訟目的進行爭議的時候,這樣的正面形象就會被擺到檯面上來。

無可否認,視覺中國對於中國版權意識建立建成的貢獻,但是難道能因為這樣的貢獻就漠視他可能有的、不當商業模式?

請諸位在商言商,來看看在視覺中國的運營模式下,圖片的提供者是否得到了應得的款項,他們的權益是否可以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呢?

2016年底,視覺中國與某自媒體平臺合作已經產生一定收益,因此進行了首次流量廣告收入分成,因此視覺中國為圖片供稿人新增了“廣告流量分成稿費”模式。公告顯示:

“在本月銷售報告中,除了常規授權分成外,我們將增加一種新的授權分成模式,即廣告流量分成。釋出平臺根據內容的閱讀量而產生的廣告點選,支付相應的廣告流量分成給視覺中國,視覺中國根據平臺方提供的資料計算收入,然後按照供稿人協議約定分成比例分配收益。”

對此,業

內人士認為,在自媒體可以隨意轉載的情況下,不以單張照片銷售的傳統模式售賣,而是以分成形式,攝影師得到的利潤會少得多。

按照視覺中國所規定的計算方法,將10萬+們和閱讀只有個位數的文章平均,假設平均每篇文章的閱讀數為10000。按每千次點選廣告收入0。2-0。3元計算,假設自媒體平臺將100%的廣告收入都交給視覺中國,一篇10000次點選的文章,最多也只有3元收入。

對這3元錢,視覺中國還要按照和攝影師簽約時確定的比例,再分一次之後給攝影師,所以攝影師拿到的每萬次閱讀的收入大概只有一塊錢,如果文章中有五張圖,相當於每張圖的萬次閱讀收入只有0。2元。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3229923/answer/134553427)

視覺中國創始人柴繼軍說:“去年以來,視覺中國已經開始將自己的圖片庫與百度、騰訊、阿里巴巴、一點資訊/鳳凰等網際網路平臺的自媒體平臺打通,免費向自媒體提供優質內容,我們希望把內容服務能力與自媒體、中小企業使用圖片的應用場景連線,探索新的服務模式來不斷滿足不斷增長的市場需求。”

說的好聽,但是視覺中國及其旗下子公司和大多數簽約攝影師簽署的合同,都並未明確涵蓋今日頭條、QQ看點、微信、大魚號等新媒體平臺使用圖片的具體分成措施,而這些新媒體平臺無疑是當下圖片覆蓋率最高的地區之一。因為視覺中國和新媒體平臺的簽約發生在攝影師入駐之後。由此,

當攝影師們看到自己的作品出現在新媒體平臺上,但並未體現在自己的銷售報告中時,就會產生侵權或超賣的質疑。

同時,這種方式只是讓在這一個平臺內部發稿的使用者免費選用任何視覺中國的照片,但該圖片一旦被轉走,就發生了侵權行為。視覺中國在其中對於預防侵權基本是“零作為”,這其實是一個更大的“坑”。

因為是分頭授權的,哪怕視覺中國同時授權了百度和騰訊,你在百度後臺用了一張圖,被自動同步到騰訊的時候,因為授權步驟沒有走,也會被判侵權。

這種制度的出現,一方面讓攝影師得到的利潤少於直接向用圖者銷售單張圖片,另一方面也使得用圖者由於自身“無心之失”而陷入侵權的可能性指數級增加,

這樣的事實擺在面前,評論還會有人說“疏忽使用不存在”和“支援視覺中國這種制度”嗎?

在接受刺蝟公社採訪時柴繼軍提到,在視覺中國的利潤裡,最終透過法庭訴訟生效判決的金額不超過(所有版權收入的)0。1%,但他也多次強調視覺中國並不想與侵權者打官司,這話沒有邏輯錯誤。因為,從打官司的結果上來說,雖然因為他勝訴率高,對於視覺中國公司來說是零損失的,但是所賠償的侵權費用可以說是侵權作品原作者佔大頭會。

至此,似乎可以得出一個結論:

視覺中國之所以不想打官司,是因為他得不到多少利益,而借官司“威脅”對方簽訂合作協議才是他們最終的目的。

在上述採訪中,柴繼軍對於視覺公司官司的和解率和使用者中曾涉事侵權的比重避而不談,這不是更能說明視覺中國非“釣魚執法”的硬性指標嗎?

有人說,聽一個人講話,他不說什麼比說什麼更重要。

既然有了這個陰謀論,就得證明他對或者不對。

到底是不是“陰謀論”

訴訟的目的是訴訟維權還是威脅合作,通往同一個目的地的兩種完全不同的思想如何區分,首先看看動機。

再說一次,在商言商。

在視覺中國2018年4月公佈的《2017年年度報告》中,“網際網路傳媒與娛樂”版塊在總營收中佔比80。33%,總支出中佔78。88%。這就充分表明視覺中國就是依靠買賣版權為主營的一家公司,公司創收一定是在這方面,擴充客戶是第一途徑。

視覺中國將“版權訴訟”作為商業模式 引起行業公憤

視覺中國將“版權訴訟”作為商業模式 引起行業公憤

▲視覺中國2017年年度報告截圖

(http://cn。visualchina。com/ir/financial。php)

因為侵權事件的特殊性,被告公司是不願意透露的,除非視覺中國官方資料,我們不能知道視覺中國所有準侵權事件中的私了率,或者叫做“侵權轉合作率”是多少?

柴繼軍本人在採訪中提及,“絕大多數客戶都會在司法訴訟判決前與我們達成和解,併成為長期合作客戶。”當然,他是想透過這一點說明他們並非靠訴訟盈利,但是恰恰給予了我們訴訟“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直接證據。

在2017年年報中提到透過“鷹眼”發現的潛在客戶數量較去年同期有超過 84%的增長,透過“鷹眼”新增年度協議客戶數量較去年同期增長超過 54%,這樣的資料還沒有動機嗎?

試想就本文最初已經所列舉的5583件侵權案件的數字雖然龐大,但其中還包含大量的“侵權轉合作”個人及企業,從這樣的資料和利潤來看,“陰謀論”有其形成的根本動機。

既然有了動機之後,那視覺公司會透過什麼樣的方式來踐行,我們透過什麼樣的證據來證明呢?

2016年,視覺中國率先在行業內研發了“鷹眼”——圖片版權追蹤系統,

這是一種基於大規模分散式爬蟲系統所構建的,透過採集網路圖片,配合AI影象特徵變換演算法,提取數十維圖片特徵,構建視覺搜尋系統的用以追蹤網路上的版權圖片使用情況的系統。

透過 “鷹眼”系統,視覺中國可以發現大量潛在客戶“未經授權”使用版權方授權視覺中國代理的圖片。這可是有著巨大價值的啊。

當然,我指的是這個系統:

既然視覺中國可以透過鷹眼發現人侵權,當然潛在圖片使用者也可以透過其發現圖片版權所在,從來源端杜絕非法侵權使用,這不是建立版權意識的最好方法嗎?

將這個鷹眼系統甚至可以充當專業的搜圖軟體,透過流量繫結平臺來收運營費,視覺中國也有利可圖,他為什麼不這樣幹呢?這不是保障版權的更好的方式嗎?(別怪我此時不“在商言商”)

原因只有一個:這樣來錢少。

在很多時候,對於新媒體運營平臺來說,某些圖片是出於一種可用可不用的狀態,煎蛋網就是如此,當打算下載某圖片的時候收到版權所有的付費提醒,這時候使用者以及流量就會向某些免費下載的、基於Creative Commons理念之上的網站,這對於以買賣版權為生的視覺中國絕對是致命的打擊。

當然這並不能怪他,畢竟是商人,趨利避害是正常的,我說這個只能讓大家知道,“在商言商”這句話我是認真的,但是視覺中國卻不是,從上面刺蝟公社的採訪中大家可見,滿口代表“內容原創者利益”的視覺中國,並未有多少版權意識,有的只是賺錢理念而已,只是碰巧這兩者之間有著共同的出口。

除了鷹眼,“脅迫”一說還有別的佐證。

翻一翻最近視覺中國的訴狀,雖然視覺中國的勝訴率高,但是往往盤下來的具體金額與其索賠金額之間的差距巨大。

2018年7月10日,在上海紐貝滋營養乳品有限公司的侵權案件中,視覺中國索賠10萬,法院裁定賠款2萬元;

2018年6月24日,在2審長沙百佳瑪麗亞婦產醫院有限公司的侵權案中,視覺中國索賠1萬,法院裁定賠款1500元;

2018年3月22日,在中國民航資訊網路股份有限公司的侵權案中,視覺中國索賠4萬,法院裁定賠款1萬4千元

(https://www。tianyancha。com/company/23150679)

法院裁定金額與索賠金額之間竟是成倍數的差距,這究竟是視覺中國的律師團隊不專業還是被告的律師團隊太強大,

看了@經緯張穎微博的都應該有個數,其索賠金額存在的意義在某方面來說就是威脅被告,畢竟勝訴率擺在那裡,不加深究的客戶就會服軟,與視覺中國簽訂長期的合作協議。

如果客戶還不服軟,視覺中國說了“保留後續追責的權利”,這就在某種程度上表示,你侵權的幾十張圖片,我可以幾張幾張的和你打官司,反正我勝訴你掏錢,我是零支出,看誰耗得起。鉅額索賠的恐嚇與多次訴訟的威脅雙管齊下,這才這才得到了柴繼軍口中不足0.1%的結果。

“釣魚執法”既有了技術支援,又有了心理優勢加持。再這樣的好處之下,在商言商,就有了一片慘綠中的毒紅。

只是“像”獨角獸而已

在如今股市一片慘綠的情況下,視覺中國是少數還能獨善其身的企業,“視粉”一波接一波。

當然,

如今視覺中國在圖片版權運營行業處於壟斷性地位。在競爭對手不多且較弱的國內市場,視覺中國一方面跟Getty合作搞定版權問題,收購酷比斯、PX500以獲得了強力的機動能力;另一方面,2014年借殼上市,緊接著第二年就搞了非公開發行,氣勢十足的佔據國內圖片市場40%的份額。

這樣的短期成績可以說很傲人了。但是商業性圖片專利壟斷的核心競爭在於圖片原創者,但像視覺中國這樣的致力於搭建圖片原創者與受眾之間平臺的圖片版權經營公司,他並未擁有上述核心競爭力,所以視覺中國的業務模式十分單一,甚至可以說是簡單粗暴,在前面所列舉的圖表中就可知道,它的營運可以簡單歸結為“拿到原創——銷售——收錢”三步一線。

新的生態模式正在靠近,將傳統依靠“內容提供方—內容運營方—受眾”模式生存的視覺中國、全景網、QQ、網易、蝦米等平臺與兼具各個層級“多合一”的抖音、知乎、雪球等平臺相比,顯而易見,視覺中國這樣的平臺應當致力於探尋更多銷售模式和應用市場,來鞏固其市場地位,將短期內的壟斷優勢構建成長期的護城河。

但是視覺中國卻染上了愛亂花錢的壞習慣,致使主營業務在前期並不突出,影片以及音樂等模組也早已被甩在人後。

視覺中國在2014年重組以後表明其以“視覺”為核心業務,逐漸發展形成視覺內容與服務、視覺數字娛樂、視覺社交社群3大板塊。而三大業務方向分別對應的居然是圖片、艾特凡斯、國家智慧旅遊公共服務平臺?這是對“視覺”兩個字有什麼誤解嗎?

從公司2014-2017年上半年的年報等公開檔案來看,視覺中國公司用自己好好的上市公司的資源實實在在的搞了一些“敗家”事(單純指不務正業)。

“2014年12月3日,視覺中國發布公告投標“國家智慧旅遊公告服務平臺專案”。專案的主要內容是以旅遊公共服務熱線網路及 12301號碼為載體,採集、釋出旅遊公共資訊,提升遊客旅遊體驗。

2015年6月23日,視覺中國與億訊集團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擬以現金人民幣 1。8821 億元收購億訊集團73%股權。億迅集團主要從事語音分析及客戶聯絡中心解決方案。

2015 年 9 月 7 日,視覺中國旗下漢華易美出資人民幣 3 億元購買湖北天福星、武漢鑫泰和、武漢菲林格合計持有的湖北司馬彥 49%股權。

除此之外,還有為了完成Corbis Images收購,以4,033萬美元完成的聯景國際過橋收購,投資了1。1億,在廣東易教優培控股35%打造的“視覺+教育”計劃,幾乎都與其主營業務沒多大關係。如果將這些林林種種的資源用在圖片版權、影片版權、音樂版權方面去動一動,也不至於視覺中國到如今在影片和音樂方面全線掉隊的局面。

從圖片搜尋上的模糊搜尋不精確的硬傷開始

(https://www。vcg。com/film/search )

視覺中國將“版權訴訟”作為商業模式 引起行業公憤

▲視覺中國圖片模糊搜尋截圖

視覺中國將“版權訴訟”作為商業模式 引起行業公憤

▲百度圖片圖片模糊搜尋截圖

到影片素材、音樂素材落伍

視覺中國將“版權訴訟”作為商業模式 引起行業公憤

▲視覺中國音樂素材搜尋截圖

再到社群互動率低,內容同質化以及機器人服務能力低下……

視覺中國將“版權訴訟”作為商業模式 引起行業公憤

▲視覺中國素材內容同質化

不知道視覺中國有沒有檢討一下自己,專注一下自己的業務,多維權,將自己的獨角獸潛質儘早完整呈現。

(本文涉及取證視覺中國的圖片皆模糊處理,諒解啦!)

今天就先說到這,有機會的話,我們再來談談視覺中國家族企業構成所帶來的優劣影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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