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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翻譯“法施於民則祀之”?

由 古文觀止字字過關 發表于 運動2022-05-22
簡介如果這句話中的“法”作“法制”(包括“法令”或“法度”)講,那為什麼“法令施加給百姓”,就要加以祭祀呢

則字是什麼意思

今天仍讀“展禽論祀爰居”一文。

讀到“法施於民則祀之”這句話,就感覺有點無奈,因為,其中的“法”字,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嶽麓版譯為“

凡是立法對人民有利的,便祭祀他

”;

上古版譯為“

凡能施行法令、號令天下百姓的,加以祭祀

”;

網上一些版本有的譯作“

對百姓執行法度就祭祀他

”;

也有的譯作“

凡是被百姓樹立為榜樣的就祭祀

”。

這些版本都認為這裡的“法”是

“法令”、“法度”、“立法”

“榜樣”

的意思,似乎與文義並不相符。

《周禮》卷三十有:

民功曰庸,法施於民,若后稷。

但還是不明白這裡的“法”到底指什麼,像后稷是什麼意思呢?后稷施加了什麼法令給百姓呢?

注:后稷是周代始祖,姬姓,名棄,出生於稷山,是黃帝的玄孫,帝嚳嫡長子。后稷的母親名叫姜嫄,是帝嚳元妃。后稷為童時,好種麻﹑菽。成人後,有相地之宜,善種穀物稼穡,教民耕種。堯舜之相,司農之神。他被尊為稷王、農神、耕神、穀神。是農耕始祖,五穀之神。

如果這句話中的“法”作“法制”(包括“法令”或“法度”)講,那為什麼“法令施加給百姓”,就要加以祭祀呢?這說不通啊。

這句話的後面幾句是“

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

大致可譯為:“

用死亡來勤於王事(的人)就祭祀他,用勞苦來安定國家(的人)就祭祀他,能夠抵禦大災難(的人)就祭祀他,能夠阻止大禍患(的人)就祭祀他。

然後,我們突兀地在前面加一句“法令施加給百姓(的人)就祭祀他”。

歷史上,把法令施加給百姓的人多了去了,有好的,有壞的,難道我們都要去祭祀他們?顯然道理上說不通啊。

遍搜網絡資源,一無所獲。

查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P343,“法”作名詞,只有:

1、法律,刑法;

2、法則,制度;

3、規範,準則;

4、方法,做法。

都不對啊。

打算就到此為止吧,實在找不到就算了。我這是不是鑽牛角尖呢?一聲長嘆啊,現代人要讀點古書,真心不容易。

晚上散步回家,仍不死心,覺得不查個明白,心裡就沒有底氣繼續往下讀。於是,抱著試試看的態度,查了一下剛下載的PDF版《故訓彙纂》,找到“法”字,從P1237的第(01)條,一路細細檢索到P1238的第(97)條,有如下注釋:

(97)法作功。《經籍籑詁.洽韻》:“禮記祭法:法施於民。漢書郊祀志下、韋玄成傳皆作功施於民。”

如此一來,一切就說得通了。有功於民的人,百姓自然要祭祀他。

完整的翻譯就是:

功勞施於百姓(的人)就祭祀他,用死亡來勤於王事(的人)就祭祀他,用勞苦來安定國家(的人)就祭祀他,能夠抵禦大災難(的人)就祭祀他,能夠阻止大禍患(的人)就祭祀他。

古人說得多好啊,只是隨著時日推移,我們漸漸讀不懂了。我們今天都懂的,後人也將漸漸不懂了。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捨晝夜。讀書亦如是!

如何翻譯“法施於民則祀之”?

如何翻譯“法施於民則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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