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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命的最後時刻,李心草究竟經歷了什麼?案件為何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處罰

由 京報網 發表于 運動2022-05-21
簡介這起案件為何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處罰2019年9月9日凌晨2點2分,酒吧外盤龍江江面濺起水花,醉酒的李心草墜江,19歲的人生畫上了句號

語文定罪的罪字義是什麼意思

這起案件為何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處罰

2019年9月9日凌晨2點2分,酒吧外盤龍江江面濺起水花,醉酒的李心草墜江,19歲的人生畫上了句號。

2019年10月12日,在李心草母親陳某的曝光下,“李心草案”掀起輿論熱潮。在之後近一年的時間裡,這個案件在輿論風波中不斷髮酵。

在生命的最後時刻 ,李心草究竟經歷了什麼?2020年9月21日,法律給了公眾答案。

醉酒少女墜江身亡的真相

究竟是什麼

酒吧內的監控影片,被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定格分析過無數次。

在生命的最後時刻,李心草究竟經歷了什麼?案件為何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處罰

監控影片顯示,李心草被黑衣男子按倒在椅子上。隨後另外一男一女出現在畫面中,控制住李心草的雙手,在交談。監控畫面中,李心草被黑衣男子扇耳光2次,可聽到哭聲。

在生命的最後時刻,李心草究竟經歷了什麼?案件為何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處罰

自從這個影片被曝光在網上,“李心草案”便一直處於風口浪尖,在輿論風暴中起起落落。

2019年9月8日,就讀於昆明某高校的大二女生李心草,跟室友任某某和男子羅某乾、李某某一同吃晚餐後,輾轉3個酒吧消費。9日凌晨2時許,醉酒狀態的李心草墜入盤龍江溺亡。10月14日,昆明市公安局成立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任組長的專案組,對李心草的死亡立案偵查,檢察機關同步介入監督。

一場朋友聚會為何演變成悲劇?

和廣大網友一樣,辦案檢察官心中也有著同樣的疑惑:影片中的朋友為何要扇李心草耳光?是否存在強制猥褻?這個19歲少女的墜江真相究竟是什麼?

案發後,案件定性從“相約自殺”到“醉酒死亡”再到“意外事件”,幾次反轉。不少網友都在等司法機關給出答案:李心草死亡真相究竟是什麼?

被告人為何

被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訴

不少網友看到監控影片之後發出質疑:“女孩是否被猥褻?”“為什麼墜江前被扇耳光?”“是自殺還是他殺?”案件似乎疑霧重重。

但司法機關並未放棄追尋事實真相。

2020年8月12日,盤龍區檢察院以羅某乾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訴。

為何最終僅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訴?主要依據是什麼?昆明市盤龍區檢察院檢察官王爽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解答了網友的疑惑。

“強制猥褻、侮辱罪主要是對隱私部位的保護,我們透過對影片監控的逐幀審查之後發現,雖然羅某乾有俯身壓在李心草身上的舉動,但是沒有隱私部位的接觸。根據羅某乾的供述以及李某某和任某某的陳述,打耳光是為了幫助她醒酒。所以綜合客觀行為和主觀故意方面,我們認為羅某乾的行為不構成強制猥褻、侮辱罪。”王爽解釋道。

檢察機關又為何認定羅某乾是過失致人死亡罪呢?

“羅某乾作為一個邀約者,在整個過程中起主導作用,在李心草當天出現嚴重醉酒的異常行為時,羅某乾此時就產生了刑法上的一個注意義務。”王爽回答說,但他沒有盡到有效看護和照顧義務,反而採取了一些刺激了李心草情緒更加失控的行為。

2020年9月19日,昆明市盤龍區法院對此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庭審過程中,羅某乾當庭認罪認罰,對於自己當晚的行為表示後悔,並向李心草的母親致歉。

在生命的最後時刻,李心草究竟經歷了什麼?案件為何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處罰

李心草案庭審現場

2020年9月21日,盤龍區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被告人羅某乾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賠償李心草母親陳某經濟損失63257元。

“在李心草出現一系列危及自身安全的行為後,羅某乾用打耳光這種不當的行為,又進一步刺激了李心草,最終導致其死亡,他是負有過失責任的。”昆明市盤龍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秦鼕鼕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隨著真相還原,這場輿論風波逐漸平息。

一場不被“輿論審判”左右的

法律裁判

輿論風暴之中的“李心草案”,在網路留言中,早已被網友“審判”了無數次。

但正義不應該在輿論中溺亡,真相總會水落石出。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曲新久對本案法律適用問題進行解讀時表示,“李心草案”主要涉及過失致人死亡之罪與非罪的定性,在訴與不訴以及是否判處刑罰方面司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間。在此法律領域範圍內,人們應當尊重司法官根據具體案情所作出的法律裁判。

“在本案中,如果羅某乾等人採取停止喝酒、報警、送醫、以及送李心草回宿舍看護等措施,便不至於發生死亡結果。於這一點而言,羅某乾主觀是有比較嚴重過失的,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曲新久表示,主張本案不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意見認為,李心草系成年人,其與他人共同飲酒,酒後跳入盤龍江身亡,主因是其自我擔責的飲酒行為。這是基於自然因果的視角看待本案,也是許多普通人的樸素看法,但不是以法律規範為標準評價本案,是不妥當的。

在“輿論圍觀”中,揭開“李心草案”謎團,不被輿論左右,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這也是司法機關在法治中國建設中,給每一個期待真相與公平的群眾,最真摯迴應。

專家聲音

在生命的最後時刻,李心草究竟經歷了什麼?案件為何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處罰

朱巍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在李心草案的偵查過程中,檢察機關的介入監督、案件辦理,不僅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解答了老百姓心裡的疑惑,更保證了辦案的公平公正,迴應了百姓關切。這些社會關注的熱點事件,檢察機關介入督辦後,案件能取得更好的社會效果。

在生命的最後時刻,李心草究竟經歷了什麼?案件為何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處罰

陳衛東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

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公安機關的偵查,可以透過對案件事實的瞭解,給公安偵查部門提供一些偵查的建議,請公安機關注意蒐集證據。而且在這個過程當中,可以更好地去監督公安機關開展偵查工作。

(原標題:最高檢:李心草墜江身亡案,為何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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