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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末年,章邯組成的“刑徒軍”,成員都是罪犯嗎?

由 阿勝說歷史 發表于 運動2022-05-01
簡介在綜合下面的幾則記載,可見驪山徒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群體,身份有很多,比如徒,刑者,隱宮,人奴產子,吏徒等等

淳做姓怎麼讀

起義軍四起,秦二世無兵可調,

章邯

立即建議:

驪山徒多,請赦之,授兵

以擊之。

不久,秦二世大赦天下,

章邯

便以驪山徒,組成了歷史上一支著名的軍隊

“刑徒軍”。

從字面上來看,刑徒軍的成員,應該都是罪犯,實際情況真是如此嗎?

秦朝末年,章邯組成的“刑徒軍”,成員都是罪犯嗎?

關於刑徒軍,歷史文獻中有很多的記載!

(1)

隱宮徒刑者

十餘萬人,乃分作阿房宮,或作麗山。

(2)

始皇初即位,穿治驪山。及並天下,天下徒送詣七十餘萬人。

(3)

布已論輸麗山,麗山之徒數十萬人,布皆與其徒長豪傑交通。

(4)

秦令少府章邯免驪山徒、人奴產子,悉

發以擊楚大軍,盡敗之。

(5)

死葬乎驪山,吏徒數十萬人。

(6)

既而季以亭長為縣送徒驪山,徒多道亡。

秦朝末年,章邯組成的“刑徒軍”,成員都是罪犯嗎?

第一則史料中所說的

“隱宮徒刑者”,小編認為,這個應該分開理解:隱宮,徒,刑者。在綜合下面的幾則記載,可見驪山徒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群體,身份有很多,比如徒,刑者,隱宮,人奴產子,吏徒等等。

首先,我們先說一下

“徒”,《說文解字》中本意是行走,步行,後來演變成,對社會地位地下人的一種稱謂。在不同的朝代,“徒”也有不同的意義。漢代之前,百姓服徭役,這樣的人被稱之為“徒”“役徒”。

簡《徭律》

中記載:

興徒以為邑中之紅(功)者,令結(嫜)堵歲卒

…… 令其徒復垣之,勿計以為繇 (徭)……以律論度者,而以其實,為(徭)徒計。”

這個記載說明了一個問題,秦朝時期的

“徒”,一部分是指國家

徵召

服徭役之人,並非罪犯。

由此可見,秦朝時期的

“徒”,為兩部分,一是罪犯,二是服徭役的人。

刑者,很好理解,就是因犯罪受過刑的人。

秦朝末年,章邯組成的“刑徒軍”,成員都是罪犯嗎?

隱宮,按照粗淺的理解,應該是受過宮刑之人。但是,在

70萬驪山徒中,隱宮排在首位,這樣的解釋就很不合理。小編認為,這裡的書寫記載,應該存在錯誤,“隱宮”為“隱官”比較好解釋。

出土的秦簡中,就有關於

“隱官工”“處隱官”的論罪規定。

前者是在隱蔽處工作的人,後者是管理的官吏。驪山是幹啥的!主要的任務就是為秦始皇修建陵墓,存在眾多的

“隱官”,就不足為奇了。

對於後面的

“徒長,豪傑”,應該是指押解罪犯的官長,或者地方豪強,遊俠!刑徒軍中為何有這類人,以後我們詳說!

至於後面的人奴產子,很好理解,不在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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