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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命案房屋需保障知情權

由 澎湃線上 發表于 運動2021-12-22
簡介法院判決“購買兇宅無效”並非支援封建迷信,而是維護人們的知情權

命案房能買嗎

司法公正不只是要以法律為準繩,也要兼顧民風民俗與心理習慣。法院判決“購買兇宅無效”並非支援封建迷信,而是維護人們的知情權。

日前, “男子買到‘凶宅’不知情,法院判決支援其退款”的新聞引發熱議,有人認為法院的判決是人性化的,有人認為法院的判決是支援迷信。法院迴應道,司法公正不只是要以法律為準繩,也要兼顧民風民俗與心理習慣。

案件是這樣的:一市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了一處所謂的“凶宅”,在付款後才發現這裡曾經發生過刑事命案,而後想索要錢款被拒,於是起訴要求支援“合同無效”“退還錢款”。有人不願購買“凶宅”,是社會傳統留存下來的一種趨利避害的風俗習慣。即便是從心理學角度來看,懼怕命案的心理陰影也是人之常情。據此,法院判決並無不妥。

同時本案還牽涉“知情權”的問題。就像報道里提及的這處房產一樣,曾經發生過刑事命案,而消費者在購買的時候,銷售方卻沒有告知,往小了說是不講誠信,往大了說就是故意隱瞞,沒有將房產存在的真實情況如實告知購買方,這種情況下的合同簽訂就有問題。

近年來關於銷售“凶宅”引發的糾紛不少。某地就發生過一件這樣的“凶宅”銷售,銷售方沒有隱瞞發生過命案的事實,而是有言在先,說明了房屋發生過命案,並且在網路上進行了拍賣,結果還賣出了不錯的價格。這樣坦坦蕩蕩地履行告知義務的銷售,就不會出什麼問題。所以銷售發生過命案的房屋,必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讓購買者知道房屋的情況,這是誠信社會的底線。

司法公正不只是要以法律為準繩,也要兼顧民風民俗與心理習慣。法院判決“購買兇宅無效”並非支援封建迷信,而是維護人們的知情權。

作者:郝冬梅:,。影片小程式贊,輕點兩下取消贊在看,輕點兩下取消在看

原標題:《銷售命案房屋需保障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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