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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塞!交了購房定金,售樓處卻不給退,咋辦?

由 國際旅遊島商報 發表于 運動2022-09-27
簡介最近一段時間陳先生特別鬱悶好不容易在海口濱海大道南側大華·錦繡海岸看上一套心儀的房子到銀行辦理貸款時卻被告知徵信不通過於是,他想向售樓部要回已交的5萬元定金但卻被拒絕了陳先生認為購房合同還未簽訂應該返還定金售樓處則認為交了定金不履約就是違約

訂金不退聯絡不上人怎麼辦

最近一段時間

陳先生特別鬱悶

好不容易在海口濱海大道南側

大華·錦繡海岸

看上一套心儀的房子

到銀行辦理貸款時

卻被告知徵信不透過

於是,他想向售樓部

要回已交的5萬元定金

但卻被拒絕了

心塞!交了購房定金,售樓處卻不給退,咋辦?

陳先生認為

購房合同還未簽訂

應該返還定金

售樓處則認為

交了定金不履約就是違約

應當沒收

心塞!交了購房定金,售樓處卻不給退,咋辦?

那麼,合同沒簽

定金到底能不能退?

國際旅遊島商報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心塞!交了購房定金,售樓處卻不給退,咋辦?

購房者:就這樣被“吃”掉5萬元,心有不甘

陳先生說,今年9月8日上午,他來到海口市濱海大道南側大華·錦繡海岸售樓部,在銷售員的引導下看了樣板房,有意向購買。這時,該銷售員看到他對房子的戶型結構很滿意,就

勸他趕快交認購定金,免得房屋易主。

本著個人心儀,當天中午他急忙回家籌備了5萬元並交付。

交定金時,銷售員只是把他愛人的一張信用卡查了一下,本來該信用卡已存在欠款,當時他反覆強調要用公積金進行組合貸款,銷售員為了達到銷售目的,勸說心儀房子難得,說若公積金貸款不了,商貸是沒有問題的。

心塞!交了購房定金,售樓處卻不給退,咋辦?

陳先生說,在銷售員的誤導下,

他當場交付了定金5萬元。

幾天後,他到銀行辦理貸款手續時,才發現

由於個人徵信問題無法貸款,

於是急忙向該公司領導解釋原因並非惡意帶來麻煩。

陳先生還說,為了保住這套房子和5萬元定金,後他到銀行諮詢,瞭解到明年9月,徵信就可完全恢復,於是就和售樓處負責人商量,

能不能先辦理購房手續,該自己交的錢先交,

總不能就這樣把自己辛辛苦苦一年賺的5萬元定金讓售樓處給“吃”了。

售樓處:陳先生是成年人應該看懂認購協議

大華·錦繡海岸售樓部一名姓唐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商報記者電話採訪時說,

陳先生是一個成年人,他首先應該看懂認購協議的。

再是,買不買房,不是銷售員讓陳先生買他就心甘情願買的,他應該有自己的主見。三是協議白紙黑字已經寫的很清楚,同意按揭,如果按揭不了,要以現金的形式支付。

現在銀行按揭不透過,是陳先生自己的責任,與她們公司無關。

還有陳先生就此事先後向海口市市場監管局、住建局進行投訴,

公司已經明確答覆這筆錢不能退。

如果有意見,陳先生可以透過法院來解決。如果陳先生再到處投訴,影響公司聲譽的話,他們公司會透過法律途徑向其追責的。

“既然交了定金,按照公司的規定是不能退定金的。”

這名唐姓相關負責人說。

心塞!交了購房定金,售樓處卻不給退,咋辦?

就在記者交稿時,大華·錦繡海岸專案的法律顧問回覆記者說,首先,當事人簽訂的《認購協議》是合法有效的,應受法律保護。《認購協議》第三條第2款對按揭貸款有詳細約定,並用黑體字加以標註,相關約定亦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的情況。定金條款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明確規定的內容,

支付定金一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一方違約,要雙倍返還定金。因此,購房者違約在先,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其次,本次糾紛中,購房者不能辦理按揭貸款的原因是由於個人信用存在不良記錄,屬於“可歸責”的情形。

因此,該法律顧問表示購房者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律師說法:購房人出現徵信不能履行合同,定金可退

海南大弘律師事務所吳永群律師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3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心塞!交了購房定金,售樓處卻不給退,咋辦?

在沒有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支付了認購定金,

因購買人的徵信問題不能繼續履行簽訂購房合同,售房企業應當向認購人返還定金,解除認購契約。

即使有預售許可證,購房人岀現徵信不能繼續履行簽訂購房合同時,房企也應返還定金。

在日常生活中

我們經常會看到

“定金”或“訂金”這樣的字眼

那麼,它們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心塞!交了購房定金,售樓處卻不給退,咋辦?

接下來

一塊看看它們的含義

心塞!交了購房定金,售樓處卻不給退,咋辦?

很多人都沒有搞清楚定金和訂金的含義,以為交了也無所謂,結果導致遇到一些特殊情況,不想購買之前選的房子了,向對方索要之前交的定金卻要不回來。那麼,怎麼區分定金和訂金呢?買房交的是哪一種呢?

定金和訂金的區別是什麼?

1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

如果購房者交了定金之後改變主意決定不買,開發商有權以購房者違約為由不退定金;如果開發商將房屋賣給他人,應當向購房者雙倍返還定金。

2

其實,“訂金”在法律上並沒有嚴格的界定,從文字的理解上來說,“訂”的含義是訂立、預訂之意。

訂金並非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並不具備擔保性質。

3

那相比之下,“訂金”雖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籤合同時,卻經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徑庭。合同中,如果寫的是“訂金”,一方違約,另一方無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只能得到原額。

買房交定金時要注意什麼?

多數情況下,買房繳納的都是定金,而不是訂金,兩個詞雖只有一字之差,但含義是完全不同的,所起到的法律效益也不同,因此購房者一定要對這兩個詞辨識清楚,這有利於避免購房時出現糾紛。

1

其實定金條款並不具有強制性,它僅是具有指導性的,消費者是可以依法自主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

2

在一般情況下,雙方雖然是訂立了定金條款,但是隻有消費者在交付了定金後,合同才會生效,應當在定金條款中註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謹防有的不良開發商利用購房者缺乏相應的購房知識和經驗,在某些條款內容上設下陷阱,故意讓消費者違約。

3

在買房交易的時候,交定金時只是做了口頭上的約定,沒有任何書面上的約定,口頭約定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沒有法律的保護。因此,對於定金的支付方式,不要選擇現金支付,最好是選擇有跡可循的轉賬方式,方便留存證據。另外,交購房定金雖然不是必須要經過的一個流程,但如果當前的樓盤,房子比較熱銷,房源不是那麼充足的情況下,如果你不交定金的話,開發商就會跟你說你所選的房源保不住。

商報全媒體 椰網/海拔資訊APP記者 李興民 實習記者 陳文聖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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