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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誤判:正當防衛被判故意傷害罪,少年持刀反殺一人被判10年

由 開講吧汪律 發表于 運動2022-09-22
簡介持械闖入賓館毆打,不料被反殺一人事情要追溯到1年以前,2020年5月8日零點,19歲男子王某峰在當地遇到了女孩劉某

什麼罪可以判10年

2021年5月,江西吉安安福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未成年少年吳某有期徒刑十年。這一判決惹了不少爭議。

持械闖入賓館毆打,不料被反殺一人

事情要追溯到1年以前,2020年5月8日零點,19歲男子王某峰在當地遇到了女孩劉某。自以為混社會了不起的王某峰向劉某發出了“邀請”,以此為藉口想把她騙出去。但是沒想到,女孩直接拒絕了自己。

隨後,王某峰跟著女孩到了賓館四樓。他聽到了4樓房間內有似乎有劉某的聲音,便和另外兩名同伴敲開了410的門。

法院誤判:正當防衛被判故意傷害罪,少年持刀反殺一人被判10年

16歲的吳某開啟房門以後,告訴王某峰敲錯了門。當然這倆人一開始就沒對上好眼神。

王某峰感覺吳某語氣不好,並且瞪了自己,便打算把這個面子找回來。於是他又叫了幾個人幫忙。

不久以後,王某峰集結了7人,帶著一把匕首和一把柴刀,再次敲打410房門。當然這次吳某必然不會開門。

於是,王某峰等人去賓館前臺拿了總卡,開啟410房門。至於這個拿卡是不是脅迫,不得而知。但賓館直接交總卡,怎麼都說不過去。

8個人在房間裡發生了爭吵。王某峰抓起拖鞋,向吳某扔了過去。以擲鞋為號,宣示著毆開啟始。單方面被打肯定是不行的,吳某拿起匕首,對著毆打自己的人捅刺。由於一片混亂,他也不知道捅到了誰。

最後打人一方羅某腹部受傷,搶救無效死亡,其餘兩人輕微傷。

法院誤判:正當防衛被判故意傷害罪,少年持刀反殺一人被判10年

受害者私了後,仍被抓獲判刑

值得注意的是:

①吳某當時房內有2男2女,構成聚眾鬥毆的眾。

②先動手的一方使用的拖鞋,並沒用利器。但確實是拿著做了恐嚇。

③吳某拿的是匕首,而不是媒體口中的水果刀。

羅某的家屬一看死人了,也不管誰先出的手,就去找吳某家裡理論了。經過協商,吳某賠償羅某家屬20萬元作為私了,取得對方的諒解。

隨後,吳某被安福縣公安局刑拘,且被關押在看守所裡。

一審法院認為,吳某防衛過當。犯故意傷害罪和聚眾鬥毆罪,數罪併罰,判了有期徒刑10年。

從一般人視角,哪怕是法盲,都會覺得判重了。憑什麼被8個持械青年毆打不能還手?還手把人打死了自己還要負責任?8個打一個還打不過,找誰說理去?受害者是要經過怎樣的專業訓練,把對方無傷制服才算正當防衛嗎?

這不禁讓我想起了前成都瀘州商會副會長邱吉林的事情,同樣犯罪弄死人了,還能到處旅遊拍抖音,直到媒體曝光才被拘留。

案情上相似的還有當初成了全網笑話的龍哥,也是混社會砍人被反殺,是不是也要賠20萬?

法院誤判:正當防衛被判故意傷害罪,少年持刀反殺一人被判10年

檢察院認為判罰畸重,家屬認為正當防衛

6月8日,安福縣人民檢察院對上述判決提起抗訴。檢查絕認為該判決明視訊記憶體在量刑錯誤,導致量刑畸重。

雖然吳某的行為有防衛性質,但還是致使一人死亡,兩人輕微傷,屬於重大損害,構成防衛過當行為。但是吳某隻有16歲,屬於未成年人;並且歸案以後,吳某坦白犯罪事實,也自願認罪認罰。事後吳某也向羅某家屬賠償且獲得諒解,已經滿足了從輕處罰的情節。聚眾鬥毆的事情也應該酌情從輕,量刑同樣有失公允。

但另一邊,吳某家屬則認為兒子完全是正當防衛。

一是案發時雙方並不認識,二是對方主動挑事,以多欺少,三是對方拿到了總卡可以隨意開門,入室暴力傷人。

一個未成年人在面對多名成年人持刀毆打,是難以苛求他採用與對方相當的反擊方式和強度進行防衛,致人死亡也該是正當防衛,不是防衛過當。

我個人也是佔後者,這是一場完全被動的鬥毆。無論主觀上還是客觀上,都應該是正當防衛。不然,以後老百姓遇到鬥毆,誰還敢反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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