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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出臺“十條硬措施”,基層森林防火這樣做

由 瀟湘晨報 發表于 運動2022-08-16
簡介每個有森林防滅火任務的行政村都要成立10人以上的群眾義務撲火隊伍,鄉鎮(街道)都要成立20人以上的半專業森林撲火隊伍,要建立花名冊,明確撲火職責分工(風機手、水槍手、油鋸手、二號工具手、鐮刀手分別由誰擔任),接到火情處置任務後10分鐘內要攜

四個一應急處置機制是什麼

新快報訊 日前,廣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省應急管理廳制定了《廣東省基層森林防滅火十條硬措施》。旨在夯實基層森林防滅火各項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安全。

廣東出臺“十條硬措施”,基層森林防火這樣做

■森林火災。資料圖

一、明確責任。每個山頭地塊都要明確縣級領導、鎮級領導、村幹部和護林員共4名責任人的姓名、聯絡方式以及管護面積(畝)、林相樹種,製作網格化分佈圖在責任區山腳下的醒目位置立牌公佈,責任人發生變化要及時更新。

二、合理設卡。森林火險達到橙色預警(四級)訊號以上時,每個主要入山口都要設定森林防火檢查站,每個檢查站由2-3名鎮、村幹部或黨員把守,對入山車輛和人員掃“防火碼”併發放一份森林防火宣傳單,造冊登記姓名、電話號碼、入山時間、離山時間和車牌號碼等資訊,對攜帶的火種、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物品一律實行集中保管並登記。

三、加強巡護。森林火險達到黃色預警(三級)訊號以上時,護林員每天的責任區巡山護林次數不低於3次,巡山時要線上巡護,每次有詳細記錄。發現火情時要第一時間報告村(居)書記和主任或報警。

四、健全體系。鎮級要健全“六有”體系(有班子、有預案、有機制、有隊伍、有物資、有演練)。每年開展一次“清墳邊、清林邊、清地邊、清隔離帶、清旅遊景區”的“五清”活動,建立“五清”排查表,有清理責任人、時間、地點、範圍等具體內容。

五、建立機制。村級要建立“九個一”工作機制(一個機構、一個值班室、一個物資庫、一支隊伍、一個責任網格、一套預防制度、一個宣傳喇叭、一次培訓演練、一個應急處置方案),要明確具體內容、數量、圖示方案等。

六、緊盯重點,要制定重點人群監管一覽表,明確包戶、包人責任人,每個星期不少於1次走訪被監管人,瞭解被監管人的情況,掌握動態,研判風險,採取對應措施。

七、強化值守。要在雙休日、重點節假日隨機抽查值班值守情況,縣抽查鎮,鎮抽查村,發現問題,詳細記錄,通報整改。鎮村兩級在森林特別防護期每月至少召開1次專題會議並有會議記錄,記錄要有具體的措施和內容。值班領導每天要總結護林員巡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改進,詳細記錄火情處置情況。

八、規範處置。當發生森林火災時,要按照《廣東省森林火災“四個一”應急處置機制工作指引》(粵森防辦[2021]25號)落實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四個一”響應機制(一個前線指揮部、一個應急指揮中心、一套工作機制、一個對外發布視窗),要按照“五個一”標準(地形圖、辦公裝置、指揮裝置、通訊設施、照明設施)建立前線指揮部。要加大以水滅火應急能力建設,組建以水滅火中隊,建立訓練考核機制,熟練“泵+泵”、“車+泵”的串聯撲救方法。要建立縣與縣、鎮與鎮、村與村之間聯動聯防機制,明確聯動聯防聯絡人、聯絡電話,建立工作應急預案等,一旦發生火情,聯動處置,相互支援,確保“打早、打小、打了”。

九、科學撲救。每個有森林防滅火任務的行政村都要成立10人以上的群眾義務撲火隊伍,鄉鎮(街道)都要成立20人以上的半專業森林撲火隊伍,要建立花名冊,明確撲火職責分工(風機手、水槍手、油鋸手、二號工具手、鐮刀手分別由誰擔任),接到火情處置任務後10分鐘內要攜帶裝備出發。要建立火災撲救後備與火場清理小組,要按照每10人為1個小組進行編制,每個小組要有人員名單、聯絡方式和召集人並製表造冊,其中:行政村不少於3組,鄉鎮(街道)不少於5組,縣(市、區)為50組。每個組按照“3+3+3+1”標準配備裝備,即3名隊員使用揹負式水槍、3名隊員使用風力滅火機、3名隊員使用鋤頭(鐵鍬、鐮刀),1名隊員使用油鋸,每個組的召集人配1臺對講機,配備足夠的二號工具。

十、全面宣傳。要全方位、多形式開展森林防火宣傳,鎮、村大喇叭、流動宣傳車在白天響起來,確保森林防火進村入戶宣傳100%全覆蓋。要在林區、國有林場、旅遊景區、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高速公路兩旁等重點區域採取懸掛宣傳牌、張貼防火標語等方式進行宣傳。要對野外違規用火反面典型案例進行全社會宣傳,發現一宗、查處一宗、教育一片、震懾一方。

採寫:新快報記者 黃嘉豐 通訊員 粵應宣

【來源:新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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