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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澳洲旅遊探親簽證600簽證擔保人責任?

由 Arron澳洲問題專家 發表于 運動2022-08-07
簡介(比如,5年內你想再擔保配偶簽證,父母簽證等,作為擔保人的資格審批不予獲准)以及假設申請人對澳洲政府欠錢,擔保人要負責償還等等,同時,也會對你本人的信譽造成影響

正規出生日期怎麼填寫

大家好、我是澳洲公民,目前擔保親戚來澳洲旅行,如果申請人不離開澳洲,作為擔保人是否會被移民局追究責任,請有類似經歷大人幫助解答,感謝!

一。 題主要明確自己是否真正屬於擔保人並履行了擔保

只有符合“家庭成員”的概念,題主才符合擔保資格

並不是所有在澳的PR或公民都具有資格來擔保一個人來澳,那要看作為擔保人的你和被擔保人是怎樣的關係,只有擔保人和被擔保人屬於“家庭成員”的範疇,擔保人才有資格對一個申請600簽證的人來進行擔保(不僅如此,還要履行些手續),只有擔保人和被擔保人屬於以下範疇的親屬關係,你才符合擔保人的資格。

即擔保人必須是申請人(注:被擔保申請600簽證的人,以下同)的下列關係:

● 伴侶,父母或孩子

● 兄弟,姐妹

● 爺爺

(奶奶/姥爺/姥姥)或

孫子

(孫女/外孫子/外孫女)

姑姑

(姨媽/舅媽)或

叔叔

(姑父/伯父)

侄女

(外甥女)或

侄子

(外甥)

● 以上

過繼

,等同

所以,題主要明確下,你和你的親戚是否是屬於以上的關係,否則的話,你連擔保的資格都沒有。這裡要澄清下誤區:有很多人把擔保這個定義無限擴大化了,認為發個邀請函就算是擔保一個人來澳了,其實內政部的對於擔保人的概念是有著完全的定義的,並不是說簡單發個邀請函就算是擔保,甚至即使你們雙方是夫妻或者伴侶,給對方發個邀請函,這都不是擔保。

因此作為擔保人(出於獲得簽證的目的),不僅要符合以上的資格關係,而且要履行必要的手續。

二。 作為旅遊簽證的擔保人要履行哪些手續呢?

題主要填寫適宜的申請表以及適當的表格,通常情況下要支付擔保金等,不一而足。擔保金的總額在5,000-15,000刀,每人,視情況而定。

三。 如果申請人違反了簽證條例,擔保人會承擔哪些責任或有哪些影響?

因為凡是透過這種擔保的方式,申請人一旦獲得了600簽證,通常在其簽證上都會附加上8101/8201/8503/8531等條件。尤其是8503/8531,是指申請人的簽證到期後不允許進一步停留,必須離開澳洲的。如果申請人沒有按時離開澳洲,則擔保人的保證金會被沒收。除此之外,如果這個違反簽證條例的人是在你過去5年內擔保的,那麼你的再次的擔保資格是會受到限制。(比如,5年內你想再擔保配偶簽證,父母簽證等,作為擔保人的資格審批不予獲准)以及假設申請人對澳洲政府欠錢,擔保人要負責償還等等,同時,也會對你本人的信譽造成影響。當然,如果這個申請人有自身難以控制的原因,諸如那種令人信服和同情的理由,你是沒有影響和限制的。

四。 如果不屬於真正的擔保也要考慮自己的信譽

如果題主不屬於以上的擔保,而只是出具了一封邀請函,名義上貌似擔保你的親戚來申請600簽證,之後卻出現了題主描述的情況,這樣的話,應該說會對你的個人信譽造成些許影響。因為在澳洲,每個人都是講究信譽的,這就是為啥警察,藥劑師,太平紳士等不拿工資還暢銷的原因,有時候申請簽證,比如配偶簽證的80表格的簽署,需要他們的目擊證據才真正算得上證據。因為他們的個人的人格就是信譽。信譽無價。

如果一旦你的信譽不值錢了,或者在政府沒有信譽了,那麼你未來的擔保人的資格審批,都會或多或少受到影響吧。這裡權當是友善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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