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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王朝的興衰及尋找夏文化

由 豹雲天 發表于 運動2022-07-19
簡介令人遺憾的是,夏代文字至今尚未確認,至今為止,我們不能肯定流傳下的任何一篇文獻屬於夏代,只能透過《詩》、《書》、《左傳》、《國語》、《竹書紀年》、《夏小正》、《山海經》先秦諸子及《夏本紀》等古書記載的所謂“夏書”、“夏訓”、“夏禮”、“夏時

謬什麼流傳

文獻所見夏王朝的興衰。中國早期典籍《尚書》中有“惟殷先人有冊有典”的紀錄,表明古代中國最遲至商代已有文字書寫的典冊,近代商朝甲骨文的發現證實了古書記錄的可信。令人遺憾的是,夏代文字至今尚未確認,至今為止,我們不能肯定流傳下的任何一篇文獻屬於夏代,只能透過《詩》、《書》、《左傳》、《國語》、《竹書紀年》、《夏小正》、《山海經》先秦諸子及《夏本紀》等古書記載的所謂“夏書”、“夏訓”、“夏禮”、“夏時”、“禹之總德”、“禹誓”、“禹刑”等名稱窺探被後人譽為三代之首的夏王朝。

從古人所稱引來看,夏人可能已創造了某種符號來承載和傳遞文明。夏族、夏史、夏文化的許多故事積澱下來,經過後人的紀錄和整理成不同文字版本,保存於流傳至今的先秦文獻、甚至漢代文獻中,既有歷史的真實性一面,又有一些虛構,值得我們今天認真學習並分析之。這些傳說經過西漢大史學家司馬遷實地考察,“網羅天下放失舊聞”,撰成言必有據的《夏本紀》,被譽為“夏史研究的開山之作”,表現出一代史家嚴謹治史的風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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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治水

鯀禹傳說。《夏本紀》除了根據先秦古籍和民間傳說將三代同祖黃帝有著虛構成分外,最為世人津津樂道的是大禹治水的傳說。歸納先秦文獻的記載,家喻戶曉的大禹治水內容有:堯舜禹時代在中原地區正處於“洪水期”;禹改變其父鯀障堵得方法改用取得成功的疏導法;大禹治水的足跡遍佈華夏九州;後人對大禹治水的精神備為推崇,先秦諸子對大禹治水的精神多加頌揚;大禹不僅治水有功,在政治生活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平定江漢流域的三苗部落之亂就是其中的重要一項;大禹治水成功,鑄九鼎以象徵天下共主的“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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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治水過家門而不入

總之,禹在我國古史的傳說時代是一位舉足輕重的傑出人物,被後世譽為“三王”之一。也正因為此,先秦典籍圍繞大禹治水傳說的同時也流傳著他從生到死相關的傳說:禹生石紐、禹娶塗山(禹會諸侯)、禹葬會稽。大禹治水的成功後,在舜年老的時候,仿照禪讓故事,將權位謙讓給舜子商均,自己避居於陽城,諸侯擁戴才繼位,預示著禹的時期我國史前社會正經歷著由野蠻邁向文明的巨大變革,古人用“大同”、“小康”來對比巨大變革前後的情況,也正因為此,古書中流傳著堯舜禹時期禪讓與暴力說並存的權力交替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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顓頊

禹都與夏族源。古書常把禹的世系追溯到五帝之一的“顓頊”,為其孫子,而顓頊則為黃帝的玄孫。不管如何,夏族是顓頊部落的一個支裔,問題不大。夏先世渺茫,不可稽考。鯀禹是父子關係,則多為古書所記載無疑。所以夏族的確切的世系當可追溯到鯀。鯀的活動地域據《國語》“夏之興也,融降於崇山”的記載,夏族發祥地在崇山,古書也常將其與鯀禹活動事蹟聯絡在一起。據其他古書和古文字材料,一般認為,崇山即為豫西的嵩山,即今河南登封市附近。大禹的居地和夏人活動的中心區域又在哪裡呢?古書比較認同的說法是夏人興起是在伊洛地區。戰國時期的《世本》《孟子》等書還說禹都陽城,也就是今天的河南登封;還有禹都陽城幾十裡之隔的陽翟之說,即今天的河南禹州。

夏族活動的另一個重要地區是晉南一帶,《世本》、《帝王世紀》、《水經注》等文獻裡有禹都安邑(山西運城)、平陽(山西臨汾)、晉陽(山西翼城)等地的說法。直到周初,成王弟弟叔虞被“封於夏墟”,叔虞的始封地在唐,即陶唐氏所在的山西翼城,即被稱為夏墟。據此,關於夏族的起源地最有代表性的兩說,其一,豫西;其二,晉南。目前,結合豫西地區的古城遺址等一系列重大發現,及傳世文獻中夏族先世活動的記載在豫西較多,故豫西說成為學界的主流意見。當然除了這兩說外,由於大禹治水傳說遍佈華夏九州,婚喪嫁娶及夏朝其它事蹟等傳說在各地流傳,尚有安徽說、山東說、浙江說、四川說等,但目前尚難得到考古材料的證實。

世系和紀年。《夏本紀》記載,夏世系從大禹到夏桀共計14世,十七王。古本《竹書紀年》記載略同,並提供了夏代的總年數,471年,可能近於實際。《帝王世紀》引《世經》則說432年,而《易緯稽覽圖》據《殷歷》則說431年,或傳抄有誤所致,當以年代較早的殷歷431年為是。至於471年與431年說之間相差40年的原因,歷來有兩種解釋:一是夷代夏政的“無王階段”包括於夏年之中,成為471年說;二是471年自大禹代舜事算起,431年自禹元年起算。後面介紹的《斷代工程》則採用471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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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王啟

夏史本末。夏啟家天下之後,比較重要的夏史傳說大致有以下幾個內容:夏啟時期殺東夷首領伯益自取帝位、討伐有扈氏在今天山西戶縣南發生的甘之戰、鈞臺之享和武觀之亂的平定則表明夏啟鞏固了新生的王權。夏啟之子太康失邦,從而出現夷夏代政之局,表明新生的夏王朝當時的主要矛盾不是統治則內部,而是來自東方的夷族之間爭奪方國部落聯盟領導權所進行的鬥爭。 太康失國後,直到其孫少康才中興,在其它部族的幫助下,幫助夏恢復了統治,在少康之子杼在位之時,夏朝形成復盛局面。

但是到了夏朝後期,孔甲繼位,“好方鬼神”“四世而隕”,逐漸衰落,到了孔甲後四世的夏桀,孔武有力,但愈加昏亂,經伊尹輔佐的商湯順應人心的革命,最終經過鳴條之戰,被放逐,奔南巢(一般認為安徽巢湖)之山而死。夏王之後,夏族勢力除了留在中原地區以外,還有兩支分別向南和向北方向遷徙,據《史記》等古書記載,北方的匈奴和南方的越國即為夏人之後。 從古書中看夏朝的滅亡原因有很多。除了孔甲至桀個人昏亂之外,宗教、族際關係的變化都是因素之一。

文獻所見夏朝國家形態。作為三代之首的夏朝,剛剛從氏族制度中演變而來,在國家形態上在具有開創性意義的同時,更多地具有初始色彩的過渡性的早期國家形態特徵。所謂國家形態主要包括國家政權組織結構和中央與地方關係等主要內容。

從族邦到王國。如前所述,古代中國由野蠻向文明演進走的是一條有別於西方的古代東方式的道路。這這種連續型更具有世界意義的普遍文明演進模式之中,氏族時代的社會組織——族在三代社會中廣泛地承繼下來,處於文明初期的三代之首夏朝更是如此,古書所記大禹塗山之會執玉帛者萬國當是數量眾多的族邦,《尚書·堯典》記載堯的美德內容就包含“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從這裡透露出堯時的社會結構的基點乃是氏族,由此擴大為九族——百姓——萬邦。氏族仍然是維繫社會運轉的基礎。

堯舜禹本屬同一邦盟之內的不同族邦的首領,到了大禹治水成功後,取得中原地區堯舜禹邦盟共主地位,並最終以傳子製取代禪讓制開啟了共主制政體下的王國時代。究其原因:其一、中原地區中心地位在堯舜禹時期逐漸確立;其二、夏王朝建立前的地理環境背景;第三、中原地區的農業其原很早,隨之人口增加,聚落集結,是中華文明的發祥地之一;第四、氣候環境的變遷導致的治水需要和戰爭促進了王權的形成,而不是過去僅依據經典作家的結論是暴力說唯一因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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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王朝都城

夏朝的國家機構。國家形態重要內容之一即為國家政權機構的組織形式。據《史記》記載,夏朝從禹開始,最後到成湯滅夏,世系傳承基本限於傳子製為主,只有三位王是兄終弟及制。夏王是王國最高行政長官,又是全國最高軍事指揮官。此外,他還掌握著神權,是巫師之長。夏代尚處於早期國家階段,王權尚不穩固,夷代夏政即為很好的說明。

夏王朝的官僚機構據《禮記》“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週三百”的記錄,表明夏代官職設定雖較五帝時代有所發展,但尚比較原始。

夏代的軍事制度也是處於初創階段。夏王為最高軍事指揮官。地方候伯也有自己的軍隊,當時的軍隊具有兵農合一的特點。農閒之時,透過狩獵提高戰鬥力,古稱大蒐禮。當時的兵種有步兵和車兵等,兵器已用青銅鑄造。

夏代的刑法據說有“禹刑”,據《左傳》的記載,當為肉刑,即生命刑和身體刑。同時為了抵罪,還實行了贖刑,據說周代穆王制定《呂刑》時就參考了夏代的刑法,在酷刑的同時,也注意以德輔刑,同時設定了監獄。但是夏刑尚處於初創期,古兵刑合一,主要針對異族而設,而對本族則多為古老的盟誓與流放的形式,反映了刑法起源時的過渡性。

夏王朝的興衰及尋找夏文化

夏王朝全盛時期疆域圖

夏王朝中央與地方封國關係。國家形態另一個重要方面是中央與地方的關係。據文獻記載,這一時期,夏朝王畿內外分佈著許多封國,首先是夏人自己同姓的封國,此外還有許多承認夏朝為“天下共主”的眾多異姓之邦,夏與這些族邦關係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透過聯姻結盟;政治上結盟;軍事上結盟;盟邦對夏王朝則盡貢納的職責。總體上說,這一時期夏朝的結盟具有不穩定性,數量眾多的族邦對夏人時服時叛,但結盟關係基本上一直維持到夏的滅亡。從中央與地方關係的國家結構來看,夏朝同樣處於早期國家階段,這一時期血緣關係而不是地緣關係仍然制約著社會的運轉。

語焉不詳的夏禮。所謂禮就是人在世界秩序中的位置的行為準則和規範,它強調依據人的身份而在名物宮室等一切方面彼此有所區別,達到貴賤、長幼、貧富秩序井然有分的理想境界。據古書記載,堯舜時代就出現了“禮”。孔子更是對認為殷周之禮乃是在夏人的基礎上損益而來。從史前考古來看,禮儀之邦的中國的“禮”起源很早,古書中談到的夏禮理應存在無疑,但今天只能見到零星記載,可能今後難以窺見其全貌。

古史辨派對夏史的否定。對於夏代,本來沒有人懷疑它的存在。眾所周知。古文獻上的“三代”,向來夏商周並稱。由於一百多年前,中華帝國已成明日黃花之勢,隨著清廷轟然倒塌,近代學術正規化轉型之際和由傳統向現代社會轉型的過程中理論需要,上個世紀20、30年代古史辨派興起,以顧頡剛先生為首的古史辨派曾一度懷疑過夏朝的存在。自《古史辨》第一冊中編收錄1923年顧頡剛與錢玄同論古史的信到1936年以後發表並收入《古史辨》第七冊下編的一組文章則全面否定了夏史。後來雖然他修正了自己的看法,承認夏朝的存在,但仍然堅持大禹是動物、禹是夏人宗神、禹夏之間發生聯絡乃是後人所加等說法。顧先生的觀點影響很大,至今在國內外學者的論著和各種場合發言中依然可見其蹤影。

古文字與疑古過勇。既然疑古思潮認為先秦古書不可靠,其記載的夏史令人生疑。那麼古文字材料有無夏的記錄呢?就在古史辨否定夏史的前後,揭櫫新史學大旗的史學大師王國維特著數文以倡其義。在他1925年為清華國學研究院講課而撰寫的《古史新證》書中,利用二重證據法對夏史給與了肯定。他以傳世和新出的秦公簋和齊侯鍾銘文為證,肯定文獻記錄的禹其人其事並非虛妄,從而證明了春秋之世,東西兩大國無不信禹為古之帝王而先湯之有天下也。王氏利用科學的方法論證了夏禹的存在,推論夏代世系的可信,對後代學術研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對這一重大問題作進一步討論的是郭沫若先生,1930年2月,郭沫若在讀了顧頡剛《古史辨》第一冊之後,為其《中國古代社會研究》寫了一條補記《夏禹的問題》。在表達對顧先生的一些說法表示贊同之外,他繼承了王國維的二重證據法,同樣列舉秦公簋和齊侯鍾等銘文以討論夏禹問題,但在考證上有重大突破,即齊侯鍾銘文:成湯“有嚴在帝所,敷受天命,翦伐夏後,則厥靈師,伊小臣惟輔,鹹有九州,處禹之堵。”其中夏自宋以來錯誤的考釋為“履”,經過郭氏解釋為夏,而本器器主應該是宋國公族的叔夷,為商王室的後裔,因此春秋時期的商人後裔已認為其祖湯之前就有夏代,且大禹為夏代之祖。而秦公簋說秦居於大禹之跡,則表明夏族為中原之先住民族無疑。可見《夏本紀》所記的可信。

但是問題並沒有解決,疑古派有一個很重要的論點,即大禹和夏朝的關係是在春秋以後才發生的,他們懷疑的夏史正是西周以前的歷史傳說,上述的金文材料只限於春秋時期,看來若能找到西周以前的地下材料才更為可靠。試觀甲骨文以商代後期占卜性質之卜辭為主,幾乎不可能有夏朝有關的記錄。2002年下半年,北京保利藝術博物館從香港購藏了一件沒有蓋的西周中期後段的有銘銅器,曰“遂公盨。” 開頭就是“天命禹敷土,隨山浚川”。和《詩》《書》語句相同,從而有力地說明了古書所記大禹治水傳說,和夏王朝理應存在的真實。看來,疑古派有著疑古過勇的傾向。

尋找(重建)夏文化。如果說古文字材料和傳世文獻表明,在那高度發達的殷墟青銅文明之前,理應有一個先於商族的夏族存在的話,那麼僅僅依據上述古文字材料得出的結論顯然還不夠。新世紀初剛剛結束的《夏商周斷代工程》提出綜合傳世文獻和迄今為止所有的考古遺址,利用古文字學、歷史學、天文學、考古學等多學科合作,進行斷代,廓清了不少籠罩在三代歷史傳說上的迷霧。但是具體到夏代對疑古思潮的反思並重建夏史,還是需要具體到考古提供有力的支撐。

秉此,中國學者從上個世紀30年代就開始注意對考古學上的夏文化進行探索。所謂夏文化,即夏王朝時期夏民族遺存的文化。如仰韶文化為夏文化說、黑陶文化為夏文化說、灰陶文化為夏文化說等即為學者在此問題上認識不斷隨著考古新發現而改變的歷程。最終隨著1950年鄭州商代早期遺址與龍山文化之間的遺址的發現為契機,1958年李學勤指出這才是考古學上的夏文化。但是發現過於些微,存在不同看法。

曾在上個世紀40年代著有《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對疑古思潮否定夏史有不同看法而影響深遠的徐旭生則成為夏文化探索的真正開拓者。1959年,他不顧七旬高齡之年親往洛陽、登封、偃師等豫西和晉南古書所記“夏墟”之地進行考古調查。爾後,二里頭遺址、登封告成遺址及晉南夏縣東下馮遺址就是在徐老勘查的啟發下開始發掘的,為了將這種文化遺存與商文化和其他文化相區別,統稱為“二里頭文化”。二里頭遺址據碳十四測定,時間大約在公元前1900年——前1600年左右。處於夏王朝年代範圍之內,應屬於夏文化。

有意思的是,學者在認識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為夏文化遺存還有一個插曲。即據《漢書·地理志》的記載,河南偃師這一塊為商湯滅桀之後的所都的西亳。但是隨著1983年河南偃師商城的發現和發掘,二里頭遺址理應為夏代晚期都城、偃師商城應是成湯滅夏後所建西亳的學者主張逐漸成為主流。

夏王朝的興衰及尋找夏文化

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

夏文化的考古收穫。自二里頭遺址發現以來,關於夏文化的考古收穫主要分為兩個大的方面:其一就是鯀禹時期的古城址的發現。其中最為著名的是1977年河南登封告成鎮發現了一座命名為王城崗的遺址、距今約4千年,後來又發現戰國時期的“陽城遺址”和印有“陽城倉器”戳記的戰國秦漢陶器(共13件)為禹都陽城提供了線索。另外河南禹縣瓦店遺址同古書中記載的禹都陽翟的地望相合,為早期夏文化和夏代早期都邑提供了線索。而1978年——1985年在山西襄汾陶寺遺址的發掘亦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時間大約為堯舜禹時代,為先夏文化的考察提供了線索。其二、就是二里頭時期諸如山西夏縣東下馮等型別的發現以及在安徽、湖北、山東、四川等地有關夏代遺址的考古調查與發掘,對區分夏文化與非夏文化、研究夏文化的遷播,均具有重要意義。

二里頭遺址由宮殿區、宗廟禮儀性建築、祭祀性建築、中校型各類房屋建築、墓葬群、青銅製骨作坊區、陶窯及陶器玉器等主要部分構成。 最近的考古發現表明,二里頭遺址,在遺址的東南部宮殿區中心有宮城,略呈縱長方形,總面積約10。8萬平方米。宮城擁有城牆,年代始建時間約為二期與三期之交,延續至四期晚段,是迄今可確認的我國最古的宮城遺址,其規劃格局體現了古人的“擇中建都”,“擇中建宮”的觀念,從而奠定了中國以後幾千年皇家建築的格局。宮城內除了以前發現的1號、2號大型建築基址群外,還發現了3——8號等大型建築基址群,建築群之間則有道路網路相通。3號基址院內發現了中型貴族墓,其中一座3號墓隨葬品最為豐富,有銅器、玉器、綠松石龍形器、漆器、海貝、陶器等,以綠松石形器的發現,尤為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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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里頭遺址復原圖

總之,從二里頭遺址中心區的重點發掘看,這是一處經周密規劃、佈局有章、歷久使用的大型都邑遺址,它的佈局開了中國古代都夏王朝的興衰及尋找夏文化城規劃制度的先河,與周邊的層次較低的普通遺址及中間層次的東下馮遺址相較,二里頭遺址無論從其規劃佈局,還是隨葬品的豐富與精美及以等級製為中心禮制的物化表現——青銅禮器、墓葬的規格等,均充分說明二里頭遺址作為王朝政治、文化中心地位,故被學者譽為“華夏第一都”。

綜上所述,毋庸置疑,文獻記載的夏朝理應存在。這主要有三點原因:其一,20世紀20年代之前很少有人懷疑夏的存在。其二、傳世文獻彝銘中儲存有豐富的記錄。其三、20世紀夏文化考古探索依據古書所記進行考察確有重大發現,且考古發現確實與古書相互印證說明21世紀的夏文化探索。但是,如今影響對夏文明認識的瓶頸依然是尚沒有確鑿無疑的夏文字的發現,有待新的考古材料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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